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清潔城市”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為全面打造“清潔城市”,進一步提升城市品質和內涵,助力城市現代化治理,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凈整潔有序安全標準(試行)》為導向,以貫徹實施《山東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臨沂市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為抓手,以城市環境衛生的提質提標為核心,貫徹落實臨沂市第十四次黨代會和市“兩會”精神,動員各方力量、整合各種資源、強化各項措施,提高定額標準、提升裝備水平、補齊設施短板,推進源頭治理和依法治理,形成全覆蓋、全過程、全天候的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解決環境衛生管理面臨的突出問題,全力營造人民群眾滿意的城市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問題導向,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環境衛生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在環境改善中的獲得感、幸福感。
——強化責任落實。壓緊壓實屬地和街道(鄉鎮)責任,推動工作重心下移,利用量化考核手段,狠抓工作落實,形成職責明晰、合力共建的長效機制。
——劃片打造提質。立足現有條件,聚焦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薄弱環節,區分輕重緩急,有序集中攻堅,用3年時間,對城市建成區進行劃片漸進打造,實現道路深度保潔、園林精細管養、設施提質達標、垃圾分類習慣養成,全面提升城市清潔水平。
——堅持標準引領。以城市精細化管理標準為基礎,嚴格執行環衛園林作業定額,改變傳統的以投入定標準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環衛作業經費保障體系,推動環衛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實施范圍和工作目標
(一)實施范圍
臨沂中心城區、各縣城和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建成區。
(二)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行動,到2025年力爭達到以下目標:
——80%以上的城市主次干道達到深度保潔示范路標準并通過驗收。
——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以上。
——至少有80%的鎮街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至少完成90座城市公廁建設,重點區域公廁24小時開放率達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開展城市道路清潔行動
1.提升城市道路精細保潔水平。按照《山東省城市道路深度保潔操作指南》的要求,積極推進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保潔工作,推行機械化聯合作業為主、人工撿拾為輔的環衛保潔作業模式,采取高壓沖洗、洗掃一體、人行道沖洗和人工快速巡回保潔相結合的作業方式,變“掃路”為“洗路”,主次干道地面塵土不得超過5克/平方米、人行道不得超過10克/平方米,確保道路整體清潔,路見本色,邊角部位、窨井蓋、雨箅周圍無污漬、無塵土、無積水。人行道、路緣石、交通護欄、隔離墩、綠化隔離帶等保持干凈。
2.提升“門前五包”區域保潔水平。嚴格落實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責任區制度,將責任范圍和要求書面通知到具體單位和個人,并按照道路保潔的時間和標準,統一納入日常監督考核范圍。環衛作業經費能夠支撐的縣區,可以將“墻根到墻根”的區域全部納入環衛保潔范圍,實現“一把掃帚掃到底”。
3.提升背街小巷環境質量。推進沿街商鋪上門收集垃圾服務,落實街巷地面定期清洗機制。規范“便民地攤”的管理,對流動商販進行登記建檔,合理設置疏導點,按時出攤收攤,確保攤走地凈。加強日常巡查,及時查處損害市容環境衛生的違法行為。
4.提升機械化清掃能力。按照環衛機械的作業定額標準,測算轄區環衛機械的實際需求,制定財政資金保障措施,確保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以上。
5.提升城鄉結合部(城中村)農村人居環境。各縣區(開發區)在現有的建成區邊界基礎上,將保潔區域沿國省縣鄉道路向外延伸1000米,確保城鄉結合部道路保潔工作符合城市道路保潔作業標準和規范。結合鄉村振興行動,推動區域內公廁、垃圾收集站等環衛設施改建提升,加大偷倒、亂倒垃圾行為處罰力度。
(二)開展園林綠地清潔行動
6.提升城市綠化管養水平。科學更新城市綠化,調整綠化配置結構,完善綠化設施功能,系統提升綠化品質,做到精致建綠、精細護綠。提升道路綠化帶和街頭綠地管養水平,及時補植死亡、缺失的行道樹,定期修剪影響電力、通信、交通信號燈、警示標志等設施正常運行以及行人出行的枝葉,徹底整治超高土和綠地種菜現象,確保城市道路綠化帶和街頭綠地植物生長良好、葉面清潔,樹木無缺株、死株、空株,無雜草叢生,無露天焚燒枯枝、落葉,無明顯暴露垃圾,無單處面積大于0.5平方米的土地裸露。
(三)開展住宅小區內垃圾清理行動
7.落實“城市管理進社區”工作。引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完善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管理制度,合理設置裝飾裝修、大件垃圾收集點。加強定期溝通,建立專業運輸單位協議收運體制,探索實行垃圾運輸“三聯單制度”,實現物業單位和垃圾清運單位之間的有序銜接,確保各類垃圾及時清運。健全環境常態化巡查機制,發現毀綠占綠行為及時勸阻,并立即報告城市管理部門。
8.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類能力。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增強可回收物投放、交售的便捷性。推動開展定時定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研究探索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和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兩網融合”,提高酒瓶玻璃、鐵皮制品、廢舊衣物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率,推進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類質量。廣泛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活動,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臺賬,加強日常監管,推進居民習慣養成。
