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22〕128號)要求,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體系,提升對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贛州市人民政府制定了《贛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并于近日發布全文。
根據《方案》要求,贛州是到2025年,將完成一批高關注、高產(用)量、高環境檢出率、分散式用途化學物質的環境風險篩查與環境風險評估;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建立健全我市化學物質環境信息數據、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機制,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據悉,贛州市將強化新污染物與大氣、水、土壤協同環境治理,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流失、揚散。排放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應采取污染控制措施,達到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環境質量目標要求;按照排污許可管理有關要求,對排放(污)口及其周邊環境定期開展
環境監測,評估環境風險,排查整治環境安全隱患,依法公開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環境風險。
與此同時,嚴格落實廢藥品、廢農藥以及抗生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母液、廢反應基和廢培養基等廢物的收集利用處置要求,加強含特定新污染物廢物收集利用處置能力。推進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加強對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和處理的監督管理,對回收的農藥包裝廢棄物,積極落實資源化利用或無害化處置要求。
贛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22〕128號)要求,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體系,提升對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和贛州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國家、省戰略部署,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風險為核心,以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產、使用和排放全生命周期風險管控為重點,按照“篩、評、控、禁、減、治”工作思路,持續開展新污染物治理,以更高標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用實際行動打造美麗中國“贛州樣板”,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助推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完成一批高關注、高產(用)量、高環境檢出率、分散式用途化學物質的環境風險篩查與環境風險評估;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建立健全我市化學物質環境信息數據、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機制,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三、重點任務
(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體系,落實新污染物管控各方工作責任
1.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部門聯合、上下聯動工作機制。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合、屬地發力、齊抓共管原則,建立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商務、衛生健康、海關、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合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落實新污染物治理屬地責任,強化信息共享和協調聯動,統籌推進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行政審批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贛州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管委會、贛州蓉江新區管委會落實。以下任務均涉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管委會、贛州蓉江新區管委會,不再列出〕
(二)嚴格源頭管控,開展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和風險評估
2.扎實開展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市產業布局,開展我市化學品國際公約管控物質統計調查,對化工、造紙、醫藥、紡織等重點行業中重點化學物質進行基本信息調查。針對列入環境風險優先評估計劃的化學物質,進一步開展有關生產、加工使用、環境排放數量及途徑、危害特性等詳細信息調查。2023年底前,完成首輪化學物質基本信息調查和首批環境風險優先評估化學物質詳細信息調查。〔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3.全面落實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制度。貫徹國家和省針對特定化學物質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制定的“一品一策”環境風險管控措施,落實環境風險評估制度。〔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發布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涉企清單。基于國家各類管控名錄和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全面排查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優先控制化學品等管控物質的主要環境排放源,發布我市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贛州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嚴格落實全過程環境風險管控,減少新污染物排放
5.嚴格執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嚴格執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要求,督促企業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主體責任。將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事項納入環境執法年度工作計劃,加強對新化學物質研究、生產、進口和加工使用企業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情況的監督檢查。〔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6.全面落實淘汰或限用措施。嚴格按照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要求,禁止、限制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生產和加工使用。對涉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工業化學品、農藥、獸藥、藥品、化妝品等產品的企業,嚴格實施淘汰取締,未按期淘汰取締的,依法停止其產品登記或生產許可證核發。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嚴格涉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建設項目準入。按照國家、省要求加強新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禁止和限制管控,依法嚴厲打擊已淘汰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非法生產和加工使用。〔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贛州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7.嚴格控制產品中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含量。全面落實國家環境標識產品和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中重點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減少產品消費過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環境排放。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確定的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要求,加強對兒童玩具、學生用品等相關產品中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監督管理,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處理,減少產品消費過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環境排放。〔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推進清潔生產和綠色制造。結合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依法對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推進清潔生產改造,重點推進會昌、龍南等地化工園區相關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根據《江西省“十四五”清潔生產實施方案》要求,推進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工廠和綠色供應鏈等綠色制造標準體系中對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積極培育創建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和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規范抗生素類藥品使用管理。嚴格落實國家和《江西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試行)》管理要求,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推進我市藥品追溯體系建設,嚴格落實零售藥店憑處方銷售處方藥類抗菌藥物。加強獸用抗菌藥監督管理,按照《江西省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全面落實獸用處方藥制度、獸藥休藥期制度和獸藥規范使用承諾制度,開展獸藥質量以及畜禽等養殖行業用藥的監督抽查,推行憑獸醫處方銷售使用獸用抗菌藥;實施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研究養殖無抗技術體系集成與示范推廣。推進獸用抗菌藥綜合治理,有效遏制動物源細菌耐藥、獸藥殘留超標,提升畜禽綠色健康養殖水平。2025年底前,我市50%以上的規模養殖場實施養殖減抗行動。〔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進一步規范農藥使用管理。根據國家、省相關要求,加強農藥使用管理,嚴格管控具有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風險農藥及助劑。持續開展農藥使用減量增效行動,鼓勵發展高效低風險農藥,穩步推進高毒高風險農藥淘汰和替代。加快推廣低毒低殘留農藥研發和使用,因地制宜集成推廣生態調控、生物防治、理化誘控、科學用藥等綠色防控措施,持續降低化學農藥使用強度。加強農藥生產、銷售企業監管,聚焦禁限用農藥殘留超標和非法添加等問題,鼓勵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裝物,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及廢棄或過期農藥的回收處理。〔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加強新污染物多環境介質協同治理。強化新污染物與大氣、水、土壤協同環境治理,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流失、揚散。排放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應采取污染控制措施,達到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環境質量目標要求;按照排污許可管理有關要求,對排放(污)口及其周邊環境定期開展環境監測,評估環境風險,排查整治環境安全隱患,依法公開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環境風險。〔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12.強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廢物的收集利用處置。嚴格落實廢藥品、廢農藥以及抗生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母液、廢反應基和廢培養基等廢物的收集利用處置要求,加強含特定新污染物廢物收集利用處置能力。推進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加強對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和處理的監督管理,對回收的農藥包裝廢棄物,積極落實資源化利用或無害化處置要求。〔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基礎能力建設
13.加強新污染物治理科技研究與成果轉化。依托贛州“無廢城市”建設,鼓勵本市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積極參與新污染物相關理論和技術研究、成果轉化應用,引進和推廣適用可行的新污染物治理技術和先進管理模式。加強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關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風險管控技術研究,探索抗生素、微塑料等生態環境危害機理與風險防控技術。〔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強化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化建設,積極參加新污染物治理技術培訓,推進我市新污染物治理的監督、執法、監測和信息化能力建設,不斷提升監管技術支撐保障能力。〔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新污染物治理的組織領導,切實履行新污染物治理屬地責任,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明確部門分工,抓好工作落實。市直有關單位要加強部門聯動,密切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各牽頭責任單位總結本工作方案落實情況,2025年對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綜合評估。〔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環境監管,嚴格執法監督。嚴格落實國家、省新污染物治理有關規定和要求,加強監督執法,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涉重點管控新污染物企事業單位依法開展現場檢查,加大對未按規定落實環境風險管控措施企業的監督執法力度。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排放開展執法監測和重點區域環境監測。進一步強化對禁止或限制類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其相關產品生產、加工使用、進出口的監督執法。〔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贛州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宣傳引導,營造濃厚氛圍。加強新污染物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解讀,開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傳教育,引導公眾科學認識新污染物環境風險,鼓勵公眾通過多種渠道舉報涉新污染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營造全社會廣泛參與新污染治理的濃厚氛圍。〔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原標題: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贛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