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短缺是限制經濟社會發展的剛性約束。實施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是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的有效措施,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污水資源化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
按照《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形成效果好、能持續、可復制的經驗做法的要求,近日,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印發了《關于公布2022年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城市名單的通知》(環辦水體函〔2022〕502號),明確了首批納入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范圍的19個城市。這項試點工作對于提高缺水地區再生水利用能力、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引領我國各地挖掘污水資源化利用潛力具有重要意義。
一 我國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面臨的主要挑戰
高質量發展對我國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的提出恰逢其時。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是將達標排放的尾水經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等生態措施進一步提質后,在一定區域統籌用于生產、生態、生活的污水資源化利用模式。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這也是新時期水生態環境保護的總要求。為此,要著力構建污染治理、循環利用、生態保護有機結合的治理體系,開展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就是這一要求的具體體現。再生水循環利用以提升水環境質量、加強水資源開發利用為目標,針對性與必要性突出,是推動水務行業高質量發展、改善水環境質量及破解我國水資源短缺,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重要舉措。
現階段,我國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面臨以下挑戰:
(一)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剛剛起步,任重道遠。我國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全球排名倒數第十三,僅為世界人均值的1/4,是全球嚴重缺水國家之一,同時我國又是世界制造業大國,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是解決這一難題的重要抓手。但我國人口密度高,污水產生集中,河道徑流量小,水體自凈能力差等客觀因素,對再生水循環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污水處理模式對再生水循環利用的挑戰。發達國家大部分采用分散式污水處理模式,而我國以集中式污水處理方式為主,間接增加了再生水利用的難度。以中國和德國為例,我國人口是德國的14倍,污水處理規模遠超過德國,但是德國的污水處理設施有1萬余座,而我國只有4600余座。由于我國主要采用大規模的集中式污水廠模式,且多數分布在水環境下游,再生水就近回用難,加上再生水利用管網的建設滯后,增加了再生水利用的難度。
(三)再生水循環利用需要加強風險評估與控制。由于現階段部分污廢水中可能混入工業污染物,而傳統的物理、化學、生物處理方式對生態風險性有毒有害污染物質的去除成本較高,從而限制了再生水的循環利用。
(四)生態補水的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難以兼得。再生水在生產性行業的分質回用、循環利用具備清晰的經濟價值,但是考慮到生態補水環節的特點,其價值機制更多依賴生態補償機制實現。
(五)消毒及其副產物對再生水利用的不利影響。污水廠消毒環節消滅了病原微生物,但也消滅了很多有利于生態環境回用的有益微生物。污廢水消毒副產物的產生對人體健康存在風險,需要進一步評估其暴露及生態風險。
二 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的基本原則
我國總體缺水,尤其是京津冀、黃河流域等缺水地區,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實施方案》明確以京津冀地區、黃河流域等缺水地區為重點,選擇再生水需求量大、再生水利用具備一定基礎且工作積極性高的地級及以上城市開展試點。經政策宣貫、試點申報、統籌評審等流程,確定了首批試點城市名單,試點實施過程中,需遵循以下四項基本原則。
(一)區域統籌、加強協同。應將再生水凈化生產、組織調配、循環利用等各環節納入區域水資源層面統籌管理,各部門協同合力,形成科學規范有效的循環利用體系。
(二)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再生水的循環利用和各區域地域資源、環境容量及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試點城市地域跨度廣、水環境稟賦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異大,不同城市再生水循環利用應堅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的原則,在梳理再生水的利用方式和潛力的基礎上,合理布局再生水生產、調配和利用設施,依實定策、依質定產、按需調配、按質定用、系統管控。
(三)政府引導、市場推動。前期的實踐表明,水資源價格是影響再生水循環利用的重要因素,也是優化營商環境、推動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更好結合的必要抓手。應通過政府引導,市場為主體,解決再生水定價難以市場化的問題,輔以實施適合當地條件的稅收減免、財政補貼、專項債券等合理激勵與優惠政策,提高資本投入市場積極性,實現政府市場雙調控。
(四)規范管理、力求多贏。政府通過嚴格監測監管再生水取用、清理不利再生水循環利用政策、引導拓寬再生水利用渠道等管理行為,引導市場有效改進再生水配套技術、優化生產規模與布局等,保障用水安全,改善缺水地區水生態環境質量,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幸福感與安全感,實現生態環境、人民群眾、有為政府、有效市場的多方共贏。
三 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創新模式
按照《實施方案》要求,試點城市需完成合理規劃布局、強化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完善再生水調配體系、拓寬再生水利用渠道與加強監測監管等六大主要任務,以確保試點目標“到2025年,在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的建設、運營、管理等方面形成一批效果好、能持續、可復制,具備全國推廣價值的優秀案例”按時保質完成。試點的關鍵是從五個方面探索再生水利用創新模式。
(一)探索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生態利用模式。生態補水是水環境治理的關鍵措施之一。我國大部分污水廠出水能夠滿足或接近自然水體水質要求,且就近易得,是良好的生態補水水源。特別是在缺水地區,應將區域內達標的污水廠出水進一步凈化后作為重要第二水源,就近回補河道、湖泊等環境水體進行生態環境利用。
(二)探索工業用水過程循環利用模式。再生水已成為北京、河北等缺水城市的重要工業水源。采用冷卻水高效循環利用、生產過程串聯用水分質用水梯級利用、高鹽廢水深度處理回用等技術裝備,降低生產過程水耗,提高水重復利用率,努力將再生水發展為工業用水的第一水源。
(三)探索產城融合利用模式。探索區域內跨行業再生水生產運營單位合作與用水系統集成優化,構建再生水管網,實現河道與水網片內溝渠有效連通和循環流動,改善城鄉水環境,減少常規水資源取用量,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產城融合廢水高效循環利用新模式。
(四)探索智慧用水管控模式。利用大數據、云計算、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建立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智慧管理平臺,形成感知、監測、預警、應急等能力,提升再生水循環利用的數字化管理、網絡化協同、智能化管控水平。
(五)探索再生水循環利用科技創新模式。圍繞再生水循環利用全過程堵點難點,強化科技支撐,創新低成本、高性能污廢水再生處理與循環利用技術、工藝和裝備,健全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標準體系。
作者:同濟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城市污染控制國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戴曉虎
原標題:專家解讀 | 聚焦矛盾 挖掘潛力 著力構建污染治理-生態保護-循環利用有機結合的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