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青海清潔能源發展,2016年在青海視察時強調“使青海成為國家重要的新型能源產業基地”。2021年“兩會”在參加青海代表團審議時,提出“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新的更高要求。2021年6月初,在視察青海時指出“青海的資源能源安全地位顯得更加重要”。習近平總書記的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為青海能源高質量發展錨定了新的目標定位,擘畫了新藍圖。2022年1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發改能源〔2022〕206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文件要求,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推動我省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會同相關單位研究編制了《意見》,報請省政府同意后以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名義印發實施。
二、工作目標
“十四五”時期,初步建立促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標準、市場和監管體系,初步形成以能耗“雙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標制度為引領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推進機制。到2030年,基本建立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基本制度和政策體系,形成非化石能源基本滿足能源需求、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強的能源生產消費格局。
三、主要內容
《意見》共分為十三個部分。其中:
第一部分是指導思想。提出了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工作的指導思想。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則。提出了“堅持低碳導向、綠色發展,堅持統籌規劃、協調聯動,堅持安全可靠、有序轉型,堅持科技引領、創新驅動,堅持市場為主、政府引導”的基本原則。
第三部分是主要目標。明確了“十四五”期間和2030年工作目標。
第四至第十三部分是重點任務,主要從“建立能源規劃實施的協同推進機制、完善引導綠色能源消費的制度和政策體系、建立綠色低碳為導向的能源開發利用新機制、建立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和運行機制、完善化石能源清潔高效開發利用機制、健全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安全保供體系、建立支撐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科技創新體系、建立支撐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財政金融政策保障機制、促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合作、完善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相關治理機制”10個方面明確了34條具體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
原標題:《青海省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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