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3日,生態環境部公布第十四批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涉排污許可領域4個典型案例,問題包括排污單位以欺騙手段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擅自改變管理類別無證排污、生產經營場所發生變化或者污染物排放種類增加,未依法重新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等違法行為。
此前,生態環境部公布的第二批也落在了排污許可上,8個典型案例涉無證排污、以欺騙手段獲取排污許可證、超許可排放濃度排放污染物、不按證排污、未按照許可證要求開展自行監測、未提交執行報告、未建立臺賬、未進行排污登記等違法行為。
據生態環境部消息,2022年,各級生態環境部門開展各類排污許可執法檢查53.8萬次,實施行政處罰1.7萬件。
排污許可證,排污單位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查發放的允許排污單位排放一定數量污染物的憑證。排污許可證是實施排污許可制的重要載體,是排污單位在生產運營期接受環境監管和環境保護部門實施監管的主要法律文書,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必須按期持證排污、按證排污。
生態環境部已經明確,2023年將推進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生態環境部公開表示,全國已將344.66萬個固定污染源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其中核發排污許可證35.91萬家,實現動態全覆蓋。與此同時,監管也沒有落下,與環境執法銜接,與監測制度銜接,簡化和優化流程,比如實行排污許可“一網通辦”“跨省通辦”“全程網辦”等措施,持續推進排污許可管理。
2023年,生態環境部也把排污許可納入了
工作臺歷。一方面,繼續開展“雙百”檢查,全面完成審核任務,另一方面深化改革,推進“一證式”管理,包括推廣應用污染物排放口二維碼標識,指導推進一批試點,推動排污許可清單式執法檢查等等。
也可以理解成,未來一段時間,排污許可的執法檢查依然不會放松,或可能更嚴,更精細。那么企業需要搞清楚的幾個問題,本文簡要梳理一下:
1、排污許可證包括什么內容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排污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社會統一信用代碼、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發證機關、證書編號、二維碼以及排污單位的主要生產裝置、產品產能、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與確定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信息等。
許可事項主要包括,(一)排污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二)排放污染物種類、許可排放濃度、許可排放量;(三)重污染天氣或枯水期等特殊時期許可排放濃度和許可排放量。
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一)自行監測方案、臺賬記錄、執行報告等要求;(二)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報告等的信息公開要求;(三)企業應承擔的其他法律責任。
2、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將會受到哪些處罰
《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明確了法律責任。

3、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
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已上線,包括申請前信息公開、許可信息公開、限期整改、登記信息公開、許可注銷公告、許可撤銷公告、許可遺失聲明、重要通知、法規標準、碳排放、網上申報等板塊,允許所有人查詢排污單位許可后信息公開內容,包括排污單位排口位置、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種類、排放濃度限值、排放量和排放污染物執行標準等信息。同時,排污單位可登錄平臺網上申報排污許可相關行政審批事項。
符合拿證要求的申報排污許可證,符合登記要求的及時做好登記,按證依法排污要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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