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4日,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關于印發十堰市2023年度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十堰市2023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確保2023年PM2.5平均濃度、優良天數比例、重污染天數達到省定考核目標要求,且優于2022年水平,NOx和VOCs減排完成省定目標。各縣市區環境空氣質量不斷改善。為此,十堰市將堅決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標志性戰役、臭氧污染防治標志性戰役、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標志性戰役三大戰役。
原文如下↓
十堰市2023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根據國家、省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決策部署,為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持續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加快解決重污染天氣、臭氧污染、柴油貨車污染等突出問題,確保2023年PM2.5平均濃度、優良天數比例、重污染天數達到省定考核目標要求,且優于2022年水平,NOx和VOCs減排完成省定目標。各縣市區環境空氣質量不斷改善。
二、堅決打好“三大”標志性戰役
(一)重污染天氣消除標志性戰役
攻堅目標:2023年,十堰城區重污染天數控制在省定考核目標以內。
攻堅措施:
1.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嚴格執行《湖北省發改委關于再次梳理“兩高”項目的通知》和《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實施意見的通知》有關要求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加快過剩產能化解,提高天然氣等清潔能源使用率。(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以下均需各縣市區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2.積極推廣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加快京能二期、500千伏漢水
變電站、鄖陽區光儲園、竹山潘口抽水蓄能電站等重點項目建設;做好張灣黃龍灘、竹山天池嶺、房縣吳山溝、鄖西陡嶺子及丹江口市官山抽水蓄能等新能源項目前期的協調服務工作。新建裝配式示范工程項目不少于10個,建筑面積達170萬m2以上。(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
3.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組織開展涉氣企業綠色化和清潔化升級改造。鞏固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工作成效。(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
4.強化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常態化加強對煙花爆竹生產、運 輸、銷售、燃放的全時段監督管控重點強化春節、元宵節期間的監管,避免引發重污染天氣。(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
5.強化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管控。持續加強秸稈“五化”利用,提高綜合利用率,嚴格秸稈露天禁燒管控。(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
6.強化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強化開展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儲油庫、加油站、鋼鐵、建材等重點領域的監督執法。(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住建局)
7.積極做好污染天氣應對。強化《十堰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落實,確保重污染天氣期間各類建議性和強制性措施落實到位。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推動開展重點行業績效等級“升B晉C”,爭取完成3家企業提升為B級。(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城管執法委、市氣象局)
8.強化重污染天氣預警研判和應對能力。實現市級未來7天空氣質量級別預報能力。指導各縣市區修訂印發《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8月底前完成年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修訂上報。(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
9.全面加強污染天氣應對措施的巡查督辦。重污染天氣期間加密執法檢查頻次,嚴厲打擊超標排污或不落實重污染應急減排措施等行為。持續深化大氣第三方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巡查。(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二)臭氧污染防治標志性戰役
攻堅目標:2023年完成治理項目350個,累計VOCs和NOx減排量分別達600噸、1200噸。
攻堅措施:
1.加快落實源頭替代。全面推進汽車整車制造、木質家具、工程機械、鋼結構、船舶制造、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領域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住建局)
2.有序推進多部門聯合執法檢查。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對相關產品生產、銷售、使用環節VOCs含量限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全面排查VOCs無組織排放問題并督促整改。(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住建局)
3.有序推進低效治污設施整治。加強VOCs治理能力與排放特征、組分的匹配性分析,針對采用單一、低效治理技術無法實現穩定達標的,督促加快推進治理設施升級改造,確保達標排放。(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應急管理局)
4.深化園區和集群分類整治。分類實施重點產業集群污染集中治理,加快開展涉VOCs“綠島”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發改委)
5.強化油氣回收綜合監管。每年至少開展1次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系統專項檢查工作2023年底前建成區年銷售量3000噸及以上加油站完成三次油氣回收設施改造并與在線監測聯網。(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
6.加快推進超低排放改造和鍋爐、爐窯達標改造。加快推進4家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開展鍋爐和爐窯脫硝治理排查抽測,督促低效治理設施整改,有序推進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
