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下旬,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同步發布《山東省縣級礦山生態修復總體方案編制指南(試行)》《山東省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實施方案編制指南(試行)》《山東省歷史遺留礦山土石料利用方案編制指南(試行)》等三份文件。其中,《山東省歷史遺留礦山土石料利用方案編制指南(試行)》適用于山東省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過程中剩余土石料利用方案的編制。
土石料利用方案編制程序按下圖進行。

方案編制要求
6.1前言
6.1.1項目來源
簡要說明項目的背景和由來。
6.1.2主要任務
圍繞具體的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實施方案,說明土石料利用方案編制工作的具體任務。
6.1.3編制依據
分類列出方案編制所依據的現行法律法規、政策文件、技術標準和規范、技術方案、工作合同等。
6.1.4工作情況
說明土石料利用方案編制工作補充開展的勘查(調查)工作概況,包括勘查(調查)手段、范圍、工作量、取得的基礎資料和數據,完成的實物工作量和取得的成果,評述工作質量、工作成果是否能滿足方案編制要求。勘查(調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類型:
6.1.4.1踏勘:采用路線穿越與追索相結合的方法,掌握治理區地質環境條件,特別是礦體的產狀與分布。
6.1.4.2鉆探:用于厚度大的巖土體的分層勘察與樣品采集,獲取不同質量土石料計算所需的相關數據,如厚度、延展長度、礦石質量等。具體鉆探技術要求按照GB 50021執行。
6.1.4.3山地工程:主要采用坑探、槽探、井探等方法,調查風化殼、殘坡積層厚度、規模等,調查礦體的規模、邊界、巖性等。
6.1.4.4樣品采集與分析測試
現場采取巖(土)體樣本,用于獲取資源量計算所需的必要參數,如密度、干密度等,灰巖礦山一般需進行主要礦物成分測試,如CaO、MgO等。一般使用取芯法、打塊法采集樣本。
6.2項目區概況
6.2.1交通位置
項目區所處行政區劃,地理位置描述到行政村或自然村,明確治理區中心經緯度坐標和圖斑拐點坐標、周邊主要交通干線、區位條件等內容,附項目區交通位置圖。
6.2.2自然環境概況
簡述項目區氣象、水文、土壤和植被、地形地貌等,并附圖表說明。
6.2.3地質環境概況
簡述項目區地質、礦產地質條件,周邊同類礦產資源開發情況,并附必要的插圖。礦產地質條件要著重說明礦體特征、礦石類型與質量等。
6.2.4礦山開采與資源利用情況
概述廢棄礦山類型、礦種、品位、用途,簡述礦山歷史開采情況、剩余資源量、開采和停采時間等。
6.2.5礦山生態修復實施方案概述
簡述治理區面積、存在礦山地質環境問題、采取的礦山生態修復治理措施,產出和利用土石料的環節,土石料平衡分析,工程部署和進度安排等。
6.3土石料資源量估算
6.3.1估算分區
根據礦山生態修復實施方案確定的治理分區情況,以產生土石料的治理分區為單元,開展資源量的計算。各單元內依據地質界線、治理界線合理劃分計算的地質塊段。
6.3.2估算方法
估算方法采用幾何法,可使用地質塊段法、斷面法、方格網法、三角網法、等值線法等方法計算資源量。應采用2種方法(其中1種方法與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實施方案的計算方法一致)進行計算。簡要說明計算方法的原理。
6.3.3資源量估算
根據土石料的不同類型和同類型礦種的不同品位和用途分類計算產生土石料的資源量。詳細說明各種計算參數的選取和確定依據。
分類詳細介紹2種不同方法的計算過程和計算結果。2種方法計算的結果誤差不應超過5%。
計算結果與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實施方案計算結果進行相互驗證,誤差不超過5%的,視為合理。
驗證符合要求的,以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實施方案計算結果為依據。驗證不符合要求的,應聯系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實施方案編制單位重新進行計算和驗證。
6.4土石料利用與處置
6.4.1土石料的利用方向
分別說明不同類型土石料的利用方向,市場前景。
6.4.2自用土石料方案評價
根據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實施方案,簡述治理過程中自用土石料的環節、類型和數量。并對其使用數量進行核實。
根據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實施方案確定的治理方法,對于自用土石料的治理環節,在滿足工程技術條件的基礎上,根據經濟合理原則對其使用的合理性進行評價。在滿足工程技術條件的前提下,優先使用經濟價值較低的土石料。
6.4.3剩余土石料價值評估
分別說明剩余不同類型土石料的數量和不同類型土石料評估單價,并對單價合理性進行論述。估算不同類型土石料的價值,匯總剩余土石料的總價值。
6.4.4剩余土石料處置方案
對于剩余的土石料,應根據現行的政策合理設計處置流程。明確處置的主體、處置的方式、收益的去向及用途等,明確土石料的臨時堆放場所、處置計量辦法、監督監管措施等。
6.4.5環境保護和安全措施
明確土石料臨時堆放場、路面、裝載運輸的降塵措施,明確裝載運輸安全保障措施。
7.附圖附件
7.1附圖
7.1.1×××歷史遺留礦山治理區現狀圖
主要反映施工前地形地貌,如渣石(土)堆、陡崖、殘丘等采礦痕跡。比例尺一般1:500-1:2000,根據實際局部可使用更大比例尺。
7.1.2×××歷史遺留礦山治理工程設計終了圖
反映生態修復工程施工后地形地貌,對于回填客土的,應當單獨予以標注。比例尺可與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實施方案的對應圖件比例尺一致。
7.1.3×××歷史遺留礦山土石料方量計算圖
根據所選取的計算方法,提供相應的土石料計算圖,如斷面剖面圖,各單元三角形剖分計算圖。
7.1.4其他圖件
根據實際需要編制治理區地質圖、地質剖面圖、礦體分布圖、土石料處置工程布置圖、鉆孔柱狀圖等圖件。
7.2附件
7.2.1土石料的測試報告等技術支撐資料
與本方案有關的能夠反映土石料質量、品位、物理化學性質等的相關測試報告、計量報告等。
7.2.2縣(市、區)人民政府關于剩余土石料處置收益使用的承諾書
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承諾剩余土石料處置的凈收益(刨除施工管護費用)要全部用于本地區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
7.2.3其他附件
其他支撐本方案的材料。
8.其他土石料情況簡單或剩余土石料數量較小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土石料利用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簡化。
附錄A
山東省歷史遺留礦山土石料利用方案編制提綱
第一章 前言
第一節 項目來源
第二節 目的任務
第三節 編制依據
第四節 本次工作評述
第二章 治理區基本情況
第一節 交通位置
第二節 自然地理
第三節 地質環境概況
第四節 礦山開采歷史
第五節 生態修復實施方案概述
第三章 土石料資源量估算
第一節 估算分區
第二節 估算方法
第三節 估算結果
第四章 土石料利用與處置
第一節 土石料的利用方向
第二節 自用土石料方案評價
第三節 剩余土石料價值評估
第四節 剩余土石料處置方案
第五節 環境保護和安全措施
附圖:
1. ×××歷史遺留礦山治理區現狀圖
2. ×××歷史遺留礦山治理工程設計終了圖
3. ×××歷史遺留礦山土石料方量計算圖
4. 其他圖件
附件:
1.土石料的測試報告等技術支撐資料
2.縣(市、區)人民政府關于剩余土石料處置收益使用的承諾書
3.其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