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線上申報試點工作的通知
滬發改能源〔2023〕174號
各區發展改革委,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扶持辦法》(滬發改規范〔2022〕14號,以下簡稱《辦法》)要求,為進一步優化項目申報流程,加強扶持項目信息化管理,擬依托新能源云平臺進行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獎勵項目線上申報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關于申報范圍。本輪線上申報試點范圍為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并網發電且符合《辦法》管理要求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新能源云網址https://sgnec.sgcc.com.cn/tariff_subsidy。已納入獎勵目錄的項目信息變更仍暫通過線下申報。
2.關于職責分工。居民分布式光伏由供電公司代為線上申報,項目所在區發展改革委進行項目初審。企業分布式光伏、光伏電站、海上風電由項目所在區發展改革委會同供電公司,組織項目單位完成新能源云平臺注冊和線上申報,并對項目進行線上初審。市發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初審通過項目審核,形成擬獎勵項目目錄。
3.關于進度安排。企業分布式光伏、光伏電站項目單位7月31日前通過新能源云平臺門戶網站完成注冊和信息填報。供電公司于三個工作日內完成線上初審,并通知項目單位上傳加蓋雙方公章的資金申請表。居民分布式光伏由供電公司8月10日前完成線上申報。各區發展改革委8月31日完成線上初審并同步將申報文件報送我委。
4.關于工作要求。一是做好服務保障。各區發展改革委對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單位要通知到位、指導全面、審核及時。市電力公司組織做好新能源云平臺系統維護、使用培訓和技術支持工作,加強對供電公司的業務指導,及時代為申報居民分布式光伏信息。二是做好審核把關。各區發展改革要會同供電公司加強對項目類型、獎勵強度、并網時間等關鍵信息的審核,海上風電、光伏建筑一體化、裝機超過1兆瓦光伏項目應逐個現場確認,光伏電站、企業分布式光伏項目按照一定比例要求(原則上不少于5個,項目數量少于5個的全覆蓋)隨機現場確認。因信用問題再次申報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應提供相關信用修復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企業分布式光伏、光伏電站、海上風電項目).doc
2.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居民分布式光伏項目).doc
3.聯系方式.doc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7月6日
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站注明“來源:環保在線”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環保在線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環保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站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站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環保在線)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如其他媒體、平臺或個人從本站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環保在線”,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鑒于本站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與本站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聯系電話:0571-87759680;郵箱:hbzhan@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