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決策部署,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現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1+1+9”工作部署,把生態環境保護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協同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以更實舉措、更大力度、更高質量狠抓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質生態產品和優美生態環境需要,推動廣東生態環境保護和綠色低碳發展走在全國前列,為建設美麗中國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壓實責任,合力整改。堅持把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部門管行業,分級負責,協調聯動,壓實整改責任,形成整改合力,以釘釘子精神推動問題整改,確保取得實效。
——實事求是,科學整改。將督察整改與實施碳達峰行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建設美麗廣東等工作一體謀劃、一體推進。緊密結合實際,精準查找原因,深入分析癥結,統籌考慮整改目標的可達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時限的合理性,科學制定整改方案,健全閉環管理機制,實行清單化管理,做到可操作、可檢查、可考核。
——舉一反三,長治長效。以督察整改為契機,舉一反三,重點解決深層次矛盾、結構性問題和體制機制性障礙。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加快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立健全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讓綠色成為高質量發展的底色。
三、工作目標
(一)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到位。從嚴從實推進督察報告指出的54項問題整改,2022年年底前督察整改任務及督察組移交的信訪案件辦理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移交的責任追究問題依規依紀依法問責到位;2025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務,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升。
(二)綠色高質量發展格局加快形成。持續深化產業、能源、交通等領域結構調整,優化國土空間保護格局,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大力發展綠色節能環保產業,推動全社會資源產出率顯著提高,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
(三)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到2025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5%以上,國考斷面地表水質量達到或優于Ⅲ類水體比例達到90.5%以上、國考斷面劣V類水體全面消除,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近岸海域水質總體優良,高質量完成“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目標任務。
(四)生態安全保障能力顯著增強。強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等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完善生態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體系。筑牢生態安全屏障,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初步形成,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能力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進一步提升。
(五)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不斷健全。強化生態環境領域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強化科技支撐,加強污染防治、減污降碳、生態修復、環境健康等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快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生態環境治理效能顯著提升。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
1.堅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充分發揮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引領作用,堅持各級領導干部帶頭學,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切實增強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2.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省市縣三級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作用,強化對生態環境工作的統籌協調。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各職能部門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確保責任落實到人、任務落實到位。
3.嚴格監督考核問責。完善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制度,加強例行督察和派駐監察,針對性開展專項督察,督促抓好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度,對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督察整改中的失職失責問題等,按照有關規定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問責。
(二)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
1.推動區域城鄉綠色協調發展。強化空間引導、分區施策,完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高質量構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格局。加強城鄉統籌,以縣域為整體,推進城鄉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布局優化和共建共享。加快推動鄉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大力推進農村改廁、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黑臭水體治理,健全農村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改善城鄉人居環境。
2.以“雙碳”目標牽引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和安排,統籌考慮產業、人口、能源等需求,以能源、工業、交通運輸、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等領域和電力、鋼鐵、石化、化工、建材、造紙等行業為重點實施碳達峰行動。加快能源結構轉型,統籌推進化石能源壓減和清潔能源發展,到2025年,在確保全省電力安全可靠供應的前提下,力爭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1.63億噸以內,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控制在3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30%左右,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5%。全面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綠色石化等10個戰略性支柱產業和高端裝備制造等10個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集約化發展。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提高城市綠色出行比例。聚焦臭氧污染防治,一體推進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深度治理與節能降碳行動。
3.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嚴把“兩高”項目準入關口,落實碳排放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區域削減等要求。全面梳理排查在建“兩高”項目,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科學穩妥推進擬建“兩高”項目,新建及擴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屬冶煉、平板玻璃項目布設在依法合規并經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深挖存量“兩高”項目節能減排潛力,推進改造升級,加快淘汰落后產能。
(三)加快補齊治水短板,奮力打造美麗河湖和美麗海灣
