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業是我國文化戰略性支柱產業之一,能在滿足國民日常精神需求的同時為當地居民和政府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提高和改善旅游景區當地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中國21世紀議程》提到,發展生態旅游業對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但是目前國內仍然缺乏具體的舉措建議,以推進未來旅游業可持續的良好實踐。本文將在梳理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現存問題的基礎上,探討綠色金融工具在旅游業可持續投融資活動中發揮的作用,并從環境、社會和治理(ESG)三個維度出發,對我國旅游業如何實現可持續發展進行展望。
一、旅游業與可持續發展
1995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與世界旅游組織制定的《可持續旅游發展憲章》中指出“可持續旅游發展的實質,就是要求旅游與自然、文化和人類生存環境成為一個整體”,即保持自然資源、文化資源、生存環境一體化。這不僅要求在旅游業發展的環境、社會文化和經濟三個方面之間建立適當的平衡,形成社會經濟、環境質量、人文環境之間的良性協調,以保證其長期可持續發展。為了衡量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進程,聯合國世界旅游組織使用了七個關鍵指標:創造工作場所、商業活力、生活質量、水、垃圾分類、節能和社區精神,并通過開發針對每個指標的解決方案,實現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
旅游業可從環境、社會和治理(ESG)三個維度出發,聯動各類利益相關方,推進旅游業實現可持續發展。從環境和社會維度出發,首先,最重要的就是堅持保護當地生態環境,防止出現環境污染等問題;其次,游客應該與目的地社區構建一種和諧的伙伴關系,通過旅游促進不同文化、地區之間的交流學習;最后,旅游可持續發展離不開當地居民的支持,當地居民應該積極對外展示民俗文化和鄉土文化,提高自身的人文素質,營造良好的鄉村環境。從治理角度出發,旅游公司應該加強對旅游業的利益相關者保護環境的思想教育和鼓勵游客可持續消費的做法,注重長期利益而非短期收益,幫助旅游目的地創造就業機會。
二、我國旅游業可持續發展面臨的主要挑戰
(一)旅游業帶來的環境及社會風險阻礙其可持續發展
近年來,我國旅游產業規模日益拓展,對其賴以生存的環境資源和社會人文帶來了一定破壞,阻礙了其可持續發展進程。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旅游設施的建造對土壤環境造成污染。旅游設施的建造對許多自然區域的土壤環境構成了潛在威脅,包括棲息地的減少,自然濕地被填埋、水土流失等,野生動物的生存環境被嚴重弱化。第二,游客對旅游景區所在地區造成資源供給壓力以及對社會經濟造成負面影響。假期旅游導致短期內人口快速涌入景區地區,各個景區客流量遠超接待能力,景區路線和資源超負荷承載,導致景區管理和配套服務失調失控。游客在給旅游景點帶來經濟效益的同時也哄抬物價,而且過多的游客會與當地居民競爭可能本就供應短缺的能源、水資源等,這些都會對當地居民造成嚴重影響。第三,過度旅游對人文環境的破壞。旅游業的快速發展使得本地文化被融合、替代、摒棄,傳統的風情和習俗慢慢淡出了人們的視野。
(二)旅游業可持續投融資渠道有待進一步拓展
目前,我國旅游產業的融資渠道存在一定問題,資金鏈上的約束成為國內旅游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瓶頸。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現階段我國多數旅游企業規模小,經營和財務管理隨意性大,抗風險能力較弱;第二,因旅游風景區分屬不同的行政部門管理,而且產權歸屬不清,旅游資源大都屬于國家重點保護對象,其資產的不可抵押性,使金融機構出于審慎考慮而不愿過度介入;第三,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和景點資源開發往往投資大,周期長,金融機構對旅游行業的經營管理、發展規劃、項目開發、融資需求等不甚了解,對項目前景、預期收益、風險程度難以作出準確判斷,難以適應旅游業發展需要。
三、綠色金融工具支持旅游業開展可持續投融資
2015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指出,要積極拓展旅游企業融資渠道。近年來,隨著綠色可持續發展理念的深入發展,綠色金融逐成主流。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資產證券化等綠色金融工具不僅能拓展國內旅游業投融資渠道,而且還能在投融資決策中引入環保理念,敦促旅游業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引導其向綠色可持續方向發展。
(一)發行綠色債券
由于許多國內旅游景區依托于良好的自然環境建設,因此具備一定的綠色產業要素,符合《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中天然林資源保護、動植物資源保護、自然保護區建設和運營、生態功能區建設維護和運營等具體要求和條件。近年來,許多旅游企業已開始積極嘗試發行綠色債券拓展融資渠道。據中財大綠金院不完全統計,2021年至今,綠債市場上旅游企業發行的貼標綠債12只,總發行規模49.3億元,其中綠色公司債占比58.33%,綠色中期票據占比25.00%,綠色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占比16.67%,平均票面利率為4.965%,發行人均為地方國有企業。從規模和數量上看,現階段我國旅游企業的綠色債券整體發行規模較小,有待進一步拓展。
表1.2021年至今旅游企業貼標綠債發行情況

數據來源: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
(二)設立綠色產業基金
