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2021年,山東在超額完成“十三五”生態環境9項約束性指標任務的基礎上,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PM2.5濃度連續2年保持兩位數改善,重污染天數同比減少六成;國控地表水斷面優良水體比例同比改善13.1個百分點、改善幅度全國第一,在2020年歷史性全面消除劣五類水體的基礎上,又歷史性全面消除五類水體,實現“十四五”良好開局。但全省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總體上尚未根本緩解,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的任務任重道遠。
去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時殷切希望山東做到“三個走在前”,為全省深入開展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進方向。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突出了從“堅決打好”到“深入打好”的重大決策,以更強力度、更大深度、更寬廣度明確了“十四五”及2035年全國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路線圖、任務書。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意見》任務要求,以更高標準打好全省污染防治攻堅戰,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生態環境廳會同32個省有關部門(單位)編制完成了《若干措施》,并報經省政府常務會、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后印發實施。
二、主要思路
《若干措施》在系統梳理《意見》的基礎上,錨定“走在前列、全面開創”“三個走在前”的總遵循、總定位、總航標,做到三個緊密銜接:一是緊密銜接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視察山東重要指示,落實山東“三個走在前”的部署要求。二是緊密銜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等重要文件精神,推動減污降碳、綠色發展等重點工作。三是緊密銜接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際,落實“十四五”時期各項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
突出三個特點:一是“實”,確保務實管用。重點突出山東“走在前”的措施、體現山東特色的工作任務以及推動形成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的政策等內容。二是“細”,細化責任分工。結合當前實際,將“十四五”時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任務措施細化、實化、具體化,逐條明確省級部門責任分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三是“新”,力求突破創新。《若干措施》中,27條為山東創新性開展的任務措施,24條為山東提高標準落實或率先完成的任務措施。
三、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共包括8章、25項,分為三大部分。
(一)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完成國家下達的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細顆粒物(PM2.5)濃度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2.5%;地表水國控斷面中水質優良水體比例達到69.9%,全部消除劣Ⅴ類水體;近岸海域優良水質面積比例穩定達到92%;重污染天氣、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持續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
到2035年,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山東建設目標基本實現。
(二)重點任務
持續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堅持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治理,深挖降碳潛力,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深化新一輪“四減四增”行動,推進山東碳排放服務體系建設,支持青島西海岸新區氣候投融資試點。
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著力打好消除重污染天氣攻堅戰、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加強大氣面源和噪聲污染控制,強化道路揚塵綜合治理,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設區市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
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以“兩個清零,一個提標”為抓手,消除城市黑臭水體;以總氮污染防治引領陸海協同治理;以湖區面源污染治理為重點,保障南四湖東平湖水質安全;以“萬人千噸”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為抓手,推進農村飲用水水質保障。
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整縣制推進秸稈、畜禽糞污等農業生產廢棄物綜合利用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抓好農用地源頭防控和土地安全利用,嚴格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名錄管控和準入管理;推進地下水協同治理;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等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啟動“無廢省”建設,在全域開展“無廢城市”創建。
扎實推進生態保護修復。突出黃河流域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廊道建設和灘區治理;穩步推進水土流失治理、礦山修復和城市生態修復;開展全省生態狀況、重點區域流域、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縣域重點生態功能區5大評估;強化“兩山”實踐基地、美麗河湖海灣示范引領。
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建成放射源在線監控系統,強化市級以下輻射監管機構與隊伍建設,守牢核與輻射安全底線;探索制定危險廢物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建設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嚴格控制環境風險。
(三)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各市黨委、政府污染防治攻堅戰責任,抓實抓細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強化各級生態環境保護議事協調機制作用,繼續開展省對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工作。
強化政策支持。建立與污染防治任務相匹配的常態化、穩定的財政投入機制,引導金融支持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調度全社會參與污染治理的積極性,運用市場化手段,深入推進污染第三方治理。
加強隊伍建設。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機構序列,深入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監察執法機構能力標準化建設,持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鐵軍建設,注重選拔使用優秀環保干部。
強化宣傳引導。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將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體系,廣泛傳播生態文明理念,完善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和有獎舉報機制,構建常態化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發現機制。
原標題:政策解讀:《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的 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