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紹興市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單位:
《紹興市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2—2025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紹興市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2—2025年)
為貫徹落實《“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環固體〔2021〕114號)、《浙江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浙政辦發〔2020〕2號)精神,深化我市全域“無廢城市”建設,推動“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向縱深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省第十五次黨代會和市第九次黨代會精神,錨定“兩個先行”,堅持生態塑韻,統籌推進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農業廢棄物污染防治,聚焦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強化全鏈條治理,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形成綠色低碳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續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為推動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創建和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提供堅實支撐。
(二)基本原則
1.聚焦短板,精準布局。加快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和迭代升級,基本實現固體廢物產生量與利用處置能力相匹配,著力提升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水平。
2.數智賦能,精細管理。充分發揮數字化改革牽引作用,開發“無廢大腦”應用,持續提升固體廢物精細化管理水平。
3.嚴守底線,除險保安。強化問題發現機制,夯實企業主體責任,通過黨建統領網格智治,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切實防范環境安全風險。
4.共建共享,全民參與。踐行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暢通公眾參與渠道,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全面提升公眾知曉度、參與度和滿意度。
(三)工作目標。到2025年,全面完成“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任務并通過國家評估,市及各區、縣(市)完成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全市固體廢物產生強度明顯下降,資源化利用水平明顯提升,無害化處置得到有效保障,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防范,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用充分顯現,多跨協同、整體智治體系基本建成,固體廢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顯提升,“無廢”理念得到廣泛認同,群眾滿意程度不斷提高,以全民生態自覺,推動“無廢城市”向“無廢社會”躍升。
二、重點任務
(一)強化源頭減量,實現固體廢物應減盡減
1.嚴格源頭準入機制
以削減固體廢物產生量為目標,全面實施以“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有效遏制高能耗、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優化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從嚴控制固體廢物產生量大、處置難的項目上馬。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以下責任單位均為各區、縣(市)政府,不再列出。
2.深化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實現印染、化工等傳統產業升級式集聚、集約化發展,到2025年,全面完成印染化工跨區域集聚提升。
牽頭單位:市提升辦(經信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
打造“無廢印染”產業模式,提升印染行業固體廢物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水平。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公用事業集團
全面實施紡織印染、化工、金屬加工三大傳統制造業和黃酒、珍珠兩大歷史經典產業綠色化、智能化改造。深入推進軸承、襪業、電機、廚具等省級傳統產業改造提升分行業試點,打造一批具有標識度的傳統產業改造提升示范地。加快制造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升級和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建成3—5個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
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
3.構建循環利用體系
推動園區企業內、企業間和產業間物料閉路循環,實現固體廢物循環利用,全市具備條件的省級以上園區(包括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各類產業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
強化集團公司內部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以行業龍頭企業為代表,努力打造“無廢集團”。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
結合工業領域減污降碳要求,推動電力、鋼鐵、有色、石化、化工、紡織和造紙等重點行業綠色化升級改造,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和產品綠色設計,引導企業使用環境友好型原料和再生原料,提高源頭替代使用比例,支持固體廢物減量化工藝改造,協同“綠色低碳工廠”“綠色低碳園區”“生態園區”“無廢工廠”“無廢集團”“無廢園區”建設,完善綠色制造體系,打造綠色供應鏈,充分發揮減耗降碳協同作用。
牽頭單位: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4.抓好工業固體廢物源頭減量
推動實施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源頭減量項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強度持續保持負增長。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
實施綠色開采,建設綠色礦山,提升尾礦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減少尾礦庫貯存量。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經信局
5.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造方式
高標準完成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國家試點建設。
牽頭單位:市建設局、市財政局
完成《紹興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2017—2025)》修訂。推行全裝修交付,減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產生。結合未來社區建設,開展綠色低碳生態城區、高星級綠色零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創建,全市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達到45%以上,三星級比例達到7%以上。推廣應用裝配式建筑,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40%以上。
牽頭單位:市建設局
6.深化肥藥減量行動。重點推廣應用“刷臉”“刷卡”等農藥化肥實名購銷技術,全面實施種植業肥藥減量增效、畜牧業抗菌藥減量化和飼料環保化行動,從嚴管控肥藥使用量,推動農業綠色優質發展,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逐年負增長。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7.推進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
倡導“光盤行動”,以餐飲企業、酒店、機關事業單位和學校食堂等場所為重點,強化反食品浪費執法,遏制餐飲行業食品浪費,加強公共機構餐飲節約。
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廣旅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強化生活垃圾分類,全市城鄉生活垃圾產生量持續保持零增長。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
推進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大幅減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推動可降解替代產品應用,加強廢棄塑料制品回收利用。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綜合執法局