7.全面提升科技支撐作用。持續推進組分站、機場站、公路站、園區站等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建設。督促VOCs和NOx重點排污單位依法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力爭有效數據捕集率達到75%以上。推動市、縣兩級生態環境執法部門配備便攜式VOCs檢測儀,市級配備紅外熱成像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市氣象局)
(三)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標志性戰役
攻堅目標到2023年全市柴油貨車排放檢測合格率超過85%,柴油貨車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4%,新能源和國六排放標準貨車保有量占比力爭超過5%。
攻堅措施:
1.持續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加快十西高鐵、十堰市生產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張灣區公鐵聯運鐵路專用線等項目建設。提高新能源公交車占比。嚴控重型車輛進入中心城區,改善城市道路微循環,減少怠速排放。(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經信局、市政府國資委、武當山機場、武漢鐵路局十堰車務段)
2.開展柴油貨車清潔化行動。全年累計重型貨車路檢路查以及入戶檢查不低于40次。2023年6月前M站空白縣市區建設至少5家M站,推動汽車維修電子檔案實現閉環率達到80%以上。全年抽測非道路移動機械不低于400臺,編碼登記不低于500臺。(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
3.加強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完善全市柴油貨車企業(≥20輛)清單,車輛維護、燃料使用臺賬。持續打擊冒黑煙車輛和超標排放柴油貨車。(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4.加強船舶排放污染防治。有序推進庫區新能源船舶改造工作,常態化使用“船E行”,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轉,依法查處船舶廢氣超標排放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5.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發展。加快推進貨場、物流、機場、火電、鋼鐵、建材、礦山等行業或領域更新車輛和機械的新能源化。研究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及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執法委、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6.推進老舊車淘汰。制定老舊車淘汰計劃并嚴格落實。鼓勵大型客、貨企業購置新能源車替代老舊車投入營運。(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
7.強化重點企業移動源應急管控。制定移動源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方案,推動用車大戶監管系統建設。(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8.推動部門協同監管。完善生態環境部門監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協同監管模式。(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三、深入實施“六大”攻堅提升行動
(一)重點行業深度治理攻堅提升行動。針對重點行業深度治理推進鋼鐵、水泥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鑄造、噴涂等行業深度治理,穩步推進VOCS源頭、過程、末端全流程治理。全年力爭至少梳理謀劃涉及化工、制藥、汽配、改裝、汽修、建 材、餐飲等各類行業的大氣污染治理項目350個。(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
(二)重點行業績效提級攻堅提升行動。完善綠色發展配套政策推動開展重點行業績效等級“升B晉C”。全力輔助東風商用車有限公司車輛工廠、東風商用車有限公司車身廠、東風龍擎動力有限公司、東風德納車橋有限公司十堰工廠、東風專用汽車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績效提級升B沖刺。到2023年底前爭取完成2至3家企業提升為B級。(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東風商用車有限公司)
(三)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提升行動。進一步加強施工、道路、建材、堆場等方面的揚塵污染管控,嚴格落實揚塵污染8個100%要求,加大重點路段保潔灑水頻次。強化對在建項目及建材類企業的現場管理督促實施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控集團)
(四)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禁燒攻堅提升行動。持續開展重點時段的秸稈露天禁燒工作,鞏固禁燒成效。力爭全年火點、黑斑的個數、面積較去年下降20%以上。完善綜合利用長效機制,落實地方相關配套政策和激勵機制推動秸稈綜合利用率完成省定目標。(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
(五)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攻堅提升行動。持續加強基礎能力和人才隊伍建設,建立空氣質量預報會商機制不斷提升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水平。力爭到2023年底,可以獨立開展未來3天的空氣質量預報。(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
(六)重點涉氣企業執法攻堅提升行動。完善執法方式,擴大執法范圍,加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執法檢查力度。到2023年底,落實涉氣固定污染源持排污許可證排污,鋼鐵、火電等重點行業實施排污許可清單式執法檢查。(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指揮部市政府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人任副指揮長。嚴格落實“市級負總責、部門抓統籌、區縣抓落實”體系要求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
(二)加強協同聯動。市直各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對大氣污染防治任務進行細化分解 牽頭有力、配合有序。各地要統一安排部署、統一協調聯絡、統一調度督導,協同推進三大標志性戰役和六大攻堅行動。
(三)加強監督考核。將空氣質量改善程度、重點工作進展和部門履責情況納入“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考核和年度綜合目標責任考核,綜合運用約談、駐點幫扶和環評限批等措施進行督辦,對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嚴重落后的地區和部門,實施環境保護“一票否決”。
附件:十堰市大氣污染防治“六大”攻堅提升行動計劃年度任務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