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之后,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也來了。
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印發
《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試行)》的通知”(下稱《入庫指南》),其中表示,為積極引導金融資金投入,加強金融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精準支撐,建立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生態環境部開發了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管理系統并已上線運行,并制定發布《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試行)》。
《入庫指南》規定,入庫項目應適宜金融資金支持,包括治理責任主體為企業的項目,采用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及其他市場化方式運作的項目。
1 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上線
之所以要建立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主要就是為了引導金融資金投入,加強金融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精準支撐。
而在金融支持方面,建設項目儲備庫是引導金融資金投向、實現供需有效結合的重要措施,對于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發揮著重要作用。
都有什么項目能夠入選這一儲備庫?按照《入庫指南》的要求,入庫項目應適宜金融資金支持,包括治理責任主體為企業的項目,采用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及其他市場化方式運作的項目。
《入庫指南》還詳細規定了入庫項目的范圍,包括大氣污染防治、水生態環境保護、重點海域綜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固廢處理處置及資源綜合利用、生態保護修復和其他環境治理8大類。
以“水生態環境保護”為例,其中就包括:
黑臭水體治理、污水處理設施與配套管網建設改造、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污水再生及資源化利用、工礦企業和醫療機構水污染治理、工業園區水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水污染治理、水體內源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態保護修復、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河湖生態流量保障、重點湖庫富營養化控制、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天然(人工)濕地生態系統保護與建設、水源涵養區保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規范化建設等。
可以看出,項目庫支持的范圍還是很廣泛的,基本上與水生態環境有關的類型都有涉及。
按照要求,入庫項目的申報主體有2大類:一類是“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經營狀況和信用狀況良好的市場化企業”,另一類是“縣級(含)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入庫指南》特別強調,項目融資主體應為“市場化企業”,且其環保信用評價不是最低等級。
也就是說,“環保信用評價不是最低等級”是申報企業的最低門檻。
如果是治理責任主體為企業的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單個項目的融資需求原則上應超過5000萬元;而其他項目單個項目的融資需求原則上應超過1億元。
也就是說,這個項目庫對于項目體量是有要求的,太小的項目不行。
在項目申報上,要按照“成熟一個,申報一個”的原則,由縣級及以上生態環境部門通過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管理系統線上申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論證評估同意后由線上提交。
從這條規定可以看出,項目主要是由縣級及以上生態環境部門進行申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再負責論證提交。
生態環境部要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結合本地區“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重點對支撐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精準性、實施的必要性、內容的真實性進行把關,儲備對污染防治攻堅戰支撐作用大、實施必要性強、實施基礎好、環境效益顯著的重大工程項目,聚焦重點,避免泛化,提高項目儲備質量。
2 “大力支持EOD模式項目”
此外,《入庫指南》還特別指出“應明確項目實施模式”。
PPP項目需要滿足國家有關管理要求,應適時納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PPP項目庫。
鼓勵推廣生態環境整體解決方案、托管服務和第三方治理。
EOD項目則要參考《生態環境部等三部委:向各地征集第二批EOD模式備選項目》(環辦科財函〔2021〕468號)基本要求,確保生態環境治理與產業開發項目有效融合、收益反哺、一體化實施。
尤其是對于EOD模式的項目,《入庫指南》做出了非常詳細的規定。
《入庫指南》要求,EOD項目必須滿足5個條件:
1、地市級及以上政府作為申報主體和實施主體的EOD項目,原則上投資總額不高于50億元;區縣級政府作為申報和實施主體的項目,原則上投資總額不高于30億元。
2、項目邊界清晰,生態環境治理與產業開發之間密切關聯、充分融合,避免無關項目捆綁,組合實施的單體子項目數量不超過5個。
3、除規范的PPP項目外,不涉及運營期間政府付費,不以土地出讓收益、稅收、預期新增財政收入等返還補助作為項目收益。加強重大項目謀劃,優化項目建設內容,力爭在不依靠政府投入的情況下實現項目整體收益與成本平衡。
4、EOD項目中生態環境治理內容需符合入庫范圍要求,且要有明確的生態環境改善目標。產業開發要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空間管控等各項要求,項目實施中嚴格落實招投標、政府采購、投融資、土地、資源開發、政府債務風險管控、資產處置等各項法規政策要求,依法依規推進項目規范實施,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5、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每年入庫EOD項目原則上不超過5個。
據《經濟觀察報》報道,一位政府投融資專家指出,這體現了監管層要求金融支持生態環保項目的意愿,特別是支持以PPP和EOD模式參與的項目,其中對EOD模式項目,更是大力支持。
“在《指南》發文之前EOD是試點,這次發文之后,EOD項目變成了入庫。首先這意味著采用EOD模式的項目已經逐漸成熟,可以穩步推進;其次是對該模式的項目管理,開始更加規范化。以前財政部與發改委推動PPP項目時,也經歷了從試點到建立項目庫的過程。”該專家表示。
所謂EOD模式,是指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引領,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以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為基礎,以特色產業運營為支撐,以區域綜合開發為載體,采取產業鏈延伸、聯合經營、組合開發等方式,推動公益性較強、收益性差的生態環境治理項目,與收益較好的關聯產業有效融合,統籌推進,一體化實施,將生態環境治理帶來的經濟價值內部化。這是一種創新性的項目組織實施方式。
財政部PPP中心專家、中國政信(政務)研究中心專家朱靜也撰文指出,《入庫指南》的下發意味著EOD項目將不再每年發文通知推薦一次試點項目,而是改為了常態化的申報入庫。即按照“成熟一個,申報一個”原則,由縣級及以上生態環境部門通過該系統線上申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論證評估同意后由線上提交生態環境部。
原標題: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庫上線!一省每年入庫EOD項目不超5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