1.加快補齊水環境基礎設施缺口。全面排查、加快補齊城鎮污水收集管網建設缺口,修復更新老舊破損管網,有序改造錯接混接漏接管網。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升污水處理能力,對進水生化需氧量異常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實施“一廠一策”系統化整治,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完善用水供水體系,嚴格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深入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行動,到2025年,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60%以上。
2.推動重點流域和城市內河涌治理。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強化工業、農業、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態系統整治,鞏固地表水斷面治理成果,扎實推動國考斷面水質穩定達標攻堅。鞏固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全面開展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建立防止返黑返臭長效機制。
3.全力推進美麗海灣建設。嚴格控制陸源污染,持續加強入海污染治理,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重點海灣入海排污口整治。優化海水養殖布局,嚴格執行禁養區和限養區管控要求,規范整治灘涂與近海海水養殖,鼓勵發展深海養殖。嚴控海水養殖尾水排放,采取適宜性技術開展尾水治理。嚴守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實施最嚴格的圍填海管控,加快處置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加強重點河口海灣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提升海灣生態服務功能。
4.強化工業集聚區水環境整治。加強工業園區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分質分類處理,推進省級以上工業園區“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大力實施村鎮級工業集聚區升級改造,完善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全面提升工業廢水收集處理效能。加強工業園區環境監管,規范在線監控平臺運行,強化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管理,嚴厲查處工業園區環境違法行為。
(四)強化環境風險防范,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1.全面加強自然保護地監管。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有序推進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積極推進南嶺國家公園等建設。持續開展“綠盾”等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的查處力度。有序推進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小水電站的退出或整改工作。
2.系統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保護修復。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全力推進廣東南嶺山區韓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韶關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加強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修復。加大生態保護修復監測與監管力度,推進對水土流失、礦山石漠化等生態退化地區的監測評估與監管,開展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實施成效自評估。
3.深入推進土壤污染治理。開展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啟動典型行業企業用地及周邊耕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深入推進凈土保衛戰,合理規劃土地用途,鼓勵綠色低碳修復。嚴格用地環境風險管控,以受污染耕地、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為重點,將污染地塊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的“一張圖”管理,有效保障土壤環境安全。
4.全力筑牢固體廢物環境安全防線。推動省域內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產廢情況總體匹配。大力推進“無廢城市”建設,穩步推動珠三角地區“無廢城市”建設,鼓勵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同步開展試點。加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推進生活垃圾填埋場、焚燒廠改造,提高焚燒處理占比,有條件的地區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規范生活垃圾填埋場運營管理,開展生活垃圾滲濾液專項整治行動。推進生活污泥無害化處置設施建設,鼓勵燃煤電廠、水泥窯等開展污泥協同處置。強化固體廢物全過程監管,完善跨行政區域聯防聯控聯治機制,嚴厲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
(五)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切實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
1.健全環境治理法規政策體系。全面強化生態環境法治保障,推進生態環境教育、核與輻射安全、移動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規規章制定修訂工作。加快修訂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畜禽養殖業污染物和水產養殖尾水排放等地方標準。加強采砂規劃管理,規范采砂行為,完善執法標準。鼓勵相關行業協會和龍頭企業制定有利于生態環境保護的行業和企業標準。
2.提升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與監管執法能力。優化監測站網布局,實現環境質量、生態質量、污染源監測全覆蓋。提升生態環境監測基礎能力,補齊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協同控制、水生態環境、溫室氣體排放等監測短板。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強基層生態環境執法隊伍建設,加強海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生態監管等領域執法能力建設。提升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效能,全面推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動監控為主的非現場監管執法體系。
3.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科技支撐。加快推進生態環境領域省域治理“一網統管”,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結果運用,完善污染源數字化檔案庫。充分利用無人機、無人船、衛星遙感和生態傳感器等技術賦能生態環境保護,提升監管精準化、智慧化水平。積極推動粵港澳生態環境科學中心建設,完善生態環境專家庫,組建專業技術團隊開展關鍵技術研究和現場督導幫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成立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省委和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雙組長,統籌推進督察整改工作。各地級以上市和有關部門建立相應整改工作機制,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督辦重點難點整改工作。各責任單位從嚴從實抓好整改落實。
(二)嚴格督導督辦。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對整改工作的協調調度,各督導單位加強指導幫扶、推動問題解決。第一責任單位、督導單位牽頭相應整改任務的驗收銷號工作。組織開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和專項督察,強化派駐監察,對措施落實不到位、進度明顯滯后的,視情采取通報、督導、約談、掛牌督辦等措施。
(三)加強財政保障。建立健全常態化、穩定的環境治理財政資金投入機制,用足用好環保類專項資金,統籌安排各類財政資金向整改工作傾斜。加大對基層生態環境保護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積極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環境治理設施投資、建設、運行。
(四)強化信息公開。充分發揮公眾和新聞媒體等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及時通過省主要新聞媒體、政府門戶網站等多渠道公開報道督察整改工作情況及交辦案件處理結果,主動接受監督。對整改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堅持正確輿論導向,采取多種宣傳形式提高社會公眾的環境意識和監督意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附件:廣東省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措施清單
原標題:廣東省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