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臨沂市城市管理局等22部門聯合印發了《臨沂市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到2022年底,臨沂市中心城區居民小區基本實現生活垃圾分類有效覆蓋,其他縣區(開發區)至少有1個街道(鄉鎮)基本建成省級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全文如下:
臨沂市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推動我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行穩致遠,根據《山東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11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15部門《關于印發<關于貫徹山東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遵循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簡便易行的原則,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強化黨建引領和共建共治共享,建立部門聯動和公眾參與機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全鏈條”分類體系,不斷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促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高質量發展,為推動我市城市品質提升、生態環境改善、形成綠色生活方式作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黨政推動,全民參與。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全社會積極參與的體制機制,堅持系統推進,落實行業監管,持續加強宣傳教育和督促引導,著力營造全社會人人動手的良好氛圍。
——系統謀劃,因地制宜。普遍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制度,堅持科學管理,促進源頭減量,科學布局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統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加強分類指導,綜合考慮居民生活習慣和生活垃圾收運、處理終端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實施路徑,科學制定工作措施,形成全過程、高效能、廣覆蓋的生活垃圾分類設施體系、運行體系和管理體系。
——示范引領,協同推進。轉化推廣試點成果,拓展縣區(開發區)試點片區建設,強化公共機構和企業示范帶動作用,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新技術運用,促進源頭分類投放,提升末端處理能力,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資源化利用和終端處置等環節的銜接,形成統一完整、能力適應、協同高效的全過程運行系統,持之以恒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長效管理,依法治理。落實各縣區(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主體責任,完善配套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制度標準和監管機制,健全完善“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市、縣區(開發區)、鎮街、村居四級聯動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
(三)主要目標
堅持系統化管理,注重行業化推進,倡導全民化參與,落實法治化保障,開展全流程再造,推進全體系規范,實現全鏈條提升。到2022年底,臨沂市中心城區居民小區基本實現生活垃圾分類有效覆蓋,其他縣區(開發區)至少有1個街道(鄉鎮)基本建成省級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法律法規制度體系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總體達35%,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左右;各縣區(開發區)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進一步擴大,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的政策和標準體系持續完善,科學管理、長效機制、習慣養成效果明顯,全市50%以上的縣區(開發區)基本建成省級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加強管理
1. 細化分類要求。按照“管行業就要管垃圾分類”的要求,組織動員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統籌做好本系統、本行業內垃圾分類工作的方案編制、標準制定、監督檢查等工作,根據不同機構、不同區域內垃圾產生量和組成成分,進一步細化明確垃圾分類投放標準,推動各行業各系統各領域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落實到位。企事業單位辦公和生產經營場所,原則上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進行分類,公共機構、學校、醫院、食堂等集中供餐的單位應增加餐廚垃圾分類,提高資源化利用水平;住宅小區原則上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市政道路、園林景區、交通樞紐、文化體育、商業娛樂等人流量較大公共場所,原則上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進行分類,鼓勵按照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等進一步細化可回收物。加強裝修垃圾和大件垃圾收運處置管理,出臺大件垃圾相關管理制度,規范居民小區、村莊等部位裝修垃圾、大件垃圾臨時堆放點設置,配套建設大件垃圾、裝修垃圾分揀處置場,采取預約投放、定時清運、規范處置等方式,逐步建立健全裝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分類收運、處置體系。規范園林垃圾收運處理,對公園綠地、廣場用地、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附屬綠地等公共區域綠化修剪及落葉等園林垃圾實行源頭就地處置或資源化利用,逐步實現園林垃圾不進入生活垃圾末端處理設施。〔市委機關事務管理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以下均需各縣區(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落實并持續推進,不再列出〕
2. 推動源頭減量。強化產品包裝物源頭減量,逐步建立涵蓋生產、流通、消費等領域的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工作機制。鼓勵和引導實體銷售、快遞、外賣等企業嚴格落實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有關規定,采取押金、以舊換新等措施加強產品包裝回收處置。推動一次性塑料用品源頭減量,落實國家有關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規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利用,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賓館、酒店、民宿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城市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在大中型餐飲企業、文化旅游場所、星級酒店等推行不主動提供和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培養適度消費的理念,在餐飲行業、機關單位食堂等積極開展“光盤行動”,引導消費者和廣大干部職工綠色購物、適量消費、避免浪費。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帶頭實施“綠色辦公”和無紙化辦公,鼓勵使用再生利用產品,倡導不使用一次性紙杯,開展公共機構垃圾分類評比活動。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轉型升級,規劃建設再生資源回收“點、站、場”,完善可回收物數據統計機制和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加強產品生產和流通過程管理,逐步推行大型商超、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等凈菜上市工作。探索集中回收日等途徑,提高有害垃圾分出質量。(市委機關事務管理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 改善投放環境。按照合理布局、簡便易行、環境友好的原則,規范學校、大型商超、企事業單位等不同機構、不同區域內分類投放桶(站)點設置,建立與收集范圍內人口數量、各類垃圾產生量相匹配的收集設施,并設置統一規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類標志和文字標識,方便居民分類投放。