落實會展業相關綠色標準要求,推動辦展設施和材料循環使用。
牽頭單位:市商務局
持續開展快遞包裝綠色治理。全市郵政網點認真落實塑料污染治理要求,快遞循環中轉袋使用比例持續保持在95%以上。
牽頭單位:市郵政管理局
(二)提升分類意識,實現固體廢物應分盡分
8.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規范設置居民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共場所、道路沿線等分類收集容器和投放點。建成一批省級高標準示范小區和示范片區。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國資委、市文廣旅游局、市商務局
構建城鄉融合的生活垃圾治理體系,全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持續保持100%。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
9.強化工業企業和醫療衛生機構源頭分類管理
督促產廢企業建設規范的貯存場所,對產生的固體廢物實施分區分類貯存,落實固體廢物臺賬管理制度。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強化醫療衛生機構固體廢物源頭分類管理,醫療衛生機構可回收物回收率持續保持在99%以上。
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三)規范收集體系,實現各類固體廢物應收盡收
10.健全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運體系
完成小微源危險廢物精細化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試點。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逐步將實驗室、汽修行業等社會源危險廢物納入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運體系服務范圍,到2025年,全市小微源危險廢物收運實現動態全覆蓋。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
11.完善醫療廢物收運體系
持續推進醫療廢物“小箱進大箱”收運模式,建立健全與疫情響應級別相適應的涉疫固體廢物應急收集運輸響應機制,強化涉疫固體廢物應急運輸能力保障,確保醫療廢物、涉疫固體廢物及時收運。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
加快動物醫療廢棄物集中收集體系建設,形成較為完善的動物醫療廢棄物回收處置體系,到2023年,全市動物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
12.完善生活垃圾收集體系
完成垃圾中轉站和清運車輛提檔升級,所有老舊中轉設施完成提標改造。所有分類運輸車輛實現車載定位、轉運實時監控等設備全覆蓋。擴大“定時定點”收集覆蓋面,在居民小區、商業街(含沿街商鋪)普遍推行。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
加快推進農村生活垃圾集置點建設、改造,確保設施齊全、功能完備、管理規范。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合理布局城鎮回收網點、分揀中心和交易市場,2022年底前,區、縣(市)各建成1座及以上再生資源標準化分揀中心,著力培育一批規模大、技術強、裝備優的再生資源回收龍頭骨干企業。
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供銷總社
探索建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和再生資源收運“三網融合”模式。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綜合執法局、市商務局、市供銷總社
14.完善農藥廢棄包裝物和廢舊農膜回收處置模式
優化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網點設置,實現回收點和規范化倉庫全市域覆蓋。構建由政府、企業、農戶共同參與的廢舊農膜回收利用體系,到2025年,廢舊農膜回收率達到85%以上,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率達到95%以上,農藥廢棄包裝物處置率達到100%。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供銷總社
(四)完善資源化利用體系,實現固體廢物應用盡用
15.打造工業固體廢物循環利用體系
聚焦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尾礦、爐渣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進一步拓寬綜合利用渠道,全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8%以上。
牽頭單位:市經信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
持續提升工業污泥處置能力,全力解決工業污泥季節性漲庫問題。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初步建立廢舊紡織品循環利用體系。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供銷總社
16.全面提升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
編制危險廢物綜合利用攻堅方案,加快建設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工業廢鹽綜合利用等項目。規劃建設活性炭再生中心,探索中小企業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治理模式,破解中小企業活性炭利用難題。持續開展工業廢鹽、廢酸等特定類別危險廢物“點對點”利用,全市危險廢物填埋處置占比逐年下降,到2025年,全市危險廢物基本實現“趨零填埋”。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17.推進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
將符合標準的建筑垃圾資源化產品列入新型墻材、綠色建材等目錄,推動經處理后的建筑垃圾在土方平衡、林業用土、環境治理、燒結制品及回填等領域的應用。將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應用納入“綠色建筑”“綠色建造”等評價體系。到2025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經信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
提升易腐垃圾處置能力,上虞區、嵊州市和新昌縣完成餐廚垃圾易腐垃圾處置中心提升改造。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
18.提升農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
通過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形式,推動秸稈資源化利用。實施農牧對接還田,提升畜禽糞污資源化水平,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實現全覆蓋。到2025年,全市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2%以上,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6%以上。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五)提升基礎設施處置水平,實現各類設施應建必建
19.加快補齊處置能力缺口
將固體廢物處置設施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范圍,布局新建一批工業固體廢物、醫療廢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處置設施。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綜合執法局,配合單位:市建設局、市衛生健康委
區、縣(市)各擁有1個及以上建筑垃圾處置設施,到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產消能力基本平衡。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
建立病死畜禽協同處理生態補償機制,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統籌危險廢物、生活垃圾等處置設施,建立涉疫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平戰”快轉機制,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綜合執法局
20.推動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提檔升級
鼓勵以新汰老、合小建大,提高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業技術工藝水平,到2025年,全市50%以上危險廢物利用處置企業完成提檔升級,力爭打造一批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領跑企業。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21.開展固體廢物堆場治理
實施生活垃圾填埋場綜合治理行動,到2025年,全面完成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場封場和生態修復治理任務。開展歷史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對堆放量較大、集中的堆放點,經治理評估后達到安全穩定要求的進行生態修復。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建立健全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等固體廢物非正規填埋場(傾倒點)和非正規回收、利用、處置點排查清理和長效監管機制,開展動態排查與分類整治,有效消除污染隱患。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
