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3日,重慶市生態環境局聯合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重慶市水利局、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發布《重慶市“十四五”土壤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
“十三五”以來,重慶市土壤環境風險基本得到管控、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初見成效、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開始起步、法規政策標準體系逐步完善。
“十四五”時期面臨的風險管控和治污任務艱巨: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任務重、局部區域耕地和地下水污染問題較為突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頭預防壓力較大、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任務艱巨以及土壤環境污染監管能力依然薄弱。
因此,《規劃》將堅持源頭治理、精準治理、科學治理、依法治理的原則,努力完成到2025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國家考核要求,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與運行穩步推進,農業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農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到2035年,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重點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得以完善,農業面源污染得以有效遏制,農村生態環境根本好轉;地下水環境質量穩中向好的主要目標。
《規劃》指出,重慶市將圍繞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深入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穩步推進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提升監管能力、健全規劃實施機制這五個方面開展“十四五”時期土壤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具體來看,重慶市“十四五”土壤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將:
一、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
嚴格受污染建設用地再開發利用的準入要求,落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加強涉及土壤污染的重點污染源監管,遏制增量、削減存量,保障糧食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不斷加強受污染建設用地分級分類管理:嚴格落實污染地塊再開發的管控要求、強化風險管控與修復過程監管、探索建設用地污染程度分級管理制度的同時加強信息共享。深入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動態調整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全面落實安全利用類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加強嚴格管控類耕地管理。加強土壤污染源頭管控:開展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成因排查、嚴格管控涉重金屬行業企業大氣、水污染物排放。排查整治涉重金屬關停企業及礦區歷史遺留固體廢物、強化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監管。
二、深入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
加大種植業、養殖業污染和農村居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力度,穩步實施農村黑臭水體整治、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推動農業農村綠色發展,實現生態美、產業興、百姓富有機統一,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
持續開展種植業污染防治:推進農業投入品減量使用、強化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開展廢舊農膜回收。扎實推進養殖業污染防治:加強畜禽糞污污染防治、做好水產養殖污染防治、持續推進農村生活污染治理、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續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實施農村黑臭水體整治、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督指導、完善農村環境治理考核評價機制。
三、穩步推進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
調查評估地下水環境現狀,加強污染源監督管理,在典型區域探索地下水保護修復試點,逐步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體系,控制污染增量、削減存量,確保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穩定和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
通過加強地下水型飲用水源和“國考”點位水質管控:確保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確保“國考”點水質總體保持穩定。加強重點污染源監督管理:調查重點污染源周邊地下水環境狀況、督促重點排污單位采取防滲措施。選擇典型區域探索地下水生態保護修復: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開展地下水、土壤污染協同治理修復試點、推進秀山縣等錳污染區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探索實施頁巖氣開采區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
四、提升監管能力
完善法規標準體系:推動出臺《重慶市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健全監測監控網絡、完善全市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加強執法與隊伍建設:依法開展土壤、農業農村和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做好試點示范:加強建設用地土壤綠色低碳修復技術試點示范。
五、健全規劃實施機制
圍繞落實監管責任,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領導,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負責。完善投入政策:加強財政資金與規劃項目的銜接,嚴格落實市與區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分級做好土壤生態環境財力保障。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互聯網、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結合世界環境日、世界土壤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宣傳普及土壤、農業農村和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知識,增強公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同時做好考核評估,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分解落實目標任務。
(全文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