推廣“撤桶建亭(房)+定時定點分類投放+桶前監督指導”的分類投放模式,推行定時定點分類投放,加強可回收物規范管理,提升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確保有害垃圾單獨投放,全面改善投放環境,實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開、“一日一清”。(市委機關事務管理辦、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 完善運輸系統。加快建設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建立健全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相銜接的運輸網絡,合理確定分類運輸站點、頻次、時間和線路,配足、配齊分類運輸車輛。集中開展生活垃圾中轉站或轉運站改造提升行動,通過新建、改建、整合、提升等措施,優化轉運站點布局、轉運功能和滲濾液就地處理能力,做好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類轉運、分區管理。2022年8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制定生活垃圾中轉站新建、改建、整合、提升實施方案;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實施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發揮居(村)民委員會在組織社區環境整治、生活垃圾清運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強與物業單位、生活垃圾清運單位之間的有序銜接,加大對運輸環節的監管力度,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裝混運”。推行廚余垃圾小型運輸車輛進樓院收運和“車載桶裝、換桶直運”等運輸模式,推進餐廚垃圾日間收運和定時上門收運,及時督促沿街商鋪與收運企業簽訂協議,確保“應簽盡簽”,實現全覆蓋。進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類質量,推廣實施“不分類不收運”,逐步實現按照類別、桶數進行登記,建立健全收運臺帳。(市委機關事務管理辦、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 提升處理能力。按照科學評估、適度超前原則,以集中處理為主,分散處理為輔,穩妥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特別是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作,完善設施配套,優化技術工藝,科學選擇適宜的廚余垃圾處理路線和處理方式,統籌不同類別生活垃圾處理。逐步擴大廚余垃圾處理能力,除納入市級統籌處理的縣區(開發區)外,其他縣根據建成區廚余垃圾分出量,穩妥有序建設廚余垃圾處理設施,逐步擴大廚余垃圾處理能力,有條件的鎮街建設鎮級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加強對有害垃圾分類收集、暫存、運輸、處置的環保指導,做好有害垃圾處置單位日常監管工作。從生活垃圾中分類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屬于危險廢物的,應嚴格按危險廢物管理。(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 加強資源利用。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體系與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兩網融合”,加快推動相關設施、場所共享共用。現有生活垃圾中轉站,有條件的可逐步改造提升,增添再生資源回收與中轉(分揀)設施設備。逐步引導農貿市場、商超等商業體配套建設融生活垃圾分類與廢舊物資回收于一體的多功能公共配套設施;引導、鼓勵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規范回收車隊,采取預約上門回收等方式將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玻璃等再生資源予以回收。探索適合我市實際的廚余垃圾處理技術路線,鼓勵各縣區(開發區)因地制宜選用廚余垃圾處理工藝,合理利用廚余垃圾生產相關產品。統籌規劃建設可回收物集散場地和分揀處理中心,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提高玻璃、廢舊衣物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推進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動習慣養成
1. 示范引領普遍參與。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加強基層治理的重要載體,強化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統籌居(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單位,進一步整合“三長一會”、志愿者、網格員等基層力量,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精準宣傳,開展“敲門行動”,充分聽取居民意見,將居民分類意識轉化為自覺行動。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家庭和個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義務。通過創建生活垃圾分類模范社區(居住小區)、模范街道、模范縣區,不斷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水平。選擇適合農村特點和農民習慣、簡便易行的分類處理模式,推進創建模范村莊、模范鄉鎮,建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模式。〔各縣區(開發區)黨委、政府(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加強教育正面引導。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導,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節約型機關創建和文明單位創建重要內容,著力加強公共機構示范帶動,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帶頭落實生活垃圾分類要求,配齊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設施,配足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內容,鼓勵根據場所特色設置標識明晰的創意分類投放桶,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強化媒體宣傳力度,深入宣傳貫徹《山東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強化學校教育,切實從娃娃抓起,以青少年為重點,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內容,推動各學校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普及率達到100%。通過主題征文、知識競賽等方式,充分依托各縣區(開發區)垃圾分類宣教基地和各級少先隊、學校團組織等開展“垃圾分類進校園”“小手拉大手”等知識普及和家校社互動實踐活動,建立生活垃圾分類青少年志愿服務隊,動員家庭積極參與。〔各縣區(開發區)黨委、政府(管委會),市委機關事務管理辦、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團市委、市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凝聚力量廣泛動員。廣泛動員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生活垃圾分類。鼓勵產品生產、實體銷售、快遞、外賣和資源回收等企業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主動開展社會服務。鼓勵探索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互聯網、移動端APP等技術手段,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產業發展。積極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志愿服務行動和公益活動,廣泛開展城鄉生活垃圾分類“九進”(進社區村莊、進家庭、進學校、進機關、進軍營、進企業、進酒店、進商超、進窗口)宣傳活動,充分發動各類志愿者廣泛開展“敲門行動”“站桶指導”等志愿服務行動。〔各縣區(開發區)黨委、政府(管委會),市委宣傳部、市委機關事務管理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軍人局、市大數據局、團市委、市婦聯、市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 持續營造濃厚氛圍。加大生活垃圾分類的宣傳力度,積極與新聞單位配合,發揮媒體宣傳優勢,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納入公益廣告宣傳內容,形式多樣地宣傳和普及垃圾分類內容和有關知識,全面客觀報道生活垃圾分類政策措施及其成效,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不斷提升群眾知曉率和參與度。充分發揮群團組織和相關行業協會的優勢,鼓勵支持第三方機構提供專業服務,結合新時代精神文明實踐中心創建工作,按照“一縣(區)一基地”的標準,積極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宣教基地建設,組織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運輸、處理設施對公眾開放,積極開展“垃圾的旅途”主題體驗活動。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宣講隊伍建設,鼓勵發動黨員、退休人員、熱心市民等組建志愿者督導隊伍,培養一批志愿講師。結合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復審等群眾性創建活動,積極宣傳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引導群眾自覺參與,提升社會文明程度。〔各縣區(開發區)黨委、政府(管委會),市委宣傳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形成長效機制
