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深化改革、數字中國、共同富裕重要論述和生態文明建設先行示范要求,高質量做好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工作,進一步推動改革爭先創優,加強改革經驗推廣推介,營造濃厚的改革氛圍,為浙江“兩個先行”提供支撐保障,特在“浙江省生態環境廳辦公網”“浙江省生態環境政務網”和“浙江省生態環境廳門戶網”“改革之聲”欄目,擇優登載各地各單位改革工作的創新做法、亮點成效,并同步推送省廳“官微”,供各級交流借鑒、互促共進。
2021年,生態環境部提出“全面履行執法職能,推進執法機構示范單位建設”要求,湖州市謀劃在先,行動在前,從機構設置規范化、隊伍組建專業化、裝備配置現代化、業務管理制度化、數字賦能高效化、綜合保障體系化六大方面,創新提出“331N模式”(即三種模式、三項機制、一條主線、N個載體),全面推進執法機構規范化建設,被列為全省生態環境執法機構規范化示范單位建設第一批試點地市,2022年4月獲列為國家試點。
一、探索“三種模式”,全域夯實執法基礎建設。
以加強基層執法基礎為重點,按照“試點先行,分步推進,全域覆蓋”的思路,全面推進市縣鄉三級執法機構規范化建設,確保執法機構人員、裝備、場地、資金、制度“五到位”。一是標準全面統一。在部執法標識基礎上,探索制定并實施《湖州市生態環境執法機構統一形象標識建設指南》,從外部形象、內部規范等四方面對形象標識進行了統一設計。在學習公安、紀檢等部門問詢室(辦案區)建設標準基礎上,結合生態環境執法辦案特點,制定《湖州市數字化標準辦案區建設指南》,明確市級建設調查詢問室、指令室,區縣及鄉鎮級配套建設調查詢問室的基本要求。同時,在長興縣夾浦鎮率先試點實踐基礎上制定《湖州市生態環境基層站所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名稱一致、標準一致、形象一致”要求,提出基層站所辦公場所建設和裝備配備要求。二是場所全面改善。以污染防治攻堅、大綜合一體化改革、聯動執法等工作為載體,以“有為換有位”爭取屬地政府和部門最大程度支持,同時探索實施“獨建、聯建、合建”三種建設模式,在樓堂管所清理整治的大背景下,新增執法機構辦公場地1700余平方米,各級執法機構實現辦公場所功能分區化,滿足現代化執法辦案條件,實行制度化管理。目前,市執法隊、4個縣級執法隊、16個基層站所已完成升級改造,其余預計于年底前完成。三是保障全面加強。生態環境執法隊伍作為全市第一批率先納入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類管理,各區縣分局局機關公務員和行政執法隊參公人員統一轉入執法類公務員序列。全市通過招錄、轉編、轉崗等方式新增入編(回流)執法人員27人,人員到崗率提升約30%,執法人員依托基層站所下沉鄉鎮(街道)比例提高到80%以上,人身意外險實現全員覆蓋。全市生態環境執法機構由財政落實專項執法資金1968萬元,其中裝備資金824萬元,配備執法裝備1538件(套),執法力量大大增強。
二、建立“三項機制”,不斷提升執法監管水平。
以執法能力提升為目標,圍繞執法主職主業,通過健全規章制度、建立培訓體系、加強智慧執法等措施,促進公正嚴明執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實行執法事項清單化、全流程制度化管理,統一全市執法文書格式、統一執法檢查要求、統一案件辦理和集體審議規程、統一考核管理辦法,制定實施各類制度文件30項。實現辦案數字化,統一指揮、調度和管理執法人員和執法裝備,一網辦理執法業務,全面落實執法檢查線上錄入、執法文書線上制作、執法案件線上流轉,行政執法案件線上辦理率95%以上。做到監督常態化,積極實施執法稽查制度,實現執法稽查區縣全覆蓋;制定《湖州市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履職效能評估辦法》,并按月開展評估;制定實施《生態環境系統內部人員違規干預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查處記錄報告制度》等系列制度,減少執法干預,營造公平公正營商環境。