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委、市政府印發了《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工作方案》,明確到2025年,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實現生態環境質量高標準創優目標,PM2.5濃度達到28微克/立方米,并持續改善,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6%,地表水國考和省考斷面水質優Ⅲ比例均達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以上,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生態質量指數保持穩定,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下達的目標任務,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生態環境風險防控體系更加完備,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顯著提升,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
詳情如下:
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工作方案
黨的十八大以來,市委、市政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前所未有的政治定力,推動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實現了生態環境由總體透支到局部改善,再到全面好轉的歷史性轉變,污染防治攻堅階段性目標任務圓滿完成。為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美麗蘇州,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和《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實現生態環境質量高標準創優目標,PM2.5濃度達到28微克/立方米,并持續改善,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6%,地表水國考和省考斷面水質優Ⅲ比例均達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以上,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生態質量指數保持穩定,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下達的目標任務,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生態環境風險防控體系更加完備,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顯著提升,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
到2035年,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譜寫美麗中國蘇州范本。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加快推動綠色高質量發展
1.深入推進“雙碳”行動。構建我市碳達峰、碳中和政策體系,強化綠色低碳發展引領,推進空間布局、產業結構、能源體系、交通運輸、城鄉建設、生態碳匯重點領域綠色低碳轉型。著力推進工業節能降碳,加快傳統高耗能行業綠色改造升級。積極參與江蘇自愿碳減排交易體系,建立健全有利于碳達峰、碳中和的投融資、財政、價格、統計監測政策體系。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全市高質量發展考核。健全完善排放源統計調查、核算核查、監管制度,將溫室氣體管控納入環評管理。(牽頭部門:市發改委,配合部門: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落實,以下均需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推進產業綠色轉型升級。持續推進化工行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構建本質安全、綠色高端的產業體系。推進太湖流域印染行業結構調整、布局優化,完成全市印染行業發展規劃編制,提升印染行業綠色發展水平。加快構建綠色制造體系,強化能耗、水耗、環保、安全和技術等標準約束。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產品和綠色供應鏈,到2025年,累計建成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150項。實施綠色發展領軍企業計劃,初步形成綠色發展示范帶動效應。(牽頭部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應急局、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商聯)
3.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除國家、省規劃布局外,原則上不再新增以發電為目的的煤電項目。推進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供熱改造,關停整合落后燃煤小熱電和燃煤鍋爐,提高電煤使用比重。到2025年,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下降至55%左右。優化鋼鐵行業長、短流程布局結構,合理有序發展電爐煉鋼。完善城市能源大數據中心建設,構建城市能源數據底座,挖掘數據價值。完善分布式光儲補貼體系。探索儲能資源共享模式,優化能源時空布局。擴大光伏發電規模,推進全國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示范,推進“光伏+”綜合利用。加強太陽能、淺層地熱能、水源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促進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發展,逐步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替代傳統能源的比例。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3%左右,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500萬千瓦。(牽頭部門:市發改委,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蘇州供電公司)
4.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提高“兩高”項目能耗準入標準,充分評估論證項目對能耗雙控、減煤、環境質量、碳達峰目標和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影響,嚴格控制新上“兩高”項目。嚴禁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新建、擴建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嚴格實施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對“兩高”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動態監控和用能預警。強化“兩高”企業碳核查,鼓勵企業完善內部碳排監測與控制體系。(牽頭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局)
5.推進能源資源集約高效利用。完善能耗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嚴格用能預算管理和節能審查,合理控制能源消費增量。開展高耗能行業能效對標。實施能效領跑者行動,推動重點行業以及其他行業重點用能單位深化節能改造。實施節水行動,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和節水型城市建設。到202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率、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率、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完成省下達的目標。依法引導鋼鐵、石化、化工、建材、紡織等重點行業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推進工業、農業、建筑業、服務業、交通運輸業等領域實施清潔生產改造。(牽頭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
