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顯示,2021年對1359個海洋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230個入海河流國控斷面、458個污水日排放量大于或等于100噸的直排海污染源、32個海水浴場開展監測,以及對24個典型海洋生態系統開展健康狀況監測的結果如下:
1、符合第一類海水水質標準的海域面積占管轄海域面積的97.7%,同比上升0.9%,近岸海域優良水質面積占比81.3%,同比上升3.9%。
2、渤海未達到第一類海水水質的海域面積為12850平方千米,同比減少640平方千米;黃海則為9520平方千米,同比減少15840平方千米;東海為35970平方千米,同比減少12030平方千米;南海為11660平方千米,同比增加3580平方千米。
3、江蘇、上海和浙江近岸海域優良水質面積比例同比提升,遼寧、河北、天津、山東、廣西則有所降低。
4、就海灣來說,面積大于100平方千米的44個海灣中,有15個春夏秋三期監測均為優良水質。
5、海洋垃圾——
海面漂浮垃圾平均為24個/平方千米,塑料類占比達到92.9%;海灘垃圾平均個數為154816個/平方千米,塑料類也是占比最大的,達到75.9%;海底垃圾,平均個數為4770個/平方千米,塑料類仍然占比居首,達到83.3%。不過,三個類型的塑料垃圾種類有所差別。
6、微塑料——
背景:在渤海、東海、南海北部海域開展了6個斷面海面漂浮微塑料監測
結果:平均密度為0.44個/立方米,其中渤海最大,為0.74,東海最小,為0.22。微塑料主要為纖維、泡沫、顆粒和碎片,成分主要為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丙烯、聚苯乙烯和聚乙烯。
7、24個典型海洋生態系統健康狀況監測顯示,6個呈健康狀態,18個呈亞健康狀態。健康狀態的分別是3個珊瑚礁生態系統(一共4個)和2個紅樹林生態系統。
總體看,2021年我國海洋生態環境狀況穩中趨好,主要的污染物指標還是COD、高錳酸鹽指數、五日生化需氧量以及總磷和氨氮。
一直以來,我國海洋經濟發展都非常亮眼,2015年的生產總值就已經達到了6萬多億,2021年更是首次突破了9萬億。其中,濱海旅游業產值一騎絕塵,2021年占主要海洋產業總值的近45%。很顯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僅從這個層面看就不容忽視。
再者就是海洋生態系統與全球生態系統,以及生命健康的息息相關性,塑料垃圾以及微塑料就是典型且關鍵的一種。從上述數據中也能看出,海洋垃圾中,塑料類占了大頭。前有《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后有《“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都非常重視源頭減量,加大監測等工作。
同時,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主任還透露,下一步,海洋垃圾監測點將覆蓋至沿海地級市,并將逐步拓展至沿海區、縣,塑料垃圾污染防治責任落實情況也將納入中央生態環保督察。
海洋生態環境執法趨嚴倒是個不錯的消息,正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自5月15日起已經正式施行了,進一步統一海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的裁判尺度,逐步構建較為完善、獨立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海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據了解,規定主要針對《海洋環境保護法》第八十九條所規定的破壞海洋生態、海洋水產資源、海洋保護區的行為,涵蓋了民事、行政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三種不同情況。
同日,也是我國首顆海洋衛星——海洋一號衛星發射的20周年,海洋衛星可是海洋生態環境監測中不可或缺的“天眼”。截至目前,除了一號衛星,海洋一號B星、海洋一號C星、海洋一號D星均已陸續到位,并且首顆海洋動力環境探測衛星——海洋二號也已成功交付,并隨即迎來了二號B星、C星、D星,以及高分三號系列衛星,全面進入了“組網”時代。
“十四五”時期,推進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完善海洋生態監測評價體系,保護海洋自然保護地和總要濱海濕地,加強海水養殖監管,強化海洋工程和海洋傾廢管理等措施,仍會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