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水利工作會議關于加強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部署,根據《水利部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的通知》要求,日前水利部印發《關于做好2023年度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加快推進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統籌負責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的組織實施,分區分類加快推進標準化管理。
一要盡快出臺或完善標準。要抓緊明確本地區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細則及評價標準,完善標準化管理制度,建立常態化評價機制。按照“設施良好、管理規范、供水達標、水價合理、運行可靠”的要求,指導市縣查漏補缺,對照標準化管理評價標準,逐項嚴格落實。凡供水水量、水質、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安全生產責任、工程定價收費等6項指標中,任何一項指標不達標的,實行評價一票否決。
二要分解落實目標任務。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制定本地區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實施方案,將2025年底前千噸萬人供水工程全面實現標準化管理和千人供水工程管理水平明顯提升等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年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按時完成任務。2023年千噸萬人供水工程實現標準化管理的數量原則上不應低于千噸萬人供水工程總量的1/3。
三要用好標準化管理評價這個抓手。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市縣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的技術指導,督促市縣開展標準化管理現場檢查全覆蓋,省級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進行現場復核(全省千噸萬人供水工程總量在100處及以下的,省級現場復核全覆蓋),確保標準化管理各項要求落實到各供水工程生產運營全過程、各流程。要強化省級和水利部級標準化管理評價的正向激勵,發揮輻射帶動效應。
二、擇優申報水利部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
通過省級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的工程,可進一步改造提升,由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擇優遴選,向相關流域管理機構(分工見附件1)推薦,申請開展水利部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流域管理機構要加強對相關省份的指導和監督,對各地申報工程開展初評,嚴格對照水利部標準和程序進行審核把關。流域管理機構完成初評后,提交水利部或其授權的單位開展復評。通過復評的工程,由水利部統一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評定為水利部農村供水標準化管理工程。水利部農村供水標準化管理工程實行動態管理,水利部組織流域管理機構及相關支撐單位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落實,無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程序撤銷其水利部農村供水標準化管理工程稱號。
三、有關要求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和評價的組織領導,以標準化管理提升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和服務水平,保障工程安全、穩定、長效運行。省級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實施方案(評價標準及目標分解情況)于5月底前報水利部備案,抄送相關流域管理機構。2023年度省級農村供水標準化管理工程名單,應于12月10日前公布,報相關流域管理機構備案。申報水利部評價相關材料(見附件2、3),應于9月30日前報送相關流域管理機構初評。流域管理機構于11月15日前向復評單位報送初評結果。
附件1:水利部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流域管理機構分工
附件2:申報水利部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工程匯總表
附件3:水利部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賦分表
原標題:水利部印發關于做好2023年度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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