6.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完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制要求。落實以環評制度為基礎的源頭預防體系,嚴格規劃環評審查和項目環評準入。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基礎上,科學布局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圖斑”。(市生態環境局、市資源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鞏固“散亂污”企業(作坊)整治成效。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措施,建立已取締“散亂污”企業(作坊)廠房再租賃報備制度,明確對新租賃企業的相關要求,防止“散亂污”企業(作坊)反彈。常態化開展明查暗訪曝光督辦,利用污染防治監管平臺線索摸排“散亂污”企業(作坊)。加大對“散亂污”企業(作坊)的執法力度,倒逼企業轉型升級。(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資源規劃局、市水務局、市應急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蘇州供電公司)
8.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大力踐行《江蘇生態文明20條》,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推動機關建筑能源托管。到2025年,全市85%以上的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建成節約型機關;鼓勵地方采取補貼、積分獎勵等方式促進綠色消費。深入推進節能、節水、低碳、綠色產品等認證,增加綠色產品有效供給。全面貫徹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加大生活垃圾分類力度,推動群眾習慣養成。構建快遞包裝產品綠色標準體系,推進在快遞營業網點設置包裝回收區。(牽頭部門:市發改委、市機關事務局,配合部門:市教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水務局、市郵管局)
(二)加強污染物協同控制,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9.提升空氣質量優良率。加大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力度,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推進PM2.5和臭氧濃度“雙控雙減”,重點推進工業企業深度提標、揮發性有機物(VOCs)深度治理、車輛和機械污染減排、揚塵污染控制、生活源污染控制等一系列重點任務,每年排定一批重點治氣項目,推動項目減排。加大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制定進一步擴大煙花爆竹禁放范圍或春節、元宵等重點時段限時全域禁放等政策措施。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省級預警、市級響應”,優化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和應急減排清單,培育一批本地豁免企業。做好重大活動、重點時段、污染天氣過程空氣質量保障?;鞠匚廴咎鞖?,堅決守護“蘇州藍”。(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
10.著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木材加工、紡織等行業領域為重點,促進清潔原料替代。開展涉氣產業集群排查及分類治理,推進企業升級改造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以鎮(街道)為單位持續推動VOCs治理管家駐點服務,建立健全VOCs排放企業管理清單,加大常態化幫扶指導,切實提升區域VOCs治理水平。到2025年,臭氧濃度增長趨勢得到有效遏制。(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工信局)
11.著力打好移動源污染治理攻堅戰。加大貨物運輸結構調整力度,煤炭、礦石、天然氣等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推廣使用水路、鐵路或管道方式,短距離運輸優先采用封閉式皮帶廊道、電動軌道機車或新能源車輛。實施“綠色車輪”計劃,推進新能源汽車消費替代,城市建成區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占比達90%以上,郵政等公共領域新增或替換的車輛全面采用新能源汽車或清潔能源汽車,環衛領域車輛逐步推進提高新能源汽車或清潔能源汽車占比。開展中重型新能源貨車的推廣應用,提升港口、船舶岸電使用率。到2025年,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區內靠港船舶的岸電使用電量在2021年基礎上增加30%,靠港和水上服務區錨泊船舶岸電應用盡用。(市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郵管局、沿江三市直屬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大本地機動車保有量和污染排放控制研究,進一步提升高排放車輛區域限行管理措施,出臺高排放車輛提前淘汰補助政策,持續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嚴格執行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管理規定,加大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監管,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加大對廠內在用叉車登記備案管理,完善叉車使用清單。研究廠內在用叉車清潔能源替代可行性措施,逐步淘汰燃油叉車,推廣使用電叉車。推動重點區域、重點時段交通排堵疏暢,減少尾氣污染。(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
12.推進固定源深度治理。推動鋼鐵、水泥、玻璃、石化等行業企業和工業爐窯、垃圾焚燒重點設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嚴格控制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深化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環境管理。推進大氣汞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排放控制,加強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風險管控。(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
(三)加強流域協同治理,堅決呵護“姑蘇水韻”
13.持續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落實按單元精細化分區管控措施。加強長江生態修復示范段建設,控制岸線開發強度,提升長江生態系統的質量和穩定性。推進工業園區、城鎮污水垃圾、農業農村面源、船舶、尾礦庫等污染治理工程。強化通江河道整治,完善通江河道、上游客水監控預警機制。貫徹落實長江“十年禁漁”。長江干流水質穩定達到Ⅱ類。(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長江辦〉,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資源規劃局)