1. 完善法治保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強產品生產、流通、消費等過程管理,減少廢物產生量和排放量。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相關工作配套政策制度;強化執法監管,增強法制警醒和引導作用,形成具有臨沂特色的生活垃圾法治管理體系。〔各縣區(開發區)黨委、政府(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城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 發揮市場作用。鼓勵各縣區(開發區)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特許經營等形式吸引社會資本和社會力量參與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改造、運營以及生活垃圾分類指導、收集、運輸、處置服務。提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隊伍專業化水平,開展專業技能培訓,重點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指導員、分類收集作業人員、分類運輸作業人員知識和技能培訓,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專業化水平。(市財政局、市城管局、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健全收費機制。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進一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對非居民生活垃圾實行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積極促進生活垃圾減量。生活垃圾處理費應當專項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理等,不得挪作他用。(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城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步驟
按照分步實施、統籌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各項任務落實、落細。圍繞“十四五”期間目標任務,分年度確定工作計劃。
(一)典型示范,全面推進。2022年,充分發揮公共機構、教育、醫療、交通、商務貿易、文化旅游等重點行業系統以及垃圾分類示范小區示范帶動作用,全面推廣先進工作經驗,以先進帶動后進,共同提高工作水平,實現生活垃圾分類有效覆蓋。建立健全“月調度、季考核”制度,按照“3+1”〔即市級督導測評、縣區(開發區)集中互評、代表委員專家媒體評議+滿意度調查〕模式,對各縣區(開發區)和街道進行考核,重點打造一批高質量的生活垃圾分類示范街道(鎮)。
(二)習慣養成,成效彰顯。2023年,加強工作監督,開展成效評估,確保到“十四五”中期時,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分類投放習慣基本養成,分類體系不斷健全,分類理念深入人心,群眾生活垃圾分類知曉率、參與率、準確率進一步提高。
(三)完善制度,規范提質。2024年,持續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相關工作標準制度,加強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等環節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規范化水平。
(四)總結提升,長效推進。2025年,完善長效機制,久久為功,鞏固提升生活垃圾分類實效,持續提升生活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完成各項任務目標,并做好經驗總結,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工作經驗。
四、保障措施
(一)堅持黨政同責。堅持黨建引領,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基層黨建工作和各類城市創建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定期研究落實垃圾分類工作。堅持管理重心下移,夯實街鎮工作基礎,充分調動社區(村莊)資源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深入社區(村莊)報到服務,帶頭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各縣區(開發區)黨委、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二)強化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工作機制,明確城管、商務、住建、發改、教育、衛健、生態環境、市場監管、文化和旅游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清單,不斷凝聚合力,推動各行業領域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落實。壓實各縣區(開發區)主體責任,定期調度各縣區(開發區)、各行業系統有關單位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情況,及時研究解決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各縣區(開發區)黨委、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
(三)保障經費投入。市、縣區(開發區)兩級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原則,統籌安排預算資金支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落實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各縣區(開發區)黨委、政府(管委會),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行業監管。加大對源頭減量、前端投放的督導檢查力度,加強對垃圾分類收集、運輸環節的監管。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對禁(限)塑、綠色包裝、反食品浪費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商務部門、文旅部門強化對旅游住宿企業不主動提供一次性易耗品、踐行“光盤行動”等檢查督導工作;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加強對農貿市場、標準化菜市場垃圾分類設施配置等檢查督導力度;城管執法部門對統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經營性餐飲單位餐廚垃圾收運等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其他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本行業、本系統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督導檢查工作。(市委機關事務管理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成效評估。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成效評估機制,綜合采取專業督導調研、社會監督和群眾滿意度調查等方式,用好通報、排名、約談等措施,按季度對生活垃圾分類任務落實情況、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分類體系建設運行情況、資金投入使用情況等開展評估。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的部署安排,評選一批示范街道(鄉鎮)、示范社區(村)、示范公共機構和先進典型,進行通報表揚,持續提升垃圾分類效果。〔各縣區(開發區)黨委、政府(管委會),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原標題:關于印發臨沂市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