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銀川市“十四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各園區管委會:
為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完成自治區下達的“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根據《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寧生態環保辦〔2021〕14號),我辦組織編制了《銀川市“十四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銀川市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銀川市“十四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銀川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寧夏回族自治區“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減排綜合工作方案》《銀川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扎實推進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全面完成自治區下達的“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突出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調整,推進源頭防控;聚焦園區、城鎮、農村三類重點區域,強化協同減排;補齊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短板,實施一批重點減排工程,形成有效減排能力,為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建設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示范市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
根據《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寧生態環保辦〔2021〕14號),銀川市“十四五”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為:氮氧化物削減3730噸、揮發性有機物(VOCs)削減690噸、化學需氧量削減1600.60噸、氨氮削減80.07噸。
三、重點任務
(一)加快產業綠色轉型升級
1.推動重點行業綠色升級改造。全面落實《關于實施“四大改造”打好工業轉型發展攻堅戰的實施方案》,以建材、化工、鑄造、機械加工制造等行業為重點,從技術工藝改造、原輔料替代、資源能源梯級利用等方面推進企業綠色轉型,推進重點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結合銀川市域內產業結構現狀,加強傳統產業提質增效,推進企業延鏈補鏈強鏈。(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負責。以下均需各縣(市)區政府、各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淘汰重點行業落后產能。嚴禁承接不符合環保政策、產業政策的過剩和落后產能,重點化解退出高耗低效產能,防范“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依法依規推進落后產能淘汰和退出,嚴防產業轉移變為污染轉移。到2025年,落后產能完全退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3.堅決遏制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項目盲目發展。建立完善項目產能、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減量等量替代制度。開展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項目評估檢查,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節能審查、“三線一單”、規劃環評、環評審批等要求,未履行相關審批手續,違規審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查處。加強已建成項目監管,有節能節水減排潛力的項目要改造升級,有序推進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計劃,到2022年底完成全市水泥生產線超低排放改造并投入運行。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完成煙氣脫硝提標改造。(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按照職責分別負責)
(二)強化交通運輸結構調整
4.推進貨運方式綠色轉變。充分發揮不同運輸方式的組合優勢,堅持“宜公則公”、“宜鐵則鐵”、“宜聯運則聯運”的原則,鼓勵大型企業和園區、煤炭開采企業、燃煤發電企業以及大宗物流企業合理提高物流鐵路運輸比例。加快靈武臨港產業園鐵路等鐵路專用線建設。支持利用城市現有鐵路貨場物流貨場轉型升級為城市配送中心;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按照職責分別負責)
5.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擴大“鋰電”和“氫能”燃料電池應用,逐步向大型工程車輛推廣應用。加大推進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環衛、郵政、通勤、輕型物流配送等車輛基本采用電動車,機場、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采用電動車等。(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財政局、市市政管理局、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市郵政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別負責)
6.繼續實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工程。全面按期實施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研究完善老舊車輛淘汰鼓勵政策,加大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淘汰力度,按期完成國家、自治區下達的老舊車淘汰任務。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市公安局、生態環境局、商務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7.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治理。全面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管控,落實編碼登記、排放檢測、進出場登記等,消除冒黑煙現象。加快老舊工程機械淘汰,基本淘汰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或使用15年以上的工程機械,鼓勵具備條件的允許更換國三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發動機。(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三)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
8.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合理控制煤炭開發強度和規模,提高煤炭高效轉化和利用水平。積極發展賀蘭縣、永寧縣和靈武市余熱利用,鼓勵“煤-化-熱”一體化發展。提高煤炭轉化和利用水平,降低煤炭消費量,推進煤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參與)