14.持續做好太湖、陽澄湖綜合治理和生態保護。高標準建設太湖生態島,加快建設低碳、美麗、富裕、文明、和諧的生態示范島。制定實施《蘇州市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規劃(2021—2035)》《太湖重點支流支浜水生態環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和新一輪《陽澄湖流域水環境質量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強化太湖、陽澄湖生態保護與修復,加快陽澄湖水生植被修復試點項目進程和試點成果的運用推廣,推進太湖、陽澄湖岸邊生物多樣性恢復和調水通道、骨干河道生態化改造。深化工業、城鎮生活、農業農村面源污染治理。不斷優化太湖、陽澄湖調引水調度機制,有力改善水質。持續加強太湖、陽澄湖水質藻情監測預警和藍藻水華應急防控能力建設,突出氮磷通量監測、研究和控制,持續壓降總磷濃度,堅決守住“兩個確保”底線。(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局)
15.湖泊水質強化提升。印發實施《重點湖泊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工作任務,推動構建陽澄湖、澄湖、昆承湖、淀山湖、元蕩等重點湖泊及周邊區域空間管控體系,強化水污染防治及區域環境綜合治理,落實重點湖泊及主要通湖河道水質目標,進一步收嚴總磷目標要求。推動相關地區出臺重點湖泊“一湖一策”治理方案,落實屬地治水責任。力爭到2025年底,重點湖泊全面達到Ⅲ類。(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資源規劃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
16.提升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堅持“水源保障、風險防控、分類施策”,加強“雙水源”建設,強化設施運維管理,提升應急安全供水能力。完善集中式水源地保護區劃分和長效管護機制,開展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加強水源地預警監控能力建設。2023年,完成張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蘇州工業園區飲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突出環境問題的整改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持續開展“消劣爭優”攻堅行動。充分發揮河(湖)長制作用,建立健全水體長效管護機制,鞏固城市黑臭和劣Ⅴ類水體治理成效,進一步排查城市建成區黑臭和劣Ⅴ類水體,對發現的黑臭水體,實行即時整治,動態消除,對新發現的劣Ⅴ類水體排查整治計劃,確保于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消除。深入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333”行動,加強排水管網排查檢測和修復改造,著力解決雨污水管網錯接、混接、滲漏和外水入侵等問題,提升城鎮污水收集效能。開展城鎮區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因地制宜開展城市河道駁岸生態化改造,實施城市活水循環工程,推動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生態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建成區和江南水鄉古鎮區90%以上面積、鎮建成區80%以上面積建成“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牽頭部門:市水務局,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18.深化重點流域水質提升攻堅。推進重點斷面溯源整治,編制實施溯源整治“一斷面一方案”。實施水環境區域補償方案。強化汛期攻堅,做好降雨過程地表水環境管控。以大運河、太浦河、淀山湖、元蕩等為重點,完善重點跨界河湖協同治理機制,加強重要跨界水體聯防聯控。(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
19.強化陸域水域污染協同治理。推進排污口“查、測、溯、治”系統治理,實施入河入湖入江排污口長效管理。到2023年,完成長江、太湖等骨干河道和重點湖泊的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5年,完成其他骨干河道和重點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強化“船—港—城”協同治理,推動實現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全過程銜接和電子聯單閉環監管。(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配合部門:市城管局、市水務局、沿江三市直屬海事局)
(四)加強源頭和過程協同施策,確保土壤安全
20.持續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生產生活垃圾治理。開展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排查評估,加強農田退水污染防治。深入實施《加強農業農村污染治理促進鄉村生態振興行動計劃》,強化農業農村面源污染防治,落實水產養殖尾水達標排放或循環利用,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牽頭部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城管局、市水務局)
21.深入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扎實推進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持續推進高風險地塊土壤污染風險管控,繼續推進9個污染地塊治理修復,加強城鎮人口密集區危化品改造企業搬遷騰退土地土壤污染防治,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動態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推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落實土壤污染防治義務;持續推進重點園區和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地下水監督性監測工作。強化部門聯動監管,合力構建土壤環境綜合管理體系,從嚴管控曾用于農藥、化工生產等的地塊再開發利用。在省內率先開展區域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背景值調查實踐,積極探索建立土壤環境背景值地方標準。(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資源規劃局)
22.加強重金屬污染治理。嚴格落實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在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實施一批重金屬減排工程。到2025年,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以上。完善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加強涉鎘涉鉈企業排查整治,堅決淘汰超限值排放重金屬項目。推動冶煉、電鍍等行業持續提升污染治理水平。開展鉛蓄電池生產企業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試點,健全廢鉛蓄電池回收體系,到2025年,廢鉛蓄電池規范回收率達70%以上。(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工信局)
23.推進全域“無廢城市”建設。落實國家和省“無廢城市”建設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編制實施方案。以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農業廢棄物、危險廢物等五大類固體廢物為重點,全面提升城市發展與固體廢物統籌管理水平。推動建立綠色工業發展模式,推廣生活垃圾全過程精細管理。持續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全面禁止進口洋垃圾。(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
