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國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新污染物”的治理問題后,各地相繼出臺新污染治理工作相關方案。重慶市生態環境局日前發布《重慶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征求意見時間為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29日。
《征求意見稿》顯示,重慶市計劃到2025年,全市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和管理機制逐步建立健全。完成一批我市高關注、高產(用)量的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與環境風險評估,制定川渝地區重點管控新污染物補充清單,全面落實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管控要求,全市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
為此,重慶市將從六個方面,采用十八項舉措,完成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務。詳細情況如下:
(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體系,統籌推進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1.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機制。建立重慶市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門協調機制,明確各部門新污染物治理的職責與任務分工,統籌推進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2.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制度。全面落實國家新污染物治理相關制度要求,嚴格執行相應標準和技術規范。建立健全重慶市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等制度,制定相應配套技術標準。
(二)開展調查監測與環境風險評估,摸查環境風險狀況。
3.開展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建立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制度,定期開展全市重點行業中重點化學物質環境基本信息調查,識別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優先控制化學品、列入環境風險優先評估計劃化學物質主要的環境排放源,建立排放源管理清單,動態更新(一年一次)。
4.開展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建立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制度,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重慶市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體系。制定實施重慶市新污染物專項環境調查監測工作方案,以長江、嘉陵江、烏江為重點,開展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優先控制化學品、內分泌干擾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開展新污染物監測。
5.開展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根據國家方案要求,落實制定我市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和評估方案,以我市高關注、高產(用)量、高環境檢出率、分散式用途、本地特色產業化學物質,以及列入國家環境風險優先評估計劃的化學物質為重點,持續開展環境風險篩查與評估;跟蹤評估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優先控制化學品環境風險,完善“一品一策”管控措施。
6.發布川渝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聯合四川省針對川渝地區高環境風險的化學物質以及抗生素、微塑料等其他重點新污染物,開展管控措施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社會影響評估,制定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適時制定修訂相關行業地方排放標準,發布川渝地區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動態清單及“一品一策”環境風險管控方案。
(三)嚴格實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強化源頭管控。
7.全面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嚴格執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加強新化學物質現場執法環境監督,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將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事項納入環境執法年度工作計劃。對違反《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規定,生產、使用、加工、進口新化學物質的行為進行嚴厲查處。督促登記企事業單位嚴格執行登記證上載明的環境管理要求和環境風險控制措施,落實環境風險防控主體責任。探索將新化學物質登記或備案情況與建設項目準入管理、排污許可制度的有效銜接。持續開展《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政策法規宣貫,指導相關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統一要求開展《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增補工作。
8.嚴格實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全面落實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要求,禁止、限制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生產、加工使用和進出口,嚴格執法監督。對納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工業化學品、農藥、獸藥、藥品、化妝品等依法依規淘汰;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產品登記或生產許可證核發。開展已關停退出落后產能復查,確保落后產能沒有恢復和不能恢復。強化項目準入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目錄、中國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名錄,加強進出口環境管理。強化環境影響評價管理。依法嚴厲打擊已淘汰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非法生產和加工使用,強化日常環境監管。
9.加強產品中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對采取產品含量控制的重點管控新污染物,開展玩具、學生用品等相關產品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執行情況檢查,做好執法監督落實,保障產品質量安全,減少產品消費過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環境排放。
(四)強化過程管控,實現新污染物減排。
10.加強清潔生產管理和完善綠色制造標準。將使用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優先控制化學品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進行生產,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全面推進清潔生產改造,制定全市重點行業“一行一策”清潔生產改造提升計劃,實現綠色轉型升級。推動將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納入重慶市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工廠和綠色供應鏈等綠色制造標準體系,推進產業綠色化升級改造。加強新污染物治理與重慶市碳達峰、碳中和行動以及無廢城市建設相結合,推廣綠色化技術工藝裝備,施行原料無害化,切實減少新污染物產生。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加強獸用抗菌藥監督管理。
11.規范抗生素類藥品使用管理。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嚴格落實零售藥店憑處方銷售處方藥類抗菌藥物,加大對零售藥店、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等藥物流通渠道的監管力度。加強獸用抗菌藥監督管理。實施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嚴格規范獸藥使用,防止超范圍、超劑量用藥,促進源頭減量。
12.強化農藥使用管理。加強農藥登記管理,開展農藥登記后環境風險監測和再評價工作,加強對農藥使用過程中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技術指導,規范農藥環境風險信息報送工作。
(五)深化末端排放管控與協同治理,開展新污染物治理試點。
13.加強新污染物排放管控與協同治理。排放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應采取污染控制措施,達到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環境質量目標要求,并按照排污許可管理有關要求,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或填寫排污登記表,將新污染物污染控制標準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載入排污許可。嚴格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落實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自行監測、隱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報告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流失、揚散。
14.強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廢物的收集利用處置。規范危險廢物處理處置活動,嚴格落實廢藥品、廢農藥以及抗生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母液、廢反應基和廢培養基等廢物的收集利用處置要求。以開展“無廢城市”建設為抓手,強化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管理。落實國家農藥包裝材質、規格、清洗、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等系列標準,鼓勵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裝物,開展農藥包裝物回收行動,加強對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和處理的監督管理。到2025年,力爭全市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達80%以上,回收的農藥包裝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15.開展新污染物治理試點工程。圍繞新污染物減排,在長壽、萬州、涪陵、潼南等典型化工園區,選取石化、印染、原料藥等重點行業企業,開展新污染物環境風險防控與治理工程試點示范,減少新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推進區域協同減排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替代,在污水處理、飲用水凈化、固體廢物處置、污染土壤修復等領域研發推廣新污染物治理關鍵技術,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污染物減排技術。
(六)加強能力建設,夯實新污染物治理基礎。
16.加大科技支撐力度。加強新污染治理科技攻關,開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關鍵技術研究。加強新污染物相關新理論和新技術等研究,提升創新能力。加強新污染物相關新理論和新技術等研究,提升創新能力。加強抗生素、微塑料等生態環境危害機理研究。依托高等學校、研究院所和企業等科技資源,開新污染物相關研究,推進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成果轉化。
17.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技術交流。建立重慶市新污染物治理專家庫,強化新污染物治理技術支撐。加大引進新污染物治理領域專家,多途徑培養學科帶頭人。積極開展國內外合作研究與技術交流,引進和推廣適用可行的新污染物治理技術和先進管理模式。
18.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加強我市新污染物治理監督執法、環境風險評估、
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充實力量、改善條件、配齊裝備、加強培訓,不斷提高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全文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