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到,將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為重點,開展源頭、過程和末端全流程治理改造提升。分類推進低(無)VOCs 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儲罐綜合治理、裝卸廢氣收集治理、敞開液面逸散廢氣治理、加油站油氣綜合治理、有機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升級改造、VOCs 治理“綠島”項目等重點工程。加強企業運行管理,規范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全面提升動靜密封點精細化管理水平;強化有機廢氣旁路綜合整治,確需保留的應急旁路要加強監管監控。2023 年 12月底前,企業 VOCs治理設施建設或改造 1040 家、企業 VOCs 無組織排放治理 1217 家、儲罐及裝載設施廢氣綜合治理 2963 個。
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持續改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我部起草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可登錄我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意見征集”欄目檢索查閱。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關意見請書面反饋我部,并注明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電子版材料請同時發至聯系人郵箱。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26日。
聯系人: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張益榮、白樺
電話:(010)65645574、65645576
傳真:(010)65645580
郵箱:dqsgdy@mee.gov.cn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郵編:100006)
附件: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3年9月21日
原標題:關于公開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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