24.強化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管。加強危險廢物源頭管控,嚴格項目準入,科學鑒定評價危險廢物。提升全市飛灰收集處置和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健全危險廢物集中收集體系,實施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退出機制,從嚴打擊非法轉運、傾倒、填埋、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保障市場公平有序。規范應用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控系統,實現全市危險廢物“來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留痕”的管理目標。醫療廢物和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收集處置能力滿足實際需求,醫療廢物和飛灰無害化處置率保持100%。(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衛生健康委)
25.實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動。嚴格落實國家和省發布的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及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貫徹落實《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劃(增補版)》、水俁公約等有關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汞的管控要求。加強六溴環十二烷淘汰工作落實情況監督檢查。開展新型污染物試點監測,配合研究建立新污染物篩查、評估和管控標準體系。(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
26.強化地下水污染協同治理。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監管體系,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實施蘇州市地下水環境質量國考點位持續改善專項行動,落實防滲和監測措施,實施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到2022年底,完成省級及以上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積極推動蘇州市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管理信息化平臺建設。(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資源規劃局)
(五)加強生態安全和環境風險協同管控,深入打好生態環境安全保衛戰
27.著力打好生態質量提升攻堅戰。堅持系統化思維,以自然生態保護和修復為核心,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修復重大工程。開展沿江濕地生態修復,高質量建設實施張家港“江海交匯第一灣”、常熟鐵黃沙生態島等生態示范亮點。開展吳淞江、望虞河、太浦河等沿岸河流生態修復工程,推進生態保護修復示范區建設。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深化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在太湖、長江、大運河沿岸等重點區域因地制宜建設生態安全緩沖區,到2025年全市建成10個以上生態安全緩沖區項目,生態質量指數保持穩定,林木覆蓋率達到20.5%以上,自然濕地保護率達到70%以上,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布局不斷優化,水域面積不減少、水域功能不衰退。落實自然生態保護修復行為負面清單制度。(牽頭部門:市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園林綠化局,配合部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
28.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貫徹落實江蘇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和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十年規劃,2023年底全面完成縣域生物多樣性保護本底調查。探索構建包括生物種類、數量、分布和生態學特征等參數的可共享、可更新的蘇州市生物多樣性數據庫,識別生物多樣性保護熱點地區,發布蘇州市生物多樣性調查成果。推進太湖湖泊濕地生物多樣性綜合觀測站、西山島生物多樣性觀測樣區建設,大力加強地方生物多樣性觀測能力建設,提升生物多樣性觀測工作的規范化和常態化水平。構建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加強對現有加拿大一枝黃花、福壽螺、鳳眼蓮等外來有害物種的防控。(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園林綠化局,配合部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
29.強化生態保護監管。加強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生態狀況監測評估。逐步建立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常態化巡查、核查制度,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專項行動。生態空間保護區域中不同類型保護區域的責任主體,依據各自領域的法律法規扎實開展相關管理工作,切實加大對違規開發建設等生態破壞問題監督查處力度。規范開展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內有限人為活動論證及土地成片開發審查工作,確保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創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和美麗中國地方實踐,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不斷完善。(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資源規劃局、市發改委,配合部門:市園林綠化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
30.確保核與輻射安全。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隊伍、能力建設,從嚴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積極穩妥推進放射性廢物、伴生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加強電磁輻射污染防治。強化核與輻射安全風險預警監測和應急響應,不斷提升核與輻射安全保障能力。(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委)
31.強化環境風險預警防控和應急管理。完善市、縣級市(區)兩級環境應急指揮體系,健全跨區域、跨部門突發生態環境事件聯防聯控機制。學習推廣“南陽實踐”經驗,落實蘇州市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防范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建成河流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防范體系和重點園區“三級防控”體系。強化區域環境風險防范,督促涉危涉重企業、化工園區等重點領域完善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常態化推進環境風險企業隱患排查。評估區域環境應急物資調集使用水平,建立園區及企業代儲、第三方服務支持、物資生產企業保障的多形式儲備共享體系,不斷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水平。(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六)加強突出環境問題和群眾訴求協同化解,深入打好群眾環境權益保衛戰