(六)推進數字監管,實現固體廢物應納盡納
22.建設推廣數字監管應用場景
迭代升級各類場景應用,高水平建設“無廢大腦”,提升預測、預警和戰略管理支撐能力,推動“無廢場景”向“無廢大腦”躍升。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大數據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綜合執法局、市供銷總社
嚴格落實“無廢指數”管理要求,提升全市“無廢指數”。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經信局、市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綜合執法局、市供銷總社
全面應用“浙固碼”、打造“浙固鏈”,實行“產生賦碼、轉移掃碼、處置銷碼”管理模式,“浙固碼”應用實現聯網企業智能化動態全覆蓋。深度對接“浙運安”“浙里凈”,配合做好固體廢物審批智能速辦、產運處風險預警等應用場景的探索開發,提升危險廢物閉環監管能力。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
擴大生活垃圾閉環監管場景應用覆蓋面,到2025年,基本實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監管體系。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配合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
(七)強化問題發現機制,實現固體廢物應管嚴管
23.強化固體廢物監管執法
堅持黨建統領,進一步健全村鎮網格化巡查機制。建立危險廢物環境風險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強化跨區域、跨部門信息共享、監管協作和聯動執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檢察公益訴訟的協調聯動,嚴厲打擊非法排放、傾倒、收集、貯存、轉移、利用或處置各類固體廢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違法企業和個人懲戒力度,施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形成高壓震懾態勢。開展塑料污染治理聯合專項行動。健全環保信用評價體系,推動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重點產生單位和利用處置單位納入環保信用管理。加快開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治理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核發,督促和指導企業全面落實固體廢物排污許可事項和管理要求。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建設局、市綜合執法局、市稅務局、人行紹興市中心支行、紹興銀保監分局
(八)加大扶持力度,強化創業興業要素保障
24.建立健全固體廢物環境管理體系
推動《紹興市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條例》立法。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經信局
根據低價值可回收物名錄,制定回收利用專項政策制度。深化固體廢物分級分類管理、生產者責任延伸、再生資源綠色采購等制度創新,提高綜合管理效能。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綜合執法局
25.建立健全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技術體系
推動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創新合作和協同技術攻關,重點突破廢水、廢氣污染防治過程中的固體廢物減量化問題,力爭在飛灰、工業廢鹽、易腐垃圾等資源化利用方面取得積極成效,為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技術支撐。
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綜合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局
26.建立健全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市場體系
優化市場營商環境,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參與“無廢城市”建設,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渠道,保障固體廢物集中處置等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落實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稅收、價格和收費等政策。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稅務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綜合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
鼓勵金融機構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危險廢物經營行業全面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加大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政府采購支持力度。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人行紹興市中心支行、紹興銀保監分局
(九)深化“無廢”理念,建立長效常治工作格局
27.高標準打造“無廢亞運”
將“無廢城市”建設理念融入亞運會籌備、舉辦和賽后利用的全過程、各領域和各環節。督促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制定“一廠一策”清零方案,做好賽前、賽中環境隱患排查,切實防范環境安全風險。科學制定會期危險廢物運輸路線,避繞比賽場館和人員密集場所等環境敏感區域,加強危險廢物賽中轉運監管。
牽頭單位:市體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
涉疫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綜合執法局
28.加快開展“無廢細胞”建設
以“無廢工廠”“無廢學校”“無廢醫院”“無廢小區”“無廢公園”“無廢景區”“無廢飯店”“無廢超市”“無廢機關”“無廢園區”“無廢鄉村”“無廢工地”等十二大類為主體,開展“無廢細胞”創建,鼓勵各地豐富細胞種類。完成省級“無廢工廠”標準化試點建設。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綜合執法局、市建設局、市文廣旅游局、市商務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
29.積極營造全民參與氛圍
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通過各類媒體和公共設施,面向學校、社區、家庭、企業等,宣傳“無廢理念”,全面提升公眾知曉率、參與度和滿意度,努力將“無廢理念”轉化為全體公民的行動自覺。
牽頭單位:市“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市)要延續高位推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引領,列出時間表、畫出作戰圖,落實落細舉措,定期自查評估,有力有序推進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市、縣兩級無廢辦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通過會商、督導、調度、考評、宣傳等方式,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市級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上下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市縣兩級工作指標、工作任務高質量完成。
(二)強化要素保障。各區、縣(市)要統籌轄區內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布局,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農業廢棄物等固體廢物分類收集、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設施納入環境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范圍,保障設施用地,強化政策、資金和技術等供給,全面構建涵蓋處理處置基礎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
(三)嚴格考核評估。將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納入美麗紹興建設考核體系。各區、縣(市)在每年12月底前,對“無廢城市”建設總體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問題及建議等進行總結,總結報告于次年1月底前上報。市無廢辦要會同市級相關部門,依據《“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浙江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管理規程》《浙江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指標與評估細則》,定期對各區、縣(市)工作情況開展綜合評估,確保“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