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是城鎮污水處理的必然產物。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污水收集處理取得顯著成效,污泥無害化處理能力明顯增強,但“重水輕泥”現象仍未根本性扭轉,現階段污泥安全穩定處置成為制約城鎮污水處理行業良性健康發展的重要瓶頸。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
《污泥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發改環資〔2022〕1453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提高污泥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水平提供重要依據。
一、深刻認識推動污泥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重要意義
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城鎮污水處理規模超過2億噸/天,產生污泥量(以含水率80%計)超過6000萬噸/年,據有關測算,2025年我國污泥年產量預計突破1億噸。然而,近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多次指出,地方長期違規處置、非法轉移污泥等問題,造成了嚴重的環境風險隱患。污泥處理處置形勢嚴峻,亟待落實規范性引導和常態化監督。
二是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必然要求。“十四五”時期,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進入了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由于污泥中還含有大量具有潛在利用價值的有機質、氮、磷、鉀等營養物質,亟待以“安全環保、穩妥可靠”為原則,加大污泥能源資源回收利用力度,促進低碳循環綠色發展。
三是更好服務美麗中國建設的現實需要。2021年,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實施方案》作為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1+N”政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打通污水處理的“最后一公里”,對推動污水處理行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是打造無廢城市,推動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環節。
二、統籌兼顧、因地制宜,落實規范化處理處置
一是既要補齊缺口,又要提升效能。污泥處理處置應從全局出發,以“無害化、減量化、穩定化”為基本,合理規劃設施建設布局。《實施方案》指出要綜合近遠期目標、兼顧應急處理、統籌市縣鎮需求等,做到增量補足短板和存量提質增效兩手抓。提出到2025年,全國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濕污泥)無害化處置設施規模不少于2萬噸/日,以設施普查建檔為基礎,推進設施升級改造,要求新改擴建時同步建設污泥減量化、穩定化處理設施,鼓勵設施共建共享,提升設施使用效能。
二是既要暢通出路,又要防范風險。《實施方案》強調疏堵并重,有力有序推進污泥處理處置。提出積極推廣污泥土地利用、合理壓減污泥填埋規模、有序推進污泥焚燒處理等路徑,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探索建立行業采信機制等暢通污泥資源化產品市場出路。同時,明確提出各類處置方式的“負面清單”,例如,嚴禁將不符合泥質控制指標要求的工業污泥與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混合處理(焚燒處理方式除外),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混合處理的污水處理廠的污泥不能采取土地利用等。
三是既要全面推動,又要分類施策。《實施方案》指出,到2025年,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達到95%以上,基本形成設施完備、運行安全、綠色低碳、監管有效的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體系。同時,各地要根據污泥來源、產量和泥質,綜合自然地理條件、用地條件、環境承載能力和經濟發展水平等,因地制宜合理選擇污泥處理路徑和技術路線。有條件地區,要逐步壓減污泥填埋規模,積極采用資源化利用等替代處理方案,暫不具備條件地區,在一定前提下,可衛生填埋處置。
三、穩定可靠、綠色低碳,推動資源能源循環利用
一是既要做好源頭管控,又要推動物質回用。加大污泥資源回收利用,應以安全、環保和經濟為前提。《實施方案》指出,加強排查評估,強化有毒有害物質的源頭管控,新建的部分工業企業排放的含重金屬或難以生化降解廢水以及有關工業企業排放的高鹽廢水,不得排入市政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推動采用好氧堆肥方式回收利用氮磷等營養物質,污泥焚燒灰渣建材化和資源化利用等。
二是既要做到過程降耗,又要推動能源再生利用。污泥焚燒適用于污泥產生量大、土地資源緊缺、經濟條件好等地區,但屬于高能耗處理方式,《實施方案》提出,可通過協同焚燒、優化設計、使用高效節能設備和余熱利用技術等,提高熱能利用效率。同時,推廣污水源熱泵技術、沼氣熱電聯產技術和“光伏+”模式等。
三是既要鼓勵綜合利用,又要完善精細管理。《實施方案》推廣實現資源能源綜合利用,逐步消除鄰避效應。如建設能源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的污水處理綠色低碳標桿廠,統籌城市有機廢棄物綜合協同處理,將污泥處理設施納入靜脈產業園區等。鼓勵對污泥產生、運輸、處理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強化過程數據分析,優化運行方式。
四、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推進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一是既要落實政府監管責任,又要壓實企業直接責任。《實施方案》指出,各地要結合實際做好設施建設、運營和監管,地方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加強排水許可管理,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加強排污許可管理和監管執法。污水、污泥處理企業切實履行直接責任,確保污泥依法合規處理,嚴禁偷排、隨意傾倒污泥。
二是既要攻關關鍵技術,又要完善標準規范。《實施方案》指出,要重點突破污泥穩定化和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協同處置、污水廠內減量等共性和關鍵技術裝備,開展創新技術應用。完善污泥無害化處理及資源化利用標準體系,制修訂污泥處理產物及衍生產品標準。
三是既要完善價費機制,又要拓寬融資渠道。《實施方案》強調,要推動建立與污泥無害化穩定化處理效果掛鉤的按效付費機制,完善污泥資源化產品市場化定價機制。同時,提出建立完善多元化的資金投入保障機制,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通過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特許經營等多種方式建立多元化投資和運營機制。
“十四五”時期,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向縱深推進,污泥處理處置處于政策紅利窗口期,推進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機遇和挑戰并存。《實施方案》為推動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礎,建議各地狠抓落實,加強遠近結合、城鄉統籌、區域協調,以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為重要路徑,以污泥無害化穩定化處理處置為落腳點,以促進資源化利用為發力點,構建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新時期污水處理新格局,持續推動綠色發展,建設美麗中國。(龔道孝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水務院院長/陶相婉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水務院高級工程師)
原標題:安全穩定 綠色低碳 積極有序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污泥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解讀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