32.著力打好噪聲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各地按要求開展聲環境功能區評估調整,強化聲環境功能區管理。合理規劃交通干線走向及沿線噪聲敏感點布局,劃定噪聲防護距離,加強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控。強化夜間施工噪聲管控,加強文化娛樂、商業經營噪聲監管和集中治理,營造寧靜休息空間。到2025年,城市建成區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夜間達標率達到省下達目標要求。(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文廣旅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
33.深化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強化建筑工地、道路、堆場等揚塵管控,對違法施工企業實施聯合查處并依法追究責任。強化渣土運輸車輛全封閉運輸管理,城市建成區全面使用新型環保智能渣土車。易揚塵港口碼頭應根據需要對堆場設置防風抑塵網、圍墻、防護林等防塵屏障,鼓勵有條件的易揚塵港口碼頭倉庫料場進行全封閉或半封閉管理,完成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重點區域施工工地采取高墻圍擋、高密度防塵網精準覆蓋、高頻次噴淋灑水等措施,進一步鞏固提升施工揚塵防治標準。提高城市保潔機械化作業比率,到2025年,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以上。(牽頭部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資源規劃局、市園林綠化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
34.推動餐飲行業綠色規范發展。根據江蘇省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推進餐飲油煙凈化處理“綠島”建設。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整治,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和執法監管,嚴格居民樓附近餐飲服務單位布局管理,推動重點管控區域內面積100平方米以上餐飲店以及城市綜合體、美食街等區域的餐飲經營單位安裝在線監控。(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5.推動惡臭異味污染綜合治理。推動化工、制藥等行業結合揮發性有機物防治實施惡臭深度治理,加強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處理設施重點環節惡臭防治。推進無異味園區建設,建立化工園區“嗅辨+監測”異味溯源機制,減少化工園區異味擾民。(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水務局)
36.健全公共環境權益保障機制。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培育蘇州特色生態文化,推動形成黨委統攬、政府主導、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大環保格局,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氛圍。健全環境問題發現機制,把解決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兩在兩同建新功”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鼓勵和支持具備資格的社會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委宣傳部、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民政局、市信訪局)
(七)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37.全面強化生態環境法治保障。深化生態環境領域依法行政,持續強化依法治污。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依法嚴懲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及時修訂與新要求不相適應的地方性法規。深化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強化生態環境領域普法宣傳。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人大環資委)
38.不斷完善生態環境經濟政策。建設全國先進綠色制造基地,對綠色低碳環保、能源高效利用、資源循環利用等行業企業加大扶持力度,按規定實施差別化水電價、稅收優惠和財政補貼政策。加大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力度,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快發展氣候投融資。全面深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加快推進排污權、用能權、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實施與減污降碳成效掛鉤的財政政策,推行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措施。開展企事業單位環保信用評價。發揮環境保護綜合名錄引導作用。(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稅務局、人行蘇州中支、市金融監管局、蘇州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9.完善資金投入機制。強化生態文明建設持續穩定投入機制,把生態環境領域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將生態環境保護資金投入作為基礎性、戰略性投入予以重點保障,確保與污染防治攻堅任務相匹配。健全完善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導向的資金分配機制。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價格等政策,鼓勵國有資本加大生態環境保護修復投入,引導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保領域。(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園林綠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局、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按職責分工負責)
40.加快補齊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構建布局完整、運行高效、支撐有力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加強雨水排口監管,強化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優化污水處理設施布局,加強污泥規范化處置。提升工業園區監測監控能力,開展工業園區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深化工業、農業、服務業“綠島”建設,推進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到2025年,全市新增廚余垃圾處理能力600噸/日。推進環太湖地區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示范區建設,強化收儲運利用體系建設,提升有機廢棄物協同處置能力和資源化利用水平。(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園林綠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局、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按職責分工負責)
