全球疾病負擔研究表明,在所有不利于人體健康的環境因素中,大氣污染排位最高。大氣污染作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一直受到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和人民群眾廣泛關注。近日,國務院印發
《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強調要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扎實推進產業、能源、交通綠色低碳轉型,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實現環境、經濟和社會效益多贏。為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以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徑。
《行動計劃》體現了黨中央持續治理大氣污染的堅強決心
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取得了歷史性、轉折性成績。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社會經濟發展全局,接續實施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和《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藍天保衛戰》),推動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實現歷史性變革,產生明顯效果,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削減,空氣質量顯著改善。從2013年到2022年,我國在國內生產總值翻一番的情況下,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下降了57%,重污染天數減少了93%,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先后實現100%城市達標。我國僅用7年時間達到了美國30年的PM2.5濃度改善幅度,成為全球空氣質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國家。2022年,全國PM2.5年均濃度均值為29微克/立方米,首次降低到30微克/立方米以內;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首次低于1%。
雖然改善明顯,但我國環境空氣質量尚未實現根本性好轉,大氣污染防治依然任重道遠。一方面,空氣質量總體仍未擺脫氣象影響。今年以來,受不利氣象條件以及經濟快速回暖,工業企業復工復產和社會活動水平恢復進度加快等因素影響,全國空氣質量同比有所反彈。另一方面,目前的空氣質量距保護人體健康的要求還有一定距離。雖然我國空氣質量改善的速度領先全球,但2022年我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PM2.5年均濃度均值仍為世界衛生組織最新發布的空氣質量指導值(5微克/立方米)的5.8倍,與歐美國家的濃度水平也有2-4倍的差距。
《行動計劃》的出臺,充分體現了黨中央持續向大氣污染宣戰的堅定決心,體現了我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發展理念?!缎袆佑媱潯穲猿忠愿纳瓶諝赓|量為核心,強調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突出精準、科學、依法治污,遠近結合研究謀劃大氣污染防治路徑,明確提出了面向美麗中國建設的“十四五”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具體任務舉措,為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擘畫了時間表和路線圖。
結構性根源性減排措施在《行動計劃》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回顧過去10年,我國實施了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非電行業深度治理、散煤清潔化替代、燃煤鍋爐綜合整治、移動源排放管控、VOCs綜合治理、揚塵綜合治理等一系列重大減排工程和綜合治理措施,實現了大氣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幅削減。由于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同根同源同過程”的特性,淘汰落后產能、燃煤鍋爐整治等多項結構性減排措施同時產生了積極的CO2協同減排效果。我們的研究發現,2013-2020年間累計凈CO2減排量達到24.3億噸,占同時間段內CO2累計排放總量的3.1%。
隨著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向縱深推進,傳統空氣治理手段的減排空間正在逐漸壓縮。根據中國工程院的評估,與《大氣十條》實施階段(2013-2017)相比,《藍天保衛戰》實施階段(2017-2020)我國主要大氣污染物的減排幅度已明顯收窄,為了支撐空氣質量的持續改善,必須要在傳統治理手段之外,從結構調整方面發掘更大的污染物減排潛力。
我國的生態環境問題本質上是高碳能源結構和高耗能、高碳產業結構問題,綠色低碳發展是治本之策。近年來我國結構調整力度逐步加大,在能源結構轉型、產業結構優化、交通結構調整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以重化工為主的產業結構、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和以公路貨運為主的運輸結構尚未發生根本改變,結構調整仍有較大的提升空間。在能源結構方面,盡管2022年我國的可再生能源裝機已經首次超過煤電,但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能力仍需加強;新能源配儲調還存在成本難以消化、分散方式難發揮有效作用、配置合理性及規模缺乏科學論證等問題;煤電靈活性改造面臨高成本挑戰。在產業結構方面,我國制造業規模連續13年居世界首位,粗鋼和水泥雖然實現產量“雙下降”,但仍處于高位,且產能仍然過剩,高碳化的燃料結構進一步給這兩個重點行業的綠色轉型帶來挑戰。在交通結構方面,多式聯運的發展仍需在提升承載能力和銜接水平方面進一步提升。因此,實施結構性根源性減排將是未來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關鍵,同時也是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現綠色低碳發展的必然選擇。
《行動計劃》強調以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宗旨,明確要求扎實推進產業、能源、交通綠色低碳轉型,加強源頭防控,實現環境、經濟和社會效益多贏,并在任務部署上首先從“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產品綠色升級”“優化能源結構,加速能源清潔低碳高效發展”“優化交通結構,大力發展綠色運輸體系”三方面分十四條詳細闡述了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框架下產業、能源、交通三大結構調整的重大任務措施,明確了細項部門責任分工,這為推動結構性根源性減排落到實處、以空氣質量改善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方向指引和路徑支撐,是結合大氣污染治理現實需求,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處理好“五個重大關系”的重要實踐。
持續深入的結構調整仍需要技術提升和發展方式的深刻變革
當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仍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大氣污染治理也面臨與以往不同的形勢和挑戰。一方面,我國發展已進入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階段,如何在經濟社會高速發展、工業化城鎮化繼續推進背景下,進一步挖掘污染物減排空間,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并縮小與歐美等發達國家的環境差距,對我國大氣污染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在“雙碳”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背景下,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成為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發展的總抓手,如何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既是大氣污染治理面臨的新挑戰,也為其向縱深推進、以高水平保護助推高質量發展帶來了深層次的戰略機遇。
鑒于此,《行動計劃》明確指出要通過強化科技支撐賦能科學治污,持續深化科學理論對生態文明建設的指導。在科學認知方面,需要進一步厘清重點行業污染產排特征及主要驅動力,為識別轉型重點與制定治理策略提供理論牽引。在治理技術方面,需要重點突破鋼鐵、水泥、石化化工等行業流程低碳再造及工業生態鏈接與循環利用等關鍵技術,加大新技術供給和應用,為綠色低碳發展提供新能力。在優化調控方面,研發面向多目標復雜過程的大氣污染精細調控技術,提升經濟-氣候-環境綜合決策能力和協同治理效率,為綠色轉型提供智慧中樞。依托科技創新,加快關鍵產業技術變革,搶占一批國際生態環境科技制高點,并驅動全社會經濟產業結構轉變,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以更低成本實現更大減排成效,助力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實現。
(作者系中國工程院院士,清華大學碳中和研究院院長 賀克斌)
供稿 | 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編輯 | 廉偉
原標題:專家解讀 | 持續推進三大結構調整,以空氣質量改善助推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