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上游河南段洪汝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項目EPC及工程監理開啟招標。意向投標人請于9月15日18時前下載招標文件。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投標人需要遞交電子投標文件,無需遞交紙質文件。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淮河上游河南段洪汝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項目EPC及工程監理已經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駐馬店市國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資金、地方政府配套資金及社會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及工程監理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治理河道長度748.9km,穩固河岸78.8km,河道清淤1106.23萬m³,恢復河道水面22.42km²,種植挺水植物1.44km²,沉水植物47.95km²,防治水土流失面積33.86km²,建立41個生物多樣性監測站點,處理生活垃圾4950.24t,建筑垃圾15534.57m³,耕地提升12800hm²,新增林地37.42km²,新增草地9.41km²,新增濕地1.8km²。(項目編號:ZMD2022-114)
2.2 項目投資額及資金來源:本項目總投資額約525126.95萬元,資金來源為中央資金、地方政府配套資金及社會資金。
2.3EPC標段:
2.3.1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地方、行業現行驗收合格標準。
2.3.2 工期要求:本項目總工期1000日歷天,其中勘察設計工期:合同簽訂后,6個月提交初步設計成果;初步設計批復后,6個月完成施工詳圖設計。在設計周期內完成本項目全部設計前期內容并保證施工圖設計文件通過相關部門審查。
2.3.3 EPC標段劃分:共一個標段。
2.3.4招標范圍:本標段實施建設內容應包含的設計、施工、采購等全部內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工程勘察(含測量)2、工程設計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后續設計服務、施工期間指導和現場服務、工程竣工驗收等;3、工程施工內容及規模以評審通過的設計圖紙為準;4、設備采購(設備采購供應與設備安裝調試、技術服務、培訓、功能試驗、試運行直至驗收交付使用);5、其他應包含在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范圍的內容,具體施工內容及規模以評審通過的設計圖紙為準。
2.4 工程監理標段:
2.4.1 質量要求:達到國家、地方、行業現行驗收合格標準。
2.4.2 監理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控制在招標人與施工中標單位簽訂的合同工期之內(考慮正常延期)。
2.4.3 招標范圍:本工程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全過程的施工及保修階段監理內容。
2.4.4監理標段劃分:共一個標段。
3.1EPC標段資格要求:
3.1.1投標人須具備資格條件:
1施工企業資格要求: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自然資源部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且符合資質證書核定承攬范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勘察、設計企業資格要求:勘察資質須同時具備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甲級、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專業甲級、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甲級 資質或具有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設計資質須同時具備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工程設計水利行業甲級、工程設計環境工程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級、工程設計環境工程專項(污染修復工程)甲級資質或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1.2擬派項目總負責人、項目經理及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
1項目總負責人具有工程類高級或高級以上職稱,提供2022年1月份以來繳納的社保證明。
2項目經理要求:擬派項目經理具有水利水電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項目。提供2022年1月份以來繳納的社保證明。
③設計負責人要求:擬派設計負責人須具有水利水電相關專業高級(含高級)及以上職稱,同時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工結構專業資格,并提供2022年1月份以來繳納的社保證明。
3.1.3擬派項目施工技術負責人具有工程類高級或高級以上職稱,提供2022年1月份以來繳納的社保證明。
說明: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總負責人、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但需同時滿足相應的資格要求。
3.1.4信譽要求:投標人須提供“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此項查詢以信用中國網站自動鏈接至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查詢結果為準)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中國政府采購”網站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名單”,查詢結果頁面截圖,若有不良記錄投標無效。(投標人出具查詢結果截圖加蓋企業公章)
3.1.5本標段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應滿足下列要求: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成員不超過3家(含聯合體牽頭人),并以一個投標人身份共同投標,本項目聯合體牽頭人須是施工總承包企業,代表聯合體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和協議中承擔的義務和法律責任,聯合體成員各方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成員各方承擔的工作和責任。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對本項目的投標,否則均視為無效投標。
3.2 工程監理標段資格要求:
3.2.1投標人須具備資格條件:投標人須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且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能力并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甲級監理資質或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甲級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獨立法人的監理企業;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2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水利相關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
3.2.3信譽要求:投標人須提供“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此項查詢以信用中國網站自動鏈接至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查詢結果為準)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中國政府采購”網站(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名單”,查詢結果頁面截圖,若有不良記錄投標無效。(投標人出具查詢結果截圖加蓋企業公章)
3.2.4監理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報名。(公告詳情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