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省生態環境廳召開2022年5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主題是“《江西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下稱“《改革方案》”)相關內容解讀”。
首先,會議通報了2022年4月份江西省空氣、水環境質量狀況。
一、空氣環境質量狀況
2022年4月,全省細顆粒物(PM2.5)月均濃度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8%,11個城市中,景德鎮市和宜春市同比上升,撫州市、鷹潭市和新余市同比持平,其余6個城市同比下降;全省優良天數比例為94.3%,同比下降5.1個百分點,11個城市中,上饒市和新余市優良天數比例同比持平,其余9個城市同比下降。
11個設區市PM2.5月均濃度排名為:贛州市第一,撫州市和鷹潭市并列第二,吉安市第四,上饒市、景德鎮市和南昌市并列第五,新余市、宜春市、九江市和萍鄉市并列第八。
全省111個縣(市、區)和開發區PM2.5月均濃度均達到二級標準,排名前十(出現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為南城縣、南豐縣、遂川縣、宜黃縣、廣昌縣、井岡山市、尋烏縣、永豐縣、崇仁縣和寧都縣;排名后十(出現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為余江區、九江經開區、青山湖區、萬載縣、東湖區、紅谷灘區、上饒經開區、湘東區、上高縣、潯陽區、信州區、湖口縣、萍鄉經開區和渝水區。
二、水環境質量狀況
2022年4月,全省地表水水質總體為優,監測斷面(點位)水質優良(Ⅰ——Ⅲ類)比例為95.7%,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9個百分點。主要河流中,大橋河水質為良好;其余河流水質為優。主要湖庫中,柘林湖、洪門水庫和共產主義水庫水質為優;新妙湖和陡水湖水質為良好;鄱陽湖和仙女湖水質為輕度污染,主要污染物為總磷。贛江流域地表水水質總體為優,斷面(點位)水質優良比例為96.3%,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0個百分點。
國家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為95.8%;全省設區城市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五河”和東江源頭保護區出水斷面水質功能區達標率為90.5%;入鄱陽湖斷面水質優良比例為94.1%。
而后,鄒處長就《改革方案》進行解讀。
《改革方案》設立了兩個階段的目標。
一是到2022年底,全省危險廢物監管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建立健全安全監管與環境監管聯動機制;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補齊全省醫療廢物、危險廢物收集處理能力短板,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基本滿足省內需求。
二是到2025年底,全省建立健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危險廢物監管體系;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充分保障,技術和運營水平進一步提升,實現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全鏈條閉環監管,為更高標準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貢獻力量。
《改革方案》的重點任務
圍繞改革具體內容,我們提出了8項重點任務,17條具體措施。
(一)在“健全危險廢物監管體制機制”方面。一是依法履行危險廢物監管職責。強化部門間溝通協作,形成工作合力;鼓勵行業協會加強行業引導,促進行業自律;將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目標完成情況作為考核評價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的重要參考。二是建立區域聯防聯控機制。深入推進與周邊省份的危險廢物環境風險區域聯防聯控。三是壓實企事業單位主體責任。危險廢物相關單位應依法及時公開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依法依規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四是完善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體系。與交通運輸、衛生健康、公安、司法機關等部門信息互通共享;推行“二維碼”電子標簽,逐步建立危險廢物閉環監管治理體系。
(二)在“加強危險廢物源頭管控”方面。一是加強危險廢物鑒別管理。嚴厲打擊鑒別報告失實、鑒別檢測數據造假行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依法承擔轄區內涉及突發環境事件、非法轉移傾倒或歷史遺留等無法追溯責任主體的固體廢物鑒別和處理工作。二是嚴格項目準入。支持以省內產生的危險廢物為原料的利用處置項目,依法依規從嚴審批省內利用處置能力嚴重過剩的新建項目,以及所需危險廢物原料運輸距離長、環境風險大、利用價值低的綜合利用新建項目,騰出環境容量優先保障生態發展效益好的地區、領域和企業。
(三)在“加強危險廢物收集轉運等過程監管”方面。一是推動收集貯存轉運專業化。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轉運體系;鼓勵開展廢礦物油收集網絡建設試點工作;鼓勵開展實驗室危險廢物預處理和收集轉運試點工作。二是推進轉移運輸便捷化。建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運輸車輛備案制度,明確“點對點”的常備通行路線,實現運輸車輛規范有序、安全便捷通行;推進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審批“白名單”制度落地。三是嚴厲打擊涉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并將企業違法信息納入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四)在“加強廢棄危險化學品監管”方面。建立監管聯動機制,生態環境部門和應急管理部門以及其他相關部門建立監管協作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相關企業落實廢棄危險化學品的穩定化預處理等措施,并按規定及時準確申報。
(五)在“提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基礎保障能力”方面。一是推動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與產廢情況總體匹配。有序推動全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建設;定期發布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建設項目投資引導性公告,科學引導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產業發展。二是提升市域內醫療廢物收集和處置能力。強化醫療美容機構等新業態醫療廢物監管;2022年6月底前,各縣(市、區)建成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
(六)在“促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產業高質量發展”方面。一是促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企業規模化發展和專業化運營。鼓勵龍頭企業提檔升級,優先支持清潔生產水平更高、“三廢”排放量更少、誠實守信企業的項目建設。二是規范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強化對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產品相關指標的監督檢查;鼓勵科研院所、高校等參與國家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標準體系建設。
(七)在“建立平戰結合的危險廢物應急處置體系”方面。一是完善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將醫療廢物收集、貯存、運輸、處置等工作納入重大傳染病疫情領導指揮體系,保障所需的車輛、場地、處置設施和防護物資。二是保障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轉運、處置能力。梯次建立協同應急處置設施清單,保障應急轉運車輛,適時開展應急演練。
(八)在“構建‘五全’危險廢物環境監管體系”方面。大力推動“五全”危險廢物環境監管體系建設。推動建立分級分類管理制度;綜合考慮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和生態環境容量等因素,進一步規范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管理。
而后,針對媒體提問,會議強調,為進一步健全醫療廢物日常和應急收集、處置工作,《江西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提出以下改革舉措:
一是加強醫療廢物源頭分類管理。強化醫療美容機構等新業態醫療廢物監管,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等落實醫療廢物申報、臺賬記錄和聯單管理制度,促進規范收集、轉運、貯存和處置。
二是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建設。要求各縣(市、區)今年6月底前建成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實現縣級以上醫療廢物全收集和全處理,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建設。
三是完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機制。針對南昌市、上饒市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的醫療廢物運輸能力短板,《江西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重大傳染病疫情領導指揮體系,強化統籌協調,保障所需的車輛、場地、處置設施和防護物資,適時開展應急演練。
下步我們將和衛健、發改、工信、住建等相關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共同推進我省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建設。
(新聞發布會實錄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