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
《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實施方案》(發改環資〔2023〕1093號,以下簡稱《方案》),提出了開展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的總體思路、主要目標、重點方向和保障措施,對加快綠色低碳先進適用技術應用推廣、完善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政策環境、推動形成相關產業競爭新優勢具有重要作用。
一、開展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意義重大
(一)實施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黨的二十大報告對“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作出明確部署,要求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加快節能低碳先進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2022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在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過程中鍛造新的產業競爭優勢。《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和國務院《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均提出“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方案》對標對表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提出了開展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的具體工作要求,對于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推廣、促進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開展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是突破先進技術產業化應用瓶頸的有力抓手。如果說基礎研究是從0到1的突破,那么科研成果產業化就是從1到10的跨越。很長一段時間里,這種跨越被稱為“死亡之谷”,原因是基礎研究階段,有政府資金支持;產品和技術成熟階段,有市場化資金支持;但在成果轉化的概念驗證階段,因為項目不確定性較大、市場認可度不高,往往難以獲得投資市場青睞。《方案》緊抓技術創新的關鍵環節,通過加強對示范引領階段的支持和引導,將加速推動綠色低碳先進技術從“走出實驗室”到“走向市場化”,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三)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是規模推廣應用的關鍵一招。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要經歷技術研發、示范引領、規模化推廣三個階段,其中示范引領階段是承前啟后的關鍵階段。我國在高新技術領域的成功實踐也表明,通過示范工程推廣新型技術、加速技術升級迭代具有重要意義。以光伏發電產業為例,早期面臨上游原材料、下游市場和裝備“三頭在外”的不利局面,通過技術引進、消化吸收、集成創新和聯合創新,得益于光伏示范項目建設、財政資金支持等一系列政策,目前國內光伏制造業企業已經取得世界領先,實現主流技術和生產線的定期改造升級,多次刷新并保持著商業化晶硅電池轉換效率的世界紀錄,光伏發電成為全球成本下降最快的實現規模化應用的能源技術。
二、《方案》明確了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的重點方向
數據顯示,2016年至2022年,全球綠色低碳技術發明專利授權量累計達55.8萬件,其中,中國專利權人獲得授權17.8萬件,占比達31.9%,年均增速達12.5%,明顯高于全球2.5%的整體水平,我國已經成為全球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的重要貢獻者。《方案》聚焦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前沿,將技術基本成熟但尚未商業化推廣的先進適用技術納入重點示范范圍,為推動市場化應用提供了路徑。同時,《方案》立足當前綠色低碳產業發展需求,著眼于今后及遠期技術需求,既明確了到2025年的主要目標,也提出了到2030年的長遠目標,增強相關企業開展綠色低碳先進適用技術示范的信心。
《方案》中圍繞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確定的目標任務,既提出能源、工業領域的技術示范,又包含建筑、交通領域的技術示范;既有源頭減碳、過程降碳先進適用技術示范應用,也注重末端固碳技術示范,重點方向包括非化石能源先進示范項目、工業領域示范項目、全流程規模化CCUS示范項目等12類,示范內容基本涵蓋綠色低碳產業各重點領域。
三、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保障措施有力
《方案》明確了推進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的保障措施,并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財政資金支持。完善的財政激勵機制,是推動實施技術示范的堅強保障。《方案》提出,要加強部門和地方聯動,綜合運用投資、財政等方式支持示范項目建設。對屬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示范項目,統籌利用現有中央預算內投資渠道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示范項目,將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
二是加強金融稅收政策支持。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突出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能有效引導各類企業積極參與綠色低碳領域創新與投資,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方案》明確,要積極發揮碳減排支持工具作用,引導金融機構為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資金支持,鼓勵各類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大對示范工程融資支持力度。在科技創新政策扶持方面,要落實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和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促進先進適用技術裝備示范應用。在稅收政策扶持方面,要落實好有利于綠色低碳產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更好發揮稅收對企業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的促進作用。
三是加強資源環境要素支持。加強技術示范工程用能用地要素保障,能夠切實減輕項目實施的“后顧之憂”。《方案》明確,要加強用能要素保障,合理測算項目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將碳減排效果作為節能審查的重點考量因素。加強用地要素保障,鼓勵地方探索彈性年期出讓、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靈活的土地供應方式保障用地需求。
四是加強項目建設支持。加強部門和地方之間的聯動,形成合力,協同推進,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才能穩步有序推進。《方案》結合成熟的項目管理程序和經驗,在項目組織、項目申報、項目遴選推進、項目管理、經驗推廣等不同環節,提出了具體管理要求。
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和技術應用是關鍵。《方案》聚焦源頭減碳、過程降碳、末端固碳領域先進技術,推動研發成果產業化、規模化低成本應用,有利于營造綠色低碳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商業模式和政策環境,必將推動我國綠色低碳發展取得新的更大成效,為實現“雙碳”目標提供有力支撐。(作者 國家節能中心主任 任獻光)
原標題:專家解讀 | 加強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引領 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