41.提升生態環境執法監管效能。全面推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強化排污許可證后監管,組織開展排污許可證后管理專項檢查,加強對排放污染物種類、許可排放濃度、主要污染物年許可排放量、自行監測、執行報告和臺賬記錄等方面的監督管理,督促排污單位依證履行主體責任。將排污許可證作為生態環境執法監管的主要依據,加大對無證排污、未按證排污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偷排偷放、自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和故意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等惡意違法行為,綜合運用停產整治、按日連續處罰、吊銷排污許可證等手段依法嚴懲重罰。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加大典型違法案件公開曝光力度,形成強大震懾。加快構建立體、垂直、精準、規范、高效的現代化生態環境執法體系。建立全市生態環境指揮調度體系,執行江蘇省環境指揮調度中心的調度指令。健全信息共享、案情互通、案件移送制度,加大環境污染刑事案件辦理力度。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建立聯合辦案模式。完善生態環境現場執法監管方式,制度化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和差異化監管措施,開展跨部門聯合“雙隨機”執法監管,綜合運用污染源自動監控、用電監控、視頻監控等系統開展“非現場執法監管”,提升環境監管科學化、精準化水平,提高執法監管效能。探索以政府購買方式委托第三方開展相關輔助服務。(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42.構建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健全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構建以自動監測為主的大氣環境立體綜合監測體系,推進PM2.5與臭氧(O3)“雙控雙減”監測網絡建設。統籌優化地表水自動監測網絡,建立蘇州市水環境點位庫,實現監測點位可視化。開展生態環境遙感監測,提升遙感監測解譯能力。統籌構建污染源監測監控網絡。推進排污企業安裝和使用在線監測監控設備,實現污染源全覆蓋、排污過程全覆蓋。強化重點排污單位監控管理自動化水平,發揮熱點網格“千里眼”功能,實現全天候監控。提升監測能力現代化水平。完善全過程監督管理流程。全面落實環境監測機構質量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實現監測活動場所、過程、環節的全覆蓋。健全并落實預防人為干擾干預監測活動工作機制,強化社會化檢測機構和運維服務的考核管理。(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水務局)
43.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科技支撐。依托大院大所,全面深化大氣環境質量優化提升戰略合作、水生態環境保護戰略合作,加快推進科研攻關和技術合作,落實省“1+13”省市聯動專家支撐機制,實現精準治理減排,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水平,提高精細化應急管控能力。強化與長三角城市群科技創新資源的對接,打造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聯合研究中心。加快推廣生態環境整體解決方案、托管服務和第三方治理,加強科技成果轉化,開展各類先進技術應用場景式的集中轉化。積極參與國際合作。(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配合部門:市外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加強黨的領導,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加強各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建設,進一步充實力量,優化運行機制,發揮好組織指揮、統籌協調、督查督辦、評估考核職能,抽調優秀年輕干部到各級指揮部辦公室及攻堅一線鍛煉成長。(牽頭部門: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配合部門:市委組織部、市各有關部門)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各縣級市(區)黨(工)委、政府(管委會)要根據本工作方案確定的目標指標和主要任務,結合地方實際,細化落實年度目標任務。各級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各司其職,共同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牽頭部門: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配合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各有關部門)
(三)強化系統推進。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細化實化攻堅政策措施,構建“1+5+8”的攻堅戰政策體系,分工協作、共同發力。印發實施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生態環境安全、群眾環境權益等5大保衛戰實施方案和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交通運輸污染治理、長江保護修復、太湖流域綜合整治、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生態系統質量提升、噪聲污染治理等8個攻堅戰行動方案。(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資源規劃局、市園林綠化局、市交通局、市農業農村局)
(四)強化工程項目。要按照“系統化設計、目標化管理、項目化推進”要求,將國家、省、市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主要任務分解落實為工程項目和具體措施,建立項目庫,實施動態管理、穩步推進、補齊短板,確保產生良好的社會、經濟、環境效益。(牽頭部門: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配合部門:市各有關部門)
(五)強化監督考核。繼續開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督查檢查,深入開展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監督幫扶和指導。充分發揮市污染防治綜合監管平臺作用,持續加大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曝光力度,繼續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完善考核措施,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樹立“干好干壞不一樣”的鮮明導向。(牽頭部門: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配合部門:市各有關部門)
(六)強化宣傳引導。創新生態環境宣傳方式方法,制作推廣具有蘇州特色的生態環境文化產品,廣泛傳播生態文明理念,講好生態文明建設的“蘇州故事”。強化環保社會組織培育引導,發展壯大生態環境志愿服務力量,深入推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加大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力度,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生態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牽頭部門:市委宣傳部、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七)強化隊伍建設。全面推進監測監察執法機構能力標準化建設,加強鄉鎮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持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鐵軍建設,錘煉過硬作風。健全考核評價和容錯糾錯機制,注重選拔在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實績突出的干部,加大交流培養力度。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污染防治攻堅戰中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開展表彰工作。(牽頭部門: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市各有關部門)
原標題:中共蘇州市委 蘇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