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綠島”項目建設,引導中小企業共享治污、集中治污,規范治理行為,提高治理水平,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編制了《安徽省“綠島”項目建設技術指南(試行)》,涵蓋工業廢水集中預處理、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集中噴涂(含汽車維修、集中涂裝)、畜禽糞污綜合利用、水產養殖尾水凈化、餐飲油煙治理五大領域。“綠島”是指由政府投資或政府組織多元投資,配套建有可供多個市場主體共享的環保公共基礎設施,實現污染物統一收集、集中治理、穩定達標排放的集中點(片區)。
文件明確,建設餐飲油煙“綠島”是服務當地有油煙治理需求且不便于建設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服務單位,本著就近服務宗旨,以居住小區、沿街餐飲商鋪、小吃街、商業綜合體等為油煙收集范圍,不得超出項目所在地設區市行政范圍,餐飲油煙集中治理工程建設內容應包括:餐飲油煙收集、凈化、排放、油煙在線監測、油煙凈化設備工況監測、供配電等設施購置及安裝。
安徽省“綠島”項目建設技術指南(餐飲油煙治理類,試行)
1 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安徽省餐飲油煙治理類“綠島”項目。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適用現行有效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GB 37822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和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 18483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
GB 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HJ 2000 大氣污染治理工程技術導則
HJ 544 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
HJ/T62 飲食業油煙凈化設備技術要求及檢測技術規范
HJ/T212 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
HCR J 048 飲食業油煙凈化器認定技術條件
DB34/T 4139 餐飲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
《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3號)
《關于深入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大氣辦〔2021〕4號)
3 術語和定義
3.1 綠島
指由政府投資或政府參與、多元投資,配套建有可供多個市場主體共享的環保公共基礎設施,從而實現污染物統一收集、集中治理、穩定達標排放的集中點或片區。
3.2 餐飲業
在一定場所,利用餐飲設施對食物進行現場烹飪(包括調制加工),為社會生活提供飲食服務的行業。
3.3 餐飲服務單位
通過即時制作加工、商業銷售和服務性勞動等,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和消費場所的服務機構。處于同一建筑物內,隸屬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煙灶頭,計入一個餐飲服務單位。
3.4 油煙
食物烹飪、加工過程中揮發的油脂、有機質及其加熱分解或裂解的產物,統稱為油煙。
3.5 無組織排放
未經任何油煙凈化設施凈化的油煙排放。
3.6 油煙凈化設施
對餐飲油煙進行凈化處理的各種設備及其組合。
3.7 油煙去除效率
指油煙經凈化設施處理后,被去除的油煙與凈化之前的油煙的質量的百分比。
4 建設要求
4.1 基本要求
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優化餐飲服務單位布局,服務于多個餐飲油煙排放主體,集中設置滿足國家產品質量相關要求的油煙收集、凈化、排放設施,確保處理后的油煙排放濃度低于2.0 mg/m3。
建立長效運行機制,組建專業運維管理團隊進行項目管理,做好餐飲油煙集中治理設施的管理與維護,確保處理設施的長期有效運行。
4.2 收集范圍
建設餐飲油煙“綠島”是服務當地有油煙治理需求且不便于建設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服務單位,本著就近服務宗旨,以居住小區、沿街餐飲商鋪、小吃街、商業綜合體等為油煙收集范圍,不得超出項目所在地設區市行政范圍。
納入收集范圍的餐飲服務單位數量,原則上不少于3家。
4.3 建設規模
項目應有充分的前期基礎工作,針對項目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合理建設油煙收集、凈化、排放設施及其他配套設施。