9.積極開展燃煤鍋爐關停整合。在保證電力、熱力供應前提下,鼓勵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30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燃煤小熱電機組(含自備電廠)基本完成關停整合。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各縣(市)區制定城市建成區外排放不達標的2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淘汰計劃,賀蘭縣加快謀劃區域集中供熱,爭取在2025年前解決現有燃煤供熱分散排污問題。(市市政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
10.推進工業爐窯燃料清潔低碳化。鞏固工業爐窯現有整治成果,加大各類爐窯無組織排放管控力度,新建涉煤工業爐窯建設項目必須要入園區,配套建設尾氣綜合利用和高效環保治理設施。全面完成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參與)
(四)實施園區節能減排工程
11.提升工業園區和產業基地的環境管理水平。引導工業企業向園區集聚,工業項目原則上必須入駐工業園區。嚴格落實產業園區項目準入和排放強度要求,擬建項目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要求,強化園區不合規企業清理,開展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加快節能環保升級改造,開展綠色工業園區、綠色工廠建設,鞏固國家級示范園區建設成效。(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按照職責分別負責)
12.推動園區循環化改造。鼓勵園區環保公共基礎設施綠色化改造,推進集中供熱(汽)、供電、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分類推動產業集群治理改造,加強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物集中治理設施建設及升級改造,探索“綠島”等環境治理模式,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環保管家、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等模式,實行污染治理的專業化、集中化和產業化。推動工業園區能源系統整體優化,實施工業園區集中供熱供蒸汽,推動園區分散燃煤鍋爐淘汰并網、“煤改氣”、“煤改電”。(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市政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按照職責分別負責)
13.實現工業廢水穩定達標排放。開展全市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現狀評估,對工業污水廠的進水、出水濃度、水量、排污口位置、接管企業排污情況進行調查;圍繞污水廠接納廢水水質特征、工藝匹配、運行情況、處理效果等開展綜合評估,評估后不達標污水處理廠限期整改。因地制宜完善園區及企業雨污分流系統,推動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試點開展葡萄酒生產廢水經處理后回用灌溉的技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管理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葡萄酒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農業農村局按照職責分別負責)
(五)提升城鎮污染治理水平
14.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合理規劃建設服務片區污水收集管網,確保污水收集能力。結合老舊小區和市政道路改造,推動支線管網和出戶管的連接建設,實施混錯接、漏接、老舊破損管網更新修復,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到2025年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現有生活污水處理能力不能滿足需求的城鎮要加快補齊處理能力缺口。人口少、相對分散或市政管網未覆蓋的地區,因地制宜建設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進一步強化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加強污水處理廠長效監管、保障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穩定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政管理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財政局、衛健委、水務局參與)
15.促進再生水循環利用。將再生水納入區域水資源配置,再生水優先用于工業循環冷卻、城鎮綠化、生態補水、市政雜用。科學布局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人工濕地及再生水調蓄等設施,確保再生水供需平衡、凈化能力與調蓄能力匹配。加快再生水管網建設,積極申報創建全國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市市政管理局、生態環境局、水務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參與)
16.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建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加快補齊分類收集轉運設施能力短板。全面推進焚燒處理能力建設,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對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系統的進水濃度、出水濃度、水量、排污口位置、接管企業排污情況進行調查評估,評估后不達標的生活垃圾填埋場限期整改。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市市政管理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六)加強農業農村污染防治
17.有序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加快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開展無集中供熱區域清潔取暖試點示范。推進農村地區村莊“煤改清潔能源”工作,因地制宜推動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的應用。加快農村“煤改電”電網升級改造,滿足居民采暖用電需求。堅決遏制農村散煤“雙替代”區域散煤復燒。(市政管理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參與)
18.加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完善農村污水收集管網、集中治理設施建設與農村改廁有效銜接。落實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統籌規劃、建設和運行,與供水、改廁、水系整治、農房道路建設、農業生產、文旅開發等一體推進,有效銜接。選擇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維護簡便、務實管用的治理技術和模式,分區分類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鄉村振興局等參與)
19.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以畜禽糞污就地就近肥料化利用為重點,進一步提高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的規范化、標準化水平。現有畜禽規模化養殖場(區)根據污染防治需要,加快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加強對配套設施建設、運行以及綜合利用的指導、服務,加強畜禽養殖執法監管。推進農藥化肥減量增效、秸稈綜合利用,加快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參與)
(七)重點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
