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總結成績,表彰先進,樹立典型,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2年7月13日,上海發布《關于評選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堅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決定聯合開展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堅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
評選范圍:
1.先進集體:參與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單位和集體,包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等。
2.先進個人:積極投身于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且成績突出的工作人員,包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有關機構和社會團體等單位集體的工作人員、民間環保人士。
表彰名額設定: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堅先進集體50個、先進個人100名。
通知原文如下:
關于評選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堅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
市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各相關成員單位、各區生態環境局、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全市共同努力下,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階段性成效,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明顯提升。為總結成績,表彰先進,樹立典型,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生態環境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決定聯合開展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堅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近年來,在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中作出較大貢獻、取得較大成績、表現較為突出、事跡較為感人的集體和個人。
1.先進集體:參與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單位和集體,包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等。
2.先進個人:積極投身于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且成績突出的工作人員,包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有關機構和社會團體等單位集體的工作人員、民間環保人士。
二、表彰名額
1.表彰名額: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堅先進集體50個、先進個人100名。
2.推薦名額:本次評選實行差額推薦,推薦名額按照表彰名額的120%確定,經市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差額確定表彰名單。推薦對象原則上由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責任單位推薦,推薦名額要向承擔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較重的區、部門傾斜。
三、評選條件
(一)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1.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持續改善本市生態環境質量。
2.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在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中開創新局面、展現新作為。
3.污染防治攻堅成效明顯。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扎實推進“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中作出突出貢獻。
(二)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1.具有過硬的思想政治素質。認真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致力于生態環境保護事業,德才兼備,愛崗敬業,作風扎實,遵章守紀,廉潔自律,近3年無違法違紀記錄。
2.從事環保相關業務能力突出。環保相關業務知識扎實,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的能力強,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中表率作用和帶頭作用明顯。
3.污染防治攻堅取得顯著成績。在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進“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加快生態保護和修復、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和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行動等工作實踐中,真抓實干、開拓創新,成績顯著、事跡突出。
四、評選程序和要求
(一)堅持民主推薦。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自下而上嚴格履行民主推薦程序。各推薦單位廣泛聽取意見、充分醞釀討論,對照評選條件,集體研究決定,擇優提出推薦對象,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嚴格審核把關,經差額推薦、民主評審后綜合評定,提出擬表彰對象建議名單,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正式確定表彰對象。嚴格執行“兩審兩公示”,即由推薦單位初步審核同意推薦后,推薦對象要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推薦對象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領導小組對各單位報送的推薦材料進行復審,提出擬表彰建議對象名單,并在本市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根據公示情況確定正式表彰對象。
(二)嚴格評選標準。堅持好中選優,以政治表現、工作業績、貢獻大小等作為衡量標準,推薦對象要有突出事跡,具有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嚴格落實征求意見程序,就推薦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干部,按照管理權限征求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以及公安等部門意見;就推薦的企業和企業負責人,征求企業所在地的生態環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市場監管、應急管理、公安、審計等有關主管部門意見。加強誠信審核,推薦對象凡有弄虛作假、隱匿或謊報身份等違背誠信行為,一經核實,一票否決,取消推薦資格。
(三)突出攻堅一線。堅持面向基層,面向一線,重點向長期在條件艱苦、承擔急難險重任務工作的同志傾斜;副局級或者相當于副局級及以上的單位和干部不參加評選;先進個人中處級干部比例嚴格控制在20%以內,集體參照執行。
(四)嚴肅評選紀律。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集體和個人,經查實后撤銷其評選資格。對于在推薦評選工作中有弄虛作假、謀取私利、收受賄賂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按時報送材料。按照填表說明認真填寫《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堅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附件1)《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堅先進個人推薦審批表》(附件2)《先進集體征求意見表》(附件3)《先進個人征求意見表》(附件4)《企業和企業負責人征求意見表》(附件5)《先進集體推薦對象匯總表》(附件6)《先進個人推薦對象匯總表》(附件7)。所有評選表彰表格均可在“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網站(https://sthj.sh.gov.cn)下載,不得隨意調整格式。審批表填報準確、內容詳實,公章加蓋完整。事跡材料重點反映工作實績,客觀真實、重點突出、表述準確、文字簡練,字數在1500字左右,統一使用A4紙雙面打印。
審批表、公示情況說明經市級主管部門或區委區政府(推薦單位)審核后加蓋公章,連同匯總表、征求意見表等推薦材料于8月15日前一并報送至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表和征求意見表報送一式三份,審批表和匯總表同時報送電子版。
五、獎勵辦法
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堅先進集體”稱號,頒發獎牌和證書。對評選出的先進個人,授予“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堅先進個人”稱號,頒發證書,并給予適當物質獎勵。
六、組織領導
市生態環境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聯合成立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堅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評選表彰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評選表彰的具體工作。
各推薦單位要高度重視評選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按時完成推薦工作。各區可相應成立推薦評選機構,其辦公室設在區生態環境局。
聯系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干部人事處
聯 系 人:袁懷振 23115699
高辰棣 23117432
傳 真: 63555225
通訊地址:黃浦區大沽路100號1116室
郵政編碼:200003
電子信箱:sthjjpx@163.com
附件:1.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堅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
2.上海市污染防治攻堅先進個人推薦審批表
3.先進集體征求意見表
4.先進個人征求意見表
5.企業和企業負責人征求意見表
6.先進集體推薦對象匯總表
7.先進個人推薦對象匯總表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