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務局關于在中心城區開展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工作的通知
滬水務〔2022〕1067號
黃浦區、靜安區、徐匯區、長寧區、虹口區、楊浦區、普陀區水務局:
2017年,水利部印發《關于開展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工作的通知》(水資源〔2017〕184號),我市嚴格按照國家要求,按批次推進完成浦東新區等9個郊區的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以下簡稱“達標建設”)。近年來,隨著各區水務管理體制改革,我市7個中心城區均已成立水務局,承擔水務行政管理職能,印發并組織實施各區節水行動方案,各區水務局在組織節水宣傳、水務行業節水機關單位建設等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
根據《水利部關于印發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水節約〔2021〕379號),按照國家對我市節水型社會考核要求,現在總結9個郊區達標建設的經驗基礎上,開展本市7個中心城區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具體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2024年底前,7個中心城區應達到《節水型社會評價標準(試行)》(附件1)要求,完成縣域達標建設。
二、主要任務
(一)制定本區達標建設方案
達標建設工作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注重實效、持續推進,嚴格審核、動態管理的原則,各區應組織制定本區達標建設具體方案,明確實施計劃。要落實主體責任,形成切實有效的工作機制,依照水利部制定發布的《節水型社會評價標準》,嚴格落實各項評價指標,確保按期完成達標建設任務。各中心城區應當在建設當年的3月底之前,將本區達標建設方案報送至上海市節約用水促進中心備案。
(二)強化計劃用水及用水定額管理
對于區管取水單位,各區應合理下達和調整用水計劃,強化計劃用水管理與用水定額相結合的管理模式,做好水資源費征繳及超定額累進加價收費工作。對于公共供水用戶,配合市節水促進中心做好計劃用水管理、超定額累進加價、用水戶節水技術和器具改造等相關節水工作。
(三)重點用水戶監控名錄
根據動態調整的國家和市級重點用水戶監控名錄,各區應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配合市節水促進中心落實本區重點用水戶的節水指導及監管工作。繼續高標準推動節水型企業、小區、機關單位、學校等節水載體創建,主動做好節水服務和技術指導。
(四)推進非常規水源利用工作
各區應結合海綿城市建設和優水優用等要求,提高雨水資源利用水平,促進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工業園區、住宅小區等優先建設和使用雨水集蓄利用系統,提升本區非常規水源利用率。積極組織申報雨水綜合利用案例評選活動,推廣本區雨水綜合利用先進技術和優秀經驗。
(五) 深入開展節水宣傳教育
持續開展“清瓶行動”節水宣傳活動,結合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全國城市節約用水宣傳周等主題宣傳,加大節水公益性宣傳力度,推進節水科普宣傳教育常態化、長效化,提高民眾節水意識。推進節水宣傳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進機關。積極組織申報上海市節水科普點評選工作。
三、建設程序
7個中心城區的達標建設工作流程,主要依據水利部印發的《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管理辦法》(附件2)執行,具體包括以下環節:
(一)提出審核申請
經自查達到節水型社會評價標準的區,應于建設當年11月15日前向上海市節約用水促進中心提出審核申請,并提供申報材料。
(二)達標建設審核
收到申報材料后,市節約用水促進中心將嚴格按照要求,組織相關部門對達標建設材料進行審核,包括指標審查和現場核查。
(三)公示
市水務局將對通過審核區名單予以網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材料上報
市水務局將于每年12月底前,將當年度達標建設審核情況及佐證材料上報水利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是落實國家節水行動的重要舉措,各區要積極建立推進達標建設工作機制,協調各區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建設的推進及落實工作,明確建設的時間節點和具體任務措施。
(二)落實資金保障
各區應加大節水資金投入,統籌使用相關專項資金,保障達標創建工作順利完成。規范支持政府和社會資本節水合作項目,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節水項目建設和運營。
(三)強化監督管理
嚴格落實本市及各區節水行動實施方案,實行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加強行業監管,完善節水行業管理體系,達標建設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市水務局將對達標區每五年開展一次評估。中心城區達標建設工作將納入每年對各區的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1.水利部關于開展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工作的通知
2.水利部關于印發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
上海市水務局
2022年12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市供水管理事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