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動計劃》編制背景和依據
推動產業綠色發展,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鮮明特征,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是實現“雙碳”目標的關鍵舉措。《行動計劃》對標工業和信息化部《“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結合《重慶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等政策文件,著力體現“三個突出”。一是突出發展優先。通過推動“存量”綠色轉型,提升傳統產業競爭力;加快做大“增量”,培育綠色新興產業新增長點。二是突出系統全面。從生產過程、最終產品、市場主體、承載空間等多個維度謀劃,切實增強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綠色發展的系統性。三是突出積極穩妥。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強度和用水量目標參考國家目標設置,發展類目標立足我市產業“所能”,在確保完成的基礎上爭取更大成果。
二、主要目標
《行動計劃》提出正確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堅持分步有序推動,在如期全面完成國家下達我市減污節能降碳目標基礎上實現更高質量發展。到2025年,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力爭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用水量較2020年分別下降14.5%和15%,綠色新興產業總產值突破8000億元。
三、主要任務
《行動計劃》主要包括推動現有產業全面綠色轉型、培育壯大綠色新興產業、提升產業鏈整體綠色發展水平、培育綠色發展市場創新主體、夯實產業綠色發展園區載體、完善產業綠色發展支撐體系等6項重點任務,共22項重點工作舉措。
(一)推動現有產業全面綠色轉型。以推動存量產業綠色轉型為主,充分發揮我市大數據智能化先發優勢,落實重點行業企業節能減排的目標任務。主要包括:一是以數據為驅動推動生產方式數字化轉型;二是實施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升級,推動能源消費低碳化轉型;三是大力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和自愿性清潔化診斷工作,推動生產過程清潔化轉型;四是強化資源在生產過程中高效利用,推動資源利用循環化轉型。
(二)培育壯大綠色新興產業。結合我市產業基礎及資源稟賦,參照國家層面綠色產業指導目錄,梳理六個產業方向:一是提高全市新能源汽車產量、大小三電等核心零部件區域配套率,加快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發展;二是加快電子產品重點項目規劃建設,提高相關產品產能,擴大新型電子產品供給;三是加快發展新材料產業,強化先進材料支撐;四是推動通用設備、環保裝備企業加大力度研發升級,壯大節能環保裝備規模;五是做好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存儲,打造清潔能源及儲能產業特色優勢;六是加強新一代信息技術在綠色低碳領域的應用,推進專業軟件開發。
(三)提升產業鏈整體綠色發展水平。圍繞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發展,系統推進支柱產業領域綠色水平提升,增加產業鏈的含綠量。包含四方面舉措:一是完善綠色設計基礎工具和數據庫,推進綠色設計;二是推動低碳生產,發展綠色產品;三是完善綠色制造第三方服務體系,創新綠色服務;四是促進全鏈條低碳脫碳,打造綠色供應鏈。
(四)培育綠色發展市場創新主體。企業作為推動產業綠色發展最核心、最關鍵的力量,要綜合市場、行政等多方舉措協同大中小各類市場主體綠色轉型。涉及三方面舉措:一是打造綠色發展“標桿”企業,引領帶動全產業鏈整體綠色發展;二是完善綠色綜合服務體系,廣泛推動中小企業綠色轉型發展;三是爭取設立綠色低碳技術領域高端研發機構,培育綠色技術領科技型企業。
(五)夯實產業綠色發展園區載體。結合我市產業園區集聚程度不斷提升的基礎,利用產業園區行政管理效率高、基礎設施完備等特點,將產業園區作為綠色發展的重要載體。做好兩方面工作:一是促進園區能源資源互補利用,加快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二是提高全市工業用地產出強度,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
(六)完善產業綠色發展支撐體系。以“生態”思維推動產業發展,從市場、人才、技術等方面打造吸引企業、集聚產業的綠色發展產業生態。一是大力推進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加強關鍵技術攻關;二是發展綠色金融,推動金融服務綠色園區、綠色工廠;三是加大人才培育,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
四、保障措施
提出加強組織領導、深化相關領域改革、完善政策機制、擴大交流合作等四項保障措,同時結合我市制造業高質量綠色發展實際需求,提出打造典型應用場景,為推動六大綠色新興產業發展形成更多新經濟增長點。
五、相關名詞解釋
1. 綠色產品:指選擇量大面廣、與消費者緊密相關、條件成熟的產品,應用產品輕量化、模塊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綠色設計共性技術,采用高性能、輕量化、綠色環保的新材料,開發具有無害化、節能、環保、高可靠性、長壽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產品。
2. 綠色工廠:指實現用地集約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廠。
3. 綠色園區:指在園區規劃、空間布局、產業鏈設計、能源利用、資源利用、基礎設施、生態環境、運行管理等方面貫徹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理念,實現具備布局集聚化、結構綠色化、鏈接生態化等特色的園區。
4. 綠色供應鏈:指將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的理念貫穿于企業從產品設計到原材料采購、生產、運輸、儲存、銷售、使用和報廢處理的全過程,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的上下游供應關系。
5. 清潔生產:指不斷采取改進設計,使用清潔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進的工藝技術與設備、改善管理、綜合利用等措施,從源頭削減污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或者避免生產、服務和產品使用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以減輕或者消除對人類健康或環境的危害。
6. 綠色建筑:指在全壽命周期內,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高效的使用空間,最大限度地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質量建筑。
7. 綠色設計:指在產品整個生命周期內,著重考慮產品環境屬性(可拆卸性,可回收性、可維護性、可重復利用性等)并將其作為設計目標,在滿足環境目標要求的同時,保證產品應有的功能、使用壽命、質量等要求。
8. 綠色金融:指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
原標題:《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深入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綠色發展行動計劃 (2022—2025年)》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