綠色旅游項目可以通過申請設立綠色產業基金尋求資金支持。這種方式由各大財團牽頭,社會資金共同參與,需要項目方與投融資機構相互了解、高效對接,進一步建立起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的文旅產融結合的長效機制。這一方式不僅能夠促進構建完善的各地旅游產業投融資體系,推進旅游產業實現可持續發展,還能夠釋放區域文化發展和旅游投資開發的巨大商機,從而進一步培育、打造知名旅游目的地品牌。
2020年4月,甘肅省綠色生態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基金正式成立啟動運營。基金總規模15億元,由4家投資合伙人構成,該基金主要投資于甘肅省文化旅游產業領域。為確保該基金聚焦發力甘肅綠色生態文旅產業發展,甘肅省文旅廳對2019年以來建立的省文化旅游發展基金項目庫全面進行了調整補充和完善。2020年,項目庫已儲備了全省計劃建設文旅產業項目414個,總投資達2435億元。其中,全省文化旅游產業重點建設項目106個,其他項目308個。基金管理人組織文旅項目專家深入到甘肅的多個城市對部分項目進行了調研和實地踏勘,初步篩選儲備了10個有發展潛力、前期工作比較成熟、能夠盡快啟動建設的重點文化旅游項目。
(三)綠色資產證券化融資
資產證券化是主題公園和風景名勝區可采用的重要融資工具之一,旅游企業可將資產質量較好,具有發展前景,信用等級良好的旅游景點收費項目進行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各類門票收入,各類演出票務收入,各類交通收入(觀光車、索道、纜車、客船等),酒店客房收入等。對于一些具有特色的自然景觀、豐富的人文景觀的旅游景區,景區收費項目初步建設完畢,普遍具有持續、穩定和可觀的現金流,潛在發展空間大,預期收益好,符合資產證券化業務對基礎資產的要求。現階段,尚未有旅游集團發行過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這一融資模式有待進一步創新開發。因此,為支持旅游業實現可持續發展,可將旅游景點收費項目資產進行證券化,以產生的現金流作為投資回報,從而吸納各方資金投入到旅游資產增值開發過程中,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
四、推進國內旅游業可持續發展展望
2016年5月,在首屆世界旅游發展大會上,時任國家旅游局領導表示,“未來,中國將更加注重資源能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堅持留住青山綠水,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推動旅游開發向集約型轉變,更有效地保護自然和文化旅游資源。”我國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需要循序漸進,未來政府部門及旅游企業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相關措施:
(一)創新利用綠色金融工具,拓展旅游業可持續發展融資渠道
現階段,旅游企業主要通過發行綠色債券、設立綠色產業基金等方式為其實現可持續發展進行融資,不論是融資工具還是融資機制均有待進一步創新發展。未來,隨著綠色金融領域的不斷深化,各方市場參與機構可基于綠色旅游項目融資特點,創新可持續旅游產業融資機制,協調各參與者的動機,吸引社會各方面資金。在融資工具層面,旅游企業可考慮發行綠色資產支持證券,在構建基礎資產池、選擇符合入池標準的綠色資產時,可考慮基礎資產的分散度,明確綠色融資標準,選擇更多符合條件的資產加入資產池,減少基礎資產單一導致風險過于集中對綠色資產支持證券償付本息的不利影響。在融資渠道設計和建設層面,旅游企業則需要充分把控違約風險與管理風險,同時兼顧旅游產業自身所能帶來的環境效益,進一步提升資金使用效率。
(二)提升對ESG理念的重視,進行ESG相關信息披露
ESG是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路徑和指南,能有效推動組織從關注自身利益最大化轉型為社會價值最大化。目前國內旅游業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有限,整個行業需進一步提升ESG發展理念的重視。一方面,旅游行業的龍頭公司應該率先開展ESG信息披露,以大企業帶動小企業的方式,引發重視環境保護并優化組織效率的風氣,從行動上證實滿足ESG的衡量標準,降低組織的長期風險,才能確保行業可持續發展以及競爭力。另一方面,旅游企業應鼓勵員工了解ESG理念的重要性,樹立企業ESG偏好和完整信息收集的價值觀和習慣,將環境和氣候特定主題納入旅游培訓方案的學習課程,定期分析組織的治理狀況以及制定改進組織治理的方案及對后續實施過程進行監督,從而全面推進旅游行業可持續發展。
(三)推進ESG理念與旅游業結合,支持旅游業實現可持續發展
在環境層面,旅游企業需要在景區建設之前,對該區域生態環境的可持續性做出評估,堅持以保護為主,減少過度開發和過度利用;旅游企業和旅游地經營者可為游客們提供野生動植物觀賞平臺,或組織環保公益活動,讓游客直接參與到保護環境活動中,提高環保意識;此外,旅游企業還需積極開展綠色營銷,采用無紙化宣傳手段進行市場推廣;在社會層面,旅游企業可緊扣參與體驗感強、具有文化輸出意義等要素,實現旅游產品的多樣性,參照區域特色文化背景,制定明確的旅游主題,例如“非遺景區”、“紅色文化”、“鄉村體驗”、“民俗風情”等,在推動地區經濟發展的同時,助力當地文化向外輸出;在治理層面,一方面需要旅游企業完善內部管理機制,支持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另一方面需要發揮政府引導作用,要改變原來粗放的景區管理方式,向有效管理、保護性發展進行轉變,包括規范市場秩序,進行人才引進和培養等。此外,在開放旅游后,旅游地管理人員需要對游客進行監督和提示,尊重和保護當地環境與文化,從而共同創建對景區文化保護性管理的良好環境。
作者:
程心如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助理研究員,長三角綠色價值投資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李雪雯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研究員
原標題:IIGF觀點 | 推進我國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探討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