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8日,湖北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序號4)整改情況的公示》,對中央環保督察提出的“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保護缺乏應有認識”一問進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
一、反饋問題
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保護缺乏應有認識。
二、整改目標及措施
整改目標:提高認識,加強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監管和監測評價。對不符合重點生態功能區的項目一律不予受理審批。
整改措施:
1.2022年8月底前,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試點工作。按照生態環境部統一部署,開展“綠盾2022”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加強自然保護地監管。
2.嚴格執行“三線一單”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對不符合重點生態功能區的項目一律不予受理審批。
3.指導地方開展重點生態功能區監測評價工作,評價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予以通報,將監測評價結果及時報送財政部門作為財政轉移支付的依據。
三、整改措施完成情況
(一)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生態環境部門生態保護紅線監督責任,探索建立我省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督機制。自2021年3月,我廳在十堰市丹江口市、黃岡市羅田縣開展了生態保護紅線基礎調查、生態功能基線水平核定和生態破壞問題監督流程及機制的試點研究工作。截止到2022年8月底,圓滿完成了試點任務,達到了預期效果。一是熟悉掌握了生態保護紅線基礎調查要點;二是摸索實踐了生態保護紅線基線水平核定;三是研究探索了生態保護紅線破壞問題處理程序和機制。目前,在生態保護紅線試點的基礎上,正在推動部分縣市區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內疑似違法違規問題核查,研究制定我省生態保護紅線監督實施細則。
(二)持續開展“綠盾2022”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一是完成2021年度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遙感監測線索核實與整改工作。二是大保護區問題整改督導力度。省級組織76人次完成咸豐忠建河大鯢、網湖等25個自然保護地內279個點位的現場核實和指導。三是加強銷號管理。完成涉17個自然保護地1639個問題的整改銷號備案。
(三)印發《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優化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服務的通知》,制定10條優化環評審批服務的具體措施。在提升審批服務效能中要求各地生態環境部門進一步加大服務保障,指導建設單位運用“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對照生態環境準入要求,做好項目前期方案論證,優化選址、選線。
(四)在建設項目環評審批中,嚴格執行《環評法》、《長江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國家產業政策、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湖北省主體功能區規劃》、《湖北省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十四五”規劃》等有關規劃和規劃環評、主要污染物總量來源等有關要求,對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規相關要求的項目一律不予受理審批。例如因竹山秦家河礦業公司釩礦開采項目不符合重點生態功能區的有關要求,十堰市局不予受理審批。自“三線一單”成果發布以來,恩施、宜昌、黃岡、咸寧、十堰、孝感和神農架等涉及重點生態功能區的市州對區域內建設項目和規劃進行法律法規等相符性分析,并對不符合規定和要求的項目進行了相關調整。
(五)完成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環境質量監測評價現場核查及通報工作;完成省級重點生態功能區監測評價并將結果報送省財政廳。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廳將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關于生態環保工作的有關部署,站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自覺將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抓好,不斷加強對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的監管,推動開展生態保護紅線保護成效年度評估和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持續開展自然保護地“綠盾”強化監督行動,指導違法違規問題整改銷號,壓緊壓實地方保護責任,最大限度保護重要生態空間,牢牢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
如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2年12月8日-21日,共10個工作日)向省生態環境廳反映。
聯系人:朱艷,聯系電話:027-87167118,聯系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八一路346號。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