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標準化建設,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省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對2023年4月生態環境領域有關國家標準、長三角地區地方標準制修訂情況和標準化相關政策進行了收集整理,以便大家了解生態環境領域標準化的發展趨勢和工作動態。
一、國家標準制修訂情況
生態環境部發布《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數據互聯互通接口技術規范》(HJ 1294—2023)《放射性固體廢物近地表處置場輻射
環境監測要求》(GB/T 15950—2023)《六氟化鈾運輸容器》(GB/T 42343—2023)《放射性廢物近地表處置設施營運單位的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HAD002/09—2023)等4項生態環境標準,并對《水質 銅、鉛、鎘、鎳、鉻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見稿)》《建筑施工噪聲自動監測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等2項生態環境標準開展意見征求。聯合財政部、工信部印發《綠色數據中心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標準化文件。
自然資源部發布《國土空間規劃城市時空大數據應用基本規定》(TD/T 1073—2023)《地下水監測網運行維護規范》(DZ/T 0307—2023)《淺層地下水集束式監測井建設規程》(DZ/T 0436—2023)《礦區土地質量評價技術要求》(DZ/T 0435—2023)等4項與生態環境相關的行業標準;對《石油天然氣項目土地復墾與生態修復技術規范》《金屬礦土地復墾與生態修復技術規范》等進行征求意見。
工信部對《水處理劑 氨基三亞甲基膦酸》(HG/T 2841—2023)《水處理劑 二亞乙基三胺五亞甲基膦酸》(HG/T 3777—2023)《工業循環冷卻水中苯并三氮唑的測定》(HG/T 3519—2023)等3項行業標準進行報批前公示。住建部發布《石油化工金屬管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517—2010)局部修訂的條文。
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對《海水淡化濃鹽水排放標準》《海洋水體環境遙感調查技術規范》《放射性物質危險量的確定》《國家森林城市評價指標》《產品碳足跡 量化要求和指南》等5項與生態環境領域相關的擬立項國家標準公開征求意見。
二、長三角地區標準制修訂情況
1.長三角三省一市生態環境部門積極推動《長三角生態環境保護標準一體化建設規劃》推進進程,經多次討論會商,進一步修改完善規劃文本,提出加快推進標準協同,到2035年,形成60項以上標準,持續發揮生態環境標準的基礎性、規范性、引領性作用。該規劃目前已通過專家論證。
2.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化工廢鹽處理過程污染控制技術規范》《火電廠煙氣排放過程(工況)自動監控技術規范》《污水處理廠污染排放過程(工況)自動監控技術規范》等3項與生態環境相關的標準進行報批前公示,對《南四湖流域(江蘇區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進行擬立項公示。
3.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對《污水處理廠污泥生產燒結磚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疏浚工程泥漿絮凝法快速分離技術規程(征求意見稿)》《綠色工地建設標準(征求意見稿)》等3項與生態環境相關的標準進行征求意見,發布《生活污水處理廠尾水人工濕地工程技術規范》(DB34/T 4384—2023)1項生態環境地方標準。
4.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紅樹林造林技術規程》(DB33/T 920—2023)《旅游飯店單位綜合能耗限額及計算方法》(DB33/T 760—2023)等2項地方標準,對《森林植被碳儲量計量監測規范(征求意見稿)》《生活垃圾分類資源化居民碳賬戶建立與應用規范(征求意見稿)》《內河碼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等3項標準征求意見,對《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技術規范通則》《豬場飼料環保化管理規范》《氨綸長絲單位產品綜合能耗限額及計算方法》等3項標準進行公示。
4月浙江各地市地方標準動態如下:

5.長三角各省市發布生態環境領域團體標準如下:

三、標準化相關政策
1.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等11部委聯合印發《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指南提出了“圍繞基礎通用標準,以及碳減排、碳清除、碳市場等發展需求,基本建成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到2025年,制修訂不少于1000項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包括外文版本),與國際標準一致性程度顯著提高,主要行業碳核算核查實現標準全覆蓋,重點行業和產品能耗能效標準指標穩步提升。實質性參與綠色低碳相關國際標準不少于30項,綠色低碳國際標準化水平明顯提升”等內容。
2.生態環境部等5部門聯合印發《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規劃提出“研究制修訂農藥、檸檬酸等環境管理亟需的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推進差別化的流域性環境標準管理。制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規范和運行管理技術指南。鼓勵各地制定再生水循環利用、飲用水水源保護、水生態保護修復等地方性法規,完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根據長江保護法相關要求,建立健全長江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等標準體系”等內容。
3.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的通知》,通知規定了“針對黃河流域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建立健全重點河湖綜合整治、排污口排查整治、排放標準、總量控制、地下水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等制度。對照黃河保護法規定,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并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統一部署安排,抓緊推動制修訂相關配套文件。研究制定流域水環境質量標準制訂技術導則”等內容。
4.國家標準委發布《關于加強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從優化技術委員會體系、強化技術委員會職責、加強人員隊伍建設、強化秘書處承擔單位支撐保障、規范技術委員會管理等五個方面,提出了15條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強調各相關單位要持續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措施,形成政府、企業和社會力量共同建設、共同治理、多方支持的良好環境,確保技術委員會健康發展,為標準化工作提供有力技術支撐。
原標題:4月有哪些生態環境標準化工作?幫您整理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