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2022年度泉州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生態環境局,泉州開發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泉州臺商投資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
現將《2022年度泉州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泉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4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2022年度泉州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十四五”全國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環辦固體〔2021〕20號)、《福建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行動方案》(閩環發〔2021〕11號)、《2022年度福建省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閩環保固體〔2022〕6號)等要求,按照“打牢基礎、健全體系、嚴守底線、防控風險、改革創新”的工作思路,進一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與屬地監管責任,全面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水平,切實打好危險廢物領域污染防治攻堅戰,結合泉州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突出聯合監管。將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納入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書考核內容,推動各地和相關部門聯合聯動,形成監管合力。督促企業落實污染環境防治主體責任,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多種手段,推動危險廢物規范管理和安全處置。
(二)健全監管機制,突出常態長效。健全完善“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監管體系,依法開展涉危廢項目環評復核,將產廢單位的工業固廢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其排污許可證,將危險廢物日常監管納入生態環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構建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的管理評估機制,形成常態,確保長效。
(三)聚焦重點行業,突出問題導向。聚焦電鍍、皮革、鋼鐵、化工等重點行業,以及危險廢物重點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圍繞環境監管和規范化評估中的共性問題及堵點難點開展督導幫扶,實行“一季一重點”,分季度、分行業、分園區推進,確保評估工作督到關鍵、查到要害、評出實效。
(四)線上線下聯動,創新評估機制。以“福建省固體廢物環境監管系統”(以下簡稱:省固廢系統)為載體,促進“線上+線下”評估深度融合。落實分級分類評估要求,推動全過程監管更加精準、精細。組織實施縣級區域規范化評估交叉檢查,鼓勵有條件地區采用購買第三方服務等方式,以重點行業或園區為單位開展“打包式”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創新評估機制。
二、評估方式
2022年度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實施分級評估機制。
(一)市級評估
市生態環境局按照《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以下簡稱《評估指標》,見附件1),結合日常監管情況,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和交叉檢查等方式,重點現場評估各地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情況,抽查評估列入《泉州市危險廢物重點監管企業名單(2021-2022年度)》內的產廢單位,全覆蓋評估危險廢物經營單位。
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實施縣級區域規范化評估交叉檢查,交叉檢查方法由市生態環境局帶隊,開發區檢查鯉城區,鯉城區檢查豐澤區,豐澤區檢查洛江區,洛江區檢查臺商區,臺商區檢查開發區;泉港區檢查惠安縣,惠安縣檢查石獅市,石獅市檢查晉江市,晉江市檢查泉港區;南安市檢查永春縣,永春縣檢查德化縣,德化縣檢查安溪縣,安溪縣檢查南安市。
(二)縣級評估
各縣級生態環境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參照《評估指標》制定評估方案。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對轄區內列入《泉州市危險廢物重點監管企業名單(2021-2022年度)》(包括但不限于)的所有企業進行全覆蓋評估,全覆蓋評估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含豁免管理)。
省生態環境廳通過省固廢系統下達評估工作任務,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按照《評估指標》表2和表3對產廢單位和經營單位進行評估,并填寫《被抽查單位評估情況記錄表》(見附件2),評估及問題整改情況應及時、準確錄入省固廢系統。
三、時間安排
(一)第一季度(2月1日-3月31日)
對2021年度評估基本達標、不達標企業開展“回頭看”,并重點對醫療廢物處置及涉煤焦油、鋅再生粉塵行業企業開展專項評估。縣級生態環境部門應于4月15日完成現場和線上評估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抽查。
(二)第二季度(4月1日-6月30日)
對危險廢物處置經營單位與涉鋁灰渣行業企業開展專項評估,縣級生態環境部門應于6月21日前完成現場和線上評估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抽查。
(三)第三季度(7月1日-9月30日)
對電鍍園區(含集控區)、化工園區(含集中區)、危險廢物利用及豁免管理經營單位開展專項評估,縣級生態環境部門應于9月21日前完成現場和線上評估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抽查。
(四)第四季度(10月1日-11月30日)
對皮革、人造革開展專項評估,縣級生態環境部門應于11月21日前完成現場和線上評估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抽查。
(五)年度總體評估(11月21日-12月31日)
縣級生態環境部門應于11月21日前按照《評估指標》表1進行年度自評打分,總結2022年度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情況(要求見附件3),制定2023年度評估工作方案,并將上述3項材料報送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11月30日前,組織對各地年度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打分,并形成全市年度評估總結上報省生態環境廳。
四、評估要求
(一)市級評估
1.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全覆蓋。
2.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全覆蓋。
3.重點產廢單位:總抽查數不少于45家。其中:①對于年產危廢100噸(含)以上和年末貯存量10噸(含)以上全覆蓋(以2021年系統數據為基數);②對于重點行業產廢企業按20%比例隨機抽查指導。對各地隨機抽查評估企業數不少于3家,不足3家,則全部評估。
4.其他產廢單位:對各地抽查評估企業數不少于1家。
若發現縣級評估數量不足最低要求的80%,直接判定為《評估指標》評估結果中的C。
(二)縣級評估
1.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全覆蓋。
2.重點產廢單位:列入《泉州市危險廢物重點監管企業名單(2021-2022年度)》內企業全覆蓋。
3.其他產廢單位:現場抽查指導數不少于轄區其他產廢單位總數的30%。
縣級參與省級、市級組織評估的,計入縣級評估數。
五、評估結果應用
(一)生態環境部門。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應在年度評估工作方案中強化評估結果應用,督促地方和相關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市級生態環境部門將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結果納入年度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內容。對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創新建立評估機制的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在安排危險廢物相關試點及項目時優先考慮、予以傾斜,提供政策支持。對評估存在久拖不決、反復反彈的問題,將進行通報。
(二)產廢單位和經營單位。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將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達標、環境管理水平高的企業納入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適當減少“雙隨機、一公開”抽查頻次。將評估結果納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構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促進企業守法自律。對規范化環境管理不達標、管理水平較低的企業在申請危險廢物行政許可事項時,將從嚴審核、審慎審批。對在評估中發現的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要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對涉嫌環境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由市固化中心牽頭落實,其他各相關科室、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共同為評估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指導。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支隊協同進行現場檢查評估;負責指導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中發現的危險廢物事故廢水收集等問題整改;負責組織對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中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并將評估結果應用到環境信用評價體系中。局審批科負責組織涉危廢項目環評文件抽查工作,督促將工業固體廢物環境要素依法納入排污許可證。
(二)堅持創新應用。依托省固廢系統動態更新年度任務清單、監管企業清單、問題整改清單“三本賬”。創新工業園區環保管家、小微企業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試點信息化監管新模式,深化遠程視頻、電子標簽等智能化應用。
(三)強化幫扶指導。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業務培訓,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培訓,不斷擴大培訓覆蓋面,提升基層生態環境部門及企業環保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
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在4月30日前將擬參加縣級區域規范化評估交叉檢查人員名單(含聯系方式)上報市生態環境局,參加人員原則上為相對固定危險廢物管理或執法人員。交叉檢查期間食宿由市生態環境局統一安排,往返交通費用由檢查人員所在單位承擔。
聯系人:黃偉峰,0598-28282089
附件:1.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
2.被抽查單位評估情況記錄表
3.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年度工作總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