4.4 建設期限
項目建設周期應在一年內,最長不得超過18個月。
4.5 建設內容
餐飲油煙集中治理工程建設內容應包括:餐飲油煙收集、凈化、排放、油煙在線監測、油煙凈化設備工況監測、供配電等設施購置及安裝。
餐飲油煙集中治理工程總圖設計應根據服務區域所在地區的自然條件,結合環境保護以及住宅、電力、通訊等設施,經多方案綜合比較后確定。
搭建油煙排放在線監控平臺,對餐飲油煙凈化設施進行實時監管,及時掌握油煙凈化設施運行情況,助力油煙排放管理精準溯源。
建設油煙凈化設備工況監測平臺,在油煙凈化裝置、風機等處安裝探頭,采集包含電壓、電流、阻力、溫度等運行狀態參數,通過數據采集、傳輸單元實時監測凈化設備運行工況。
油煙排放在線監控平臺與油煙凈化設備工況監測平臺應與屬地生態環境部門監控系統聯網。有條件的項目,可開發手機監管APP,實現對餐飲油煙凈化設施的移動監管和監督信息的實時傳輸,提高執法效率。
4.6 標識要求
在油煙凈化等設施外的顯眼位置,粘貼服務業“綠島”項目的標識。在油煙排放口,采用立式固定或平面固定方式設置“綠島”項目公示牌。公示內容包括“綠島”項目名稱、項目類型、建設規模、服務范圍、環境效益、運營單位、監督舉報途徑等文字信息。
5 污染控制和風險防范
采購油煙治理設施必須滿足HJ554、HJ/T62、HCRJ 048等相關標準,確保油煙排放濃度低于2.0 mg/m3,油煙凈化設施最低去除效率達到85%以上。項目運維管理團隊應結合油煙凈化設施維護、保養工作,做好清洗和更換維護記錄,至少保留油煙凈化設施管理臺賬1年。
明確餐飲油煙治理工程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包括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的類型分析,制訂預防發生意外事故的措施,配備必需的設備、設施、裝置,發生意外事故時的上報程序、聯系辦法、應對措施和消除污染的保障措施等。
6 建筑與設備安全建議
建設單位應對項目開展安全評估,向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接受應急管理部門的安全評估和監管。項目建設所涉及的建筑工程與設備需編制安全設計專篇,并履行相關的安全要求。
7 工程施工要求
餐飲油煙治理設施應符合施工設計文件和設備技術文件要求。施工安裝使用的建筑材料和有關器件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設計要求,并取得供貨商的合格證明文件,嚴禁使用不合格產品。工程的施工及驗收應符合國家相關的標準和規范要求。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應按我國現行的有關標準執行。對國外引進專用設備應按供貨商提供的設備技術規范、合同規定及商檢文件執行,并應符合我國現行國家或行業工程施工及驗收標準要求。
8 運行管理要求
8.1 明確治污責任
餐飲油煙治理項目應落實運行維護責任主體與資金來源渠道,加強專業運維管理團隊建設,完善油煙排放監管。項目運維管理團隊應保障治污設施巡查頻率,確保煙罩等易被油煙污染的作業面保持日常清潔,不存在明顯的油污敷掛現象;排氣管道無肉眼可見的油煙,無對環境敏感目標造成影響的氣味;油煙凈化設施和管道密封完好,無破損、無泄漏。
餐飲服務單位應保持油煙凈化設施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閑置油煙凈化設施,保證烹飪操作產生的大氣污染物經收集、凈化后達標排放。未經任何設備凈化排放視同超標。
8.2 強化治污設施運行管理
項目運維管理團隊應建立凈化設備運維管理中心,定期維護保養油煙收集、凈化及排氣設施,負責設備運行參數采集傳輸單元維護、建立維護清洗檔案、實名制清洗維護監管,保證設施正常運轉,排氣筒出口及周邊無明顯油污。原則上,凈化設備至少每月清洗、維護或更換濾料1次,凈化設備使用說明另有規定的按其要求執行。凈化設備安裝或更換時,應在設備易見位置粘貼標志,顯示提供安裝或更換服務的單位名稱、聯系信息和日期。油煙收?集、凈化、排放設施出現故障應立即排除故障并記錄相關情況,若48 小時內不能排除故障,應暫停營業直至修復完成。
8.3 推進在線監測管理
所安裝油煙在線自動監測設施必須符合《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HJ/T212)、《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要求。各餐飲服務單位必須開啟油煙在線自動監測設施,項目運維管理團隊應加強油煙在線自動監測設施的巡查。各餐飲服務單位及項目運維管理團隊不得對在線自動監測設施和監測數據進行任何干擾、改動和破壞。
利用油煙凈化設備工況監測平臺,實時上傳油煙凈化設備運行參數、凈化設備清洗記錄、濾料更換記錄、故障解決情況以及異常信息和日志信息等,系統應異常情況進行實時報警提示,便于項目運維人員及時處理設備故障。
原標題: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安徽省“綠島”項目建設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