20.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按照《關于批準發布<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等7項國家標準的公告》要求,督促生產企業嚴格執行車輛涂料、工業防護涂料、建筑用墻面涂料、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和粘膠劑、清洗劑、油墨中揮發性有機物限值標準,高度重視 VOCs的源頭治理和安全管控,做好監督抽測工作。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地方實際與行業特點,在印刷、汽車維修、建筑涂裝、道路噴涂等涉VOCs產品采購和使用過程中,要求企業按照《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GB/T38597-2020),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同時建立原輔材料臺賬,記錄VOCs原輔材料名稱、成分、VOCs含量、采購量、使用量、庫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生態環境局參與)
21.深化VOCs污染治理。實施煉油與石化、制藥、農藥等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一廠一策”行動。強化無組織排放控制,全面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標準》(GB37822—2019)特別控制要求,協同推進惡臭污染綜合治理。持續開展低效VOCs治理設施提升改造,完成現有VOCs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的排查,對達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設施進行更換或升級改造,確保穩定達標排放,提升VOCs排放“三率”;完成有機廢氣排放系統旁路摸底排查,取消非必要的旁路,加強非正常工況廢氣排放控制。(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22.推動油氣回收系統升級。開展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回頭看”,鞏固油氣回收治理成果。根據實際情況對年銷售量5000噸以上的在營加油站安裝油氣在線監控系統,適時推進城區油庫退城搬遷。(市商務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四、減排項目
污染物減排項目分為重點工程減排項目和非重點工程減排項目。其中重點工程減排項目為減排佐證材料較為齊全、核算辦法較為明確,能夠滿足國家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和信息化平臺填報要求的項目,是完成銀川市“十四五”及年度減排任務目標的儲備項目。非重點工程減排項目作為重點工程的儲備項目,在確保年度減排任務能夠完成的情況下可用于新建項目區域削減替代。
(一)大氣污染減排項目
加大重點行業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實施含VOCs產品源頭替代和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一廠一策”綜合治理工程。開展工業爐窯深度治理和清潔化改造,實施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工程,開展水泥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清潔取暖改造工程,開展農村散煤清潔化替代。實施工業園區集中供熱供蒸汽,推動園區分散燃煤鍋爐淘汰并網、“煤改氣”、“煤改電”。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淘汰治理非道路移動機械,實施加油站、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實施鐵路專用線建設工程。
(二)水污染物減排項目
加大城鎮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和改造力度,加快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能力提升,推進再生水循環利用。實施工業廢水深度治理工程。梯次推進農村污水處理,統籌規劃實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推進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
五、保障措施
(一)落實目標責任。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要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格按照“十四五”期間全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年度計劃,落實好各項減排任務。銀川市發改、工信、公安、住建、市政、交通、水務、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等職能部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確定的重點任務,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建立密切溝通與信息共享機制,形成減污降碳合力。
(二)健全減排制度。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作為加快綠色低碳發展、推動結構優化調整、提升環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進實施重點減排工程,形成有效減排能力。加強與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制度銜接,提升總量減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完善總量減排考核體系,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強化總量減排監督管理,重點核查重復計算、弄虛作假,特別是不如實填報削減量和削減來源等問題。對環境質量改善、總量減排目標均未完成的縣(市)區,暫停新增排放重點污染物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
(三)完善政策支持。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將低VOCs含量產品與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產品納入政府采購名錄,并在政府投資項目中優先使用。鼓勵企業積極進行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將標桿企業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對生產、使用低VOCs含量產品的企業,優先推薦參評綠色工廠、綠色產品及申請綠色融資。加強環境經濟政策改革,加快資源環境價格改革,督促落實差別電價、階梯水價。繼續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強化綠色金融支持,探索排污權質押貸款,拓寬減排服務企業融資渠道。加快推進排污權、用水權市場化交易,落實好環境節能節水企業所得稅減免等稅收優惠政策。加強科技創新引領,支持重大減排技術列入銀川市科技計劃專項,著力推進減污降碳、環境治理整體解決方案。
(四)加大資金投入。統籌污染防治資金,支持實施水、氣、土及固體廢物等立體防治。積極爭取國家試驗示范專項環保資金的支持。將工業企業節能減排納入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范圍,通過獎勵補助、貸款貼息的方式支持工業企業淘汰落后和化解過剩產能、工業固廢利用、環保節能技術改造等項目,加快推動工業企業節能減排、轉型升級。各級政府將減排工作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不斷加大對減排重點工程、能力建設等支持力度。落實縣(市)區黨委和政府主體責任,建立完善水污染集中治理設施保障機制,提升長效化運行和維護水平。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生態環境保護基金,引導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入污染減排。
(五)倡導全民參與。各級政府要強化總量減排信息公開,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紙等信息平臺向社會公布污染減排工作完成情況及環境質量狀況。要建立和完善社會監督舉報機制和激勵機制,鼓勵公眾、新聞媒體等對污染減排工作進行監督、評價。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曝光懲治力度,監督、引導企業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積極治理污染,履行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