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常政辦發〔2022〕54號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常州市生活垃圾轉運站提升改造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市各相關部門和單位:
現將《常州市生活垃圾轉運站提升改造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25日
常州市生活垃圾轉運站提升改造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5年)
為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進一步推動我市環衛事業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2〕7號)和《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532”發展戰略的實施意見》(常發〔2021〕26號)等文件精神,全面做強城市功能,切實增強城市服務力、承載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全面改善我市環境基礎設施面貌為目標,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系統謀劃、統籌推進,加快補齊分類收集轉運設施能力短板,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全面提升我市生活垃圾轉運設施供給質量和運行效率,改善城市環境和居民生活。
二、目標任務
到2025年末,我市生活垃圾分類轉運設施供給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滿足城市發展需要并適當留有余量。全市共保留50座轉運站并全部改造提升,新建12座轉運站:其中,2022年度改造4座,新建2座;2023年度改造9座,新建7座;2024年度改造29座,新建1座;2025年度改造8座,新建2座。到2025年末,全市預計垃圾產量為6900噸/日(按現有垃圾量以6%/年增長計算),全市共設置62座轉運站(詳見附件),實際轉運能力達9175噸/日,滿足垃圾轉運要求。其中:城區設置29座,實際轉運能力達5400噸/日;鄉鎮共設置33座,實際轉運能力達3775噸/日。
三、工作要求
(一)規劃引領,合理布局。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新一輪國土空間利用規劃,加快編完成《常州市“十四五”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在對我市現有轉運設施和轉運需求分析的基礎上,結合全市生活垃圾終端設施的分布情況,明確我市生活垃圾轉運設施的布局、數量及規模配置,明確“十四五”期間新建、提升改造目標任務,分年度、有計劃地加以實施,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規模適當、功能完善、管理規范、運行高效的城鄉生活垃圾轉運體系。
(二)嚴格標準,規范建設。針對目前我市生活垃圾轉運站普遍存在規模偏小、功能不全等問題,嚴格按照《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CJJ/T47-2016),高標準地新建和改造一批城鄉生活垃圾轉運設施。對于新建轉運設施,要創造條件向大中型規模發展。對于改造的轉運設施,要嚴格按規范提檔升級,補齊和完善功能。對小型的、不符合規范要求的要逐步淘汰,調整使用功能。通過持續努力,進一步提升我市生活垃圾轉運設施的檔次和水平。
(三)整合功能,分類轉運。隨著垃圾分類工作的推進,為滿足分類垃圾轉運的需要,鼓勵和引導建設集多種轉運能力于一體的綜合性轉運設施,有條件的新建或改造提升的轉運站,可在用地范圍內綜合考慮可回收垃圾、大件垃圾、廚余垃圾、有害垃圾等轉運功能,合理布局,同步建設,統一管理,緩解長期以來環衛設施落地難的困境,最大限度地發揮好既有土地的綜合效能,逐步解決各類垃圾分類轉運過程中的不足和短板。
(四)集分結合,推進治污。加快解決轉運站滲濾液出路問題,探索轉運站滲濾液采用“自行處理模式”和“集中與分散相結處理模式”(1+N)進行預處理后納入污水管網。具備條件的轉運站(包括新建和改造提升的)要配建滲濾液處理設施,不具備條件的可以將滲濾液收集暫存后,就近統一運輸至處理能力較強的轉運站進行集中處理。同時,所有轉運站需配置除臭和降噪設施,以降低對周邊環境影響。
(五)更新車輛,高效轉運。針對目前部分轉運站轉運車輛外觀破舊、密閉性差、運輸效率低下的狀況,結合轉運站新建和改造,加快更新一批生活垃圾轉運車輛,淘汰國三及以下轉運車輛,有序推進新能源車和外形美觀、密閉性好的車輛的廣泛使用。同時結合垃圾分類工作,規范生活垃圾收集車輛,鼓勵采用小型新能源車進行收集,對分類垃圾收運車統一外觀,統一標識,統一編號,改變現有垃圾收運車雜亂無章的局面。
(六)依托科技,智慧運行。在新建和改造轉運站時,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技術,在壓縮、治污、除臭等方面鼓勵采用先進設備和工藝,淘汰落后設備和工藝,提高運行效率和安全生產水平。大力推進管理手段的智能化、信息化,轉運站應配置稱重系統,對進出站垃圾進行稱重管理,并將數據及時上傳智慧城管系統。配置視頻監控系統,實施遠程實時監控,提高轉運站信息化管理水平。
(七)創新模式,打造特色。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積極探索轉運站管理運行方式,對不同的轉運站,可以采用由區、街道(鄉鎮)自行運行管理的方式,也可委托第三方進行市場化運行,并可探索全區域轉運站整體委托同一個第三方運行,實現管理同質化,管理和運輸一體化。同時試行打破所在區或街道管理權限制和壁壘,允許同一轄區或周邊鄉鎮進入,實現區域共享,充分發揮已建設施效能,減少重復投入,節約社會成本。
(八)規范管理,安全運行。牢守安全生產防線,切實履行轉運站管理職責,落實安全責任主體,強化轉運站內部管理,提高轉運站保潔水平。規范轉運站運行臺賬,全程記錄,有據備查。加強源頭管控,杜絕收運工業垃圾,嚴禁危險廢棄物進入轉運站。在轉運站內增加安全生產警示、報警標志或裝置,配置消防設施。加強對轉運站內用電安全、設備安全及有限空間安全的管理,確保安全運行。
(九)統籌考慮,發揮效應。鑒于環衛設施落地難問題,對于即將取消生活垃圾轉運功能的轉運站,要根據周邊的條件和需求,統籌考慮,充分發揮閑置場站的作用,繼續用于環衛工作的其它用途,可轉型為可回收物周轉站、環衛車輛停放點、環衛工人休息場所、垃圾分類宣教、城市公共廁所(便捷驛站)等其他環衛基礎設施,也可改建成廚余垃圾、大件垃圾、裝修垃圾等其他功能的轉運站,避免閑置或挪作他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轄市、區政府和常州經開區管委會要把此次轉運站提升改造行動放在突出位置,成立工作專班,明確工作責任,制訂改造計劃,分年度、按計劃統籌推進和落實提升改造任務。各轄市、區政府和常州經開區管委會將工作專班名單于2022年7月15日前上報市城管局。
(二)分解落實責任。各轄市、區政府和常州經開區管委會要加快做好轉運站規劃選址和落地工作,將轉運站提升改造納入年度工程建設計劃和資金計劃,認真對照工作任務,逐項分解,落實責任,倒排進度,確保此項工作有力有序推進,以規范化、標準化建設的實際成效推動城市管理事業健康持續發展。
(三)落實資金保障。創新生活垃圾轉運設施投資運營模式,各轄市、區政府和常州經開區管委會可通過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和政府直接投資等多種方式籌措提升改造所需資金,提倡以區為單位構建生活垃圾一體化收運體系,盤活存量,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設施建設和運行,形成權責明確、制約有效、管理專業的市場化運行機制。
(四)強化督促指導。各轄市、區政府和常州經開區管委會在轉運站提升改造時的建設方案應由市城管局組織進行專業審核后方可實施,每季度要及時報送項目的推進情況。市城管部門在建設過程中要加強業務指導和督查,每半年督查一次進度進展情況,在項目驗收時參與驗收。
附件:全市轉運站設置和建設明細表(2022—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