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認識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重要意義
綠色技術創新對實現發展方式從資源驅動轉向創新驅動,從規模擴張轉向結構升級,從重數量轉向提質量,具有積極意義,是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推動力,是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實現美麗中國目標的重要保障,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綠色技術創新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為做好貫徹落實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聯合有關部門印發了《關于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19﹞689號),錨定2022年提出了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主要目標及相關政策舉措。在各有關部門、各地區共同努力下,各項工作取得積極成效:創新主體不斷擴大,創新活力得到激發;創新導向逐步聚焦,制度標準持續完善;成果轉化取得實效,示范效應初步顯現;產權保護明顯優化,創新環境得到優化。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就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做好綠色技術創新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在第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狠抓綠色低碳技術攻關,加快先進適用綠色技術研發和推廣。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加快節能低碳先進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加快綠色低碳前沿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將“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作為重點任務之一,要求鼓勵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實施方案》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國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推動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等目標任務,明確了進一步完善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工作安排,是未來三年全社會推進綠色技術創新的時間表、任務書、路線圖。
二、準確領會《實施方案》的部署要求
《實施方案》錨定2025年提出了進一步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總體思路、主要目標和工作原則,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進一步突出市場主導作用。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關鍵在于發揮市場在創新資源配置中的主導作用。《實施方案》強化企業、科研院所等單位的創新主體地位,構建市場化的技術交易、認證評價、中介服務體系,推動綠色技術與金融、產業對接,通過市場化機制促進人才、資本、技術、知識等各類要素向綠色領域有效集聚。
二是更好發揮政府引導作用。綠色技術具有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等正外部性,研發投入大、收益周期長,需要予以政策支持。《實施方案》強調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健全綠色技術標準,加大財稅金融等支持力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完善創新平臺基地布局,通過優化政策環境激發各類創新主體的活力。
三是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綠色技術創新要聚焦發展方式綠色轉型目標,著力解決綠色低碳發展科技支撐不足的問題。《實施方案》強調,圍繞重點領域、重點方向開展技術攻關,增加綠色技術供給,開展綠色技術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強化創新各環節和要素的銜接,推進創新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發展。
四是以機制創新促進綠色技術創新。機制創新是綠色技術創新的重要推動力。《實施方案》重點推進生態文明、科技研發、成果轉化、人才考核評價等領域的機制創新,破除制約創新的機制障礙,促進各類創新主體活力進一步釋放。
三、貫徹落實《實施方案》部署的重點任務
《實施方案》提出了推進綠色技術創新9個方面共20項重點任務,并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
一是聚焦關鍵領域,加強方向引導。做好創新方向引導,是促進創新資源優化配置、避免低效無效創新的重要舉措。《實施方案》提出,定期向行業協會、重點企業等征集共性技術難點和技術需求,以能源節約與綠色低碳轉型、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等領域為重點,強化“碳達峰碳中和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水資源與水環境綜合治理”等關鍵領域技術攻關,采用“揭榜掛帥”“賽馬”等機制引導各類主體參與綠色技術創新。
二是壯大創新主體,促進創新協同。企業、高校、職業院校、科研院所等是綠色技術創新的生力軍,既要增強自身創新實力,又要形成創新合力。《實施方案》明確,培育綠色技術創新領軍企業,遴選發布綠色低碳科技企業,優化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基地布局,完善事業單位人員考核、激勵政策,提高科研人員綠色技術創新積極性。加大綠色技術研發人才培養,強化綠色技術經紀人隊伍建設,引導創新主體與中介機構、金融資本等聯合形成“產學研金介”合作機制,形成推動綠色技術創新的合力。
三是完善創新機制,激發創新活力。完善的機制設計是激發創新活力、促進創新成果轉化應用的根本保證。《實施方案》提出,完善綠色技術交易機制,根據區域綠色技術發展優勢和應用需求,布局建設若干國家綠色技術交易平臺。健全綠色技術推廣機制,發布綠色技術推廣目錄,建立目錄動態調整機制。推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建設。完善綠色技術評價體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檢驗檢測機構、認證機構等建立綠色技術驗證服務平臺,形成科學的綠色技術評價機制。
四是強化政策支持,優化創新環境。推進綠色技術創新需要有關政策提供支持保障,營造良好的環境。《實施方案》明確,加大綠色金融支持,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引導各類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等支持綠色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以及科技人員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收入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強化綠色技術產權服務保護。支持綠色技術“引進來”“走出去”,深化綠色技術國際交流合作等。
此外,《實施方案》還對抓好貫徹落實提出了具體要求。各地區要結合實際細化完善政策舉措,制定相關行動計劃或實施方案,壓實工作責任,優化創新環境,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做法和典型經驗,扎實有效推進。
總體看,《實施方案》全面系統提出了構建市場導向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務實舉措,將進一步提升全社會綠色技術創新活力、促進創新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有利于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為加快發展方式綠色低碳轉型提供堅實保障和有力支撐。
(康艷兵 國家節能中心副主任)
原標題:繪就綠色技術創新新藍圖 ——《關于進一步完善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實施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讀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