二是建立執法培訓機制。制定《湖州市生態環境執法“三庫兩平臺”建設實施方案》,一方面充分挖掘系統內部人員特長優勢,以擅長行業、擅長領域、擅長案件為重點篩選20人納入執法專家庫,并開展授課和宣講;另一方面在全市范圍內選取6家具有代表性的企業建設執法練兵實訓基地,現場設置工藝、產污環節、檢查要點、常見違法行為等學習場景,并通過圖文展示、現場解說等形式開展實地教學。三是深化智慧監管機制。發揮數字化改革的引領撬動作用,拓展數字執法監管多跨場景應用,開發智慧執法一體化平臺。創新開發建設“企業自巡查”管理平臺,強化政企互動,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全市2018家企業7556個污染治理設施巡查點納入平臺管理,完成巡查150余萬次,實現對企業污染設施排口、危廢倉庫、應急設施等信息數字化管理;同時融合省“e企管”,通過對企業各類環保監管數據和日常管理數據進行實時分析,為企業建立環境健康電子賬戶,動態反映企業環境管理水平和企業環境風險狀況,為生態環境部門查處環境問題、分級分類監管提供技術支持,為企業提供環保指導服務。
三、圍繞“一條主線”,健全環境問題發現機制。
面對污染防治攻堅新形勢新要求,為彌補執法監管人員不足的現狀,我市創新打法和舉措,整合力量、優化機制,強化污染防治攻堅保障力度。一是整合多方人員力量。市級整合執法隊、水、氣、土、監測中心及公安、交通等部門人員力量組建6個現場督查小組,強化生態環境問題排查、督查和曝光;縣級、鄉鎮級參照市級模式組建攻堅專班,重點開展生態環境問題自查、整改和銷號。二是建立閉環管理機制。實施水、氣、土等業務處室負責定期提供問題線索和短板、各督查小組負責現場核查、督辦和回頭看、新聞媒體負責定期曝光、執法隊負責環境違法行為后續處理、屬地黨委政府負責整改和銷號的責任分工體系,全面建立“查--溯--整--銷”動態管控閉環管理機制,杜絕“反復整、整反復”現象發生。三是實施下沉監督幫扶。創新開展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幫扶行動,通過鄉鎮自查和區縣復查形成問題點位、整改措施、預期效果和具體責任人等“四張清單”,按照重點先行、有序推進、全市覆蓋的原則,市級組織力量全面下沉駐點幫扶。目前,已完成對14個鄉鎮督查幫扶,發現生態環境問題1517個。
四、搭建“N個載體”,積極打造行刑銜接樣板。
深化公檢法環聯動機制,在健全聯席制度、召開聯席會議等常規工作基礎上,探索建立不同層級、多種形式聯勤載體,全面加強與公檢法環協作。一是實行案件共查。與公安部門組建專班開展線索排摸和偵察,邀請檢察機關赴現場協同檢查,指導協助取證。在公檢法入駐聯動辦公室基礎上,今年6月市公安局掛牌成立環境作戰分中心,生態環境部門入駐情報收集席位。并首創“生態聯勤警務站”模式,在全市環境問題突出和治理攻堅復雜區域,建立生態聯勤警務站13處,研發“織里凈·鋁灰全流程監管”等特色應用場景,相關成效做法被列入2022年長三角區域警務合作優秀案例。公安、生態環境兩部門聯合查獲的“COD去除劑”干擾在線監測數據違法案件獲翟部長批示和公安部表揚,經驗做法被生態環境部發文推廣學習。二是實行資源共享。建立環境案件審判專家庫,通過人民陪審員、專家證人參與庭審等方式,發揮環境資源專家專業性強的優勢;人員共訓,共同邀請專家組織培訓,組織開展環境訴訟案件公開審理和旁聽。三是實行平臺共用。開發全國首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一體化平臺(“法護兩山”集成應用),遵循“一鍵協同、部門聯動”原則,對環境資源執法與司法業務全流程再造,實行環境執法到司法訴訟乃至執行修復線上辦理。同時上線“兩山”協同平臺,全面打通固體廢物、污染源自動監控等管理平臺,有效助推高效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原標題:(改革之聲)湖州市以“331N”模式全域推進生態環境執法機構規范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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