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水體特別是自然的坑塘、溝渠,是鄉村自然生態系統的核心組成部分。為加快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深入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推進農村地區水體垃圾清理,加強農村水體污染源頭管控,近日,張家口市生態環境局、張家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張家口市水務局和張家口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制定印發了《張家口市農村地區水體漂浮和岸邊積存垃圾專項清理百日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農村地區水體漂浮和岸邊積存垃圾專項清理百日行動總體要求、職責分工和具體時間及工作安排等作出系統部署。
《方案》要求,要聚焦農村地區坑塘、溝渠、河道等水體,集中清理水面漂浮垃圾及水體周邊50米范圍內生活垃圾、畜禽養殖糞污等現階段農村水體主要污染物,強化全面排查整治,鞏固完善農村黑臭水體長效管控機制,助力鄉村生態振興,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職責分工
■生態環境部門
負責疑似黑臭水體的水質監測、判定、臺賬管理工作
■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水務部門
分別負責水體周邊生活垃圾、畜禽糞污、水面漂浮物、河道垃圾和工業廢棄物等的排查清理和檢查指導工作。
■縣(區)級政府是農村水體環境整治的責任主體
負責組織鄉鎮開展專項清理行動,排查和清理農村地區水體水面漂浮物、水體周邊生活垃圾、畜禽糞污、河道垃圾和工業廢棄物。
具體工作安排
此次百日行動自8月1日至10月31日,分為3個階段
01
第一階段(8月1日-8月14日),動員排查階段
各縣(區)政府召開專項清理行動動員部署會,按照工作職責開展全面排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建立農村地區存在漂浮或積存垃圾的水體清單臺賬,核算積存垃圾的體量。制定專項清理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主責部門以及各相關部門職責和時間進度。加強資金保障,明確工作主責部門以及各相關部門職責和時間進度。
02
第二階段(8月15日-10月10日),清理整治階段
各縣(區)政府組織鄉鎮對轄區內農村地區坑塘、溝渠、河道等水體水面漂浮垃圾及周邊50米范圍內的積存垃圾進行清理,并按要求填寫清理臺賬。縣(區)級有關部門負責指導鄉鎮生活垃圾、畜禽糞污、水面漂浮物、河道垃圾和工業廢棄物的清理。縣(區)級政府對專項清理行動完成情況及成效進行自查,形成自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專項清理行動開展情況、現場檢查驗收情況、存在問題以及整改措施等內容,并匯總清理臺賬與縣(區)級自查報告經縣(區)政府同意后,于10月10日前分別報市直相關部門。建立健全長效管控機制,落實農村水體日常管理的單位、經費、制度和責任人。
03
第三階段(9月25日-10月25日)市級檢查驗收階段
在縣(區)級政府報送報告的基礎上,由市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水務局的領導帶隊,抽調熟悉業務工作人員參加,組成4個聯合檢查驗收組,對各縣(區)進行現場檢查驗收,可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和現場檢查驗收等方式,核實各縣區任務完成情況。
驗收標準
(一)水體水面無漂浮垃圾;如有綠藻,綠藻覆蓋面積不大于水面總面積的三分之一。
(二)水體周邊50米范圍內無生活垃圾、畜禽養殖糞污、工業廢棄物等垃圾積存現象。
水體同時滿足以上兩項要求,判定為驗收通過。
市級檢查驗收須覆蓋轄區內所有縣(區),每個縣(區)抽查8-10個200m2以上的水體。所檢查水體全部通過驗收,該縣判定為驗收通過;所檢查任一水體存在問題未通過驗收,該縣專項行動延長15日后重新進行驗收。
原標題:我市四部門聯合印發《張家口市農村地區水體漂浮和岸邊積存垃圾專項清理百日行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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