(四)開展公共空間清潔行動
9.提升功能空間環境品質。以公園景區、綠地綠道、電影院、圖書館、體育館、學校、醫院、公交場站、客運中心、小餐飲集中經營區、農貿市場、公共停車場周邊等為重點區域,落實日常保潔責任機制,納入數字化日常考核范圍,推動日常管理精細化、標準化,營造干凈、整潔、有序、安全的公共環境。推動拆遷地塊、儲備地塊、待建地塊的綜合利用,對長期閑置地塊進行臨時綠化或改建臨時停車場。全面加強巡查監督,杜絕發生違法傾倒垃圾等問題。
10.提升城市容貌潔凈水平。開展建(構)筑物外立面、公共服務設施潔凈行動,解決墻面剝落或者外立面污損、變色等問題,確保建(構)筑物、公共服務設施保持外觀完好,外立面干凈,無破損、無污跡和無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亂拉亂掛現象,提升城市容貌潔凈品質。
11.提高建筑垃圾智能化監管水平。利用平臺智能化監管和數據分析,掌握建筑垃圾綜合利用量和處置去向等數據。嚴格落實施工工地現場圍擋設置要求,加強城區建設工地周邊環境衛生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從嚴查處使用非備案車輛、車廂未密閉或密閉不嚴上路行駛、車輛帶泥上路、運輸拋灑以及不按規定地點亂傾亂倒等建筑垃圾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完善工地周邊道路渣土污染應急處理機制。
(五)開展河網水域清潔行動
12.開展城市河網、湖泊及沿岸環境衛生整治。加強河湖水面常態化巡查,及時打撈水草、清理水面垃圾,加大對生活污水直排偷排行為的協同查處力度,保持河面、河岸干凈清潔、無漂浮物。
(六)開展設施清潔行動
13.潔凈環衛作業車輛車容車貌。推廣使用全密閉、環保環衛作業車輛,加強渣土運輸車輛、道路清掃車輛、垃圾運輸車輛等車容車貌管理,保持車身清潔、無泥塵、無垃圾、無銹跡,外觀整潔美觀。
14.加強垃圾桶、果皮箱管理。按照《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CJJ27)要求,在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各類交通客運設施、廣場、社會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合理設置垃圾容器,應有明顯垃圾分類標識并易于識別,內部的垃圾應日產日清,無滿溢現象,投放口周邊整潔,無垃圾懸掛,周圍地面無撒落存留垃圾、無陳舊油污,箱(桶)體無破損,無銹跡、無污垢、無污漬,外觀干凈整潔。
15.提升公廁、轉運站管理水平。對公廁、轉運站及周邊設施完好情況進行全面排查,缺失損毀的部件及時維修,年久失修的及時改造提升。加強日常管理,優化保潔模式,推行即臟即潔,垃圾日產日清,無噪音、無異味、無污水。設立環衛設施保潔責任公示牌,明確管理責任單位、人員,標明聯系和監督電話,保潔人員要按規定著裝。延長公廁開放時間,增加24小時開放公廁數量。按照《臨沂市城市公共廁所提標便民行動實施方案》任務目標,合理布局建設城市公共廁所。
(七)開展環衛工人權益保障提升行動
16.規范環衛工人著裝管理。環衛工人上崗時,應當配備統一標準的清掃收集車,穿著統一的環衛專業標志服裝、反光衣,配備手套、雨衣、水鞋、防滑鞋、安全帽等勞保用品,并保持著裝干凈整潔、紐扣扣好,不坦胸露背、不卷褲腳。作業人員在早、晚、霧天、無路燈或視線不良的路段作業時,要穿反光衣且雙肩佩戴警示燈,燈光要明亮。環衛工作服應以橙色為主色調,按照春秋裝、夏裝、冬裝分類配發,每兩年更新一次。
17.切實保障環衛工人合法勞動權益。建立環衛工人薪酬保底和動態增長機制,嚴格落實防暑降溫費、加班補助、保險保障等相關政策,依法為符合條件的環衛工人繳納社會保險。環衛工人月最低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10%。按照300元/人的標準,發放春節、中秋節、環衛工人節慰問金,每季度提供1次不低于40元/人的必要勞保用品(肥皂、毛巾、洗衣粉、口罩、手套等),每年6-9月隨當月工資發放300元/人/月的防暑降溫費,每年至少組織環衛工人進行1次免費健康查體(標準不低于300元/人)。具備條件的縣區,要爭取為一線環衛工人提供免費早餐,每餐標準不低于7元/人。通過多種形式,在公園景區、沿街商超、飯店、銀行、社區、公廁管理房等場所,合理設立環衛驛站,配備基本設施,為環衛工人休息、就餐等提供便利。
四、方法步驟
(一)謀劃部署階段(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梳理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突出問題,研究出臺工作計劃和方案,制定責任區環衛標準,建立工作聯絡機制。重點解決住宅小區、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市場周邊等區域衛生頑疾。
(二)劃片打造階段(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按照每年集中打造一片的原則,對照常態化標準規范進行提升改造,消除各類環境衛生頑疾,提升環境整體品質。
(三)建立長效階段(2025年6月以后)。對三年行動的成果進行總結,形成一套“清潔城市”常態化管理標準體系。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城管委辦公室成立“清潔城市”三年行動推進工作專班。各縣區(開發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打造“清潔城市”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盡快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全面提升環衛管理水平。要明確建成區區域邊界,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整治措施,抓好貫徹落實。要堅持依法治理,明確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責任主體,形成監管清單。各縣區(開發區)建成區范圍和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要在2022年6月30日前統一劃定。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各縣區(開發區)要對照本方案和工作標準,細化任務目標,明確責任分工,確定完成時限,精心謀劃實施。要按照“誰的區域誰負責,誰的職責誰負責”的工作要求,對各自區域和牽頭行業存在的問題,列出清單開展提升治理活動。要發揮各行業主管部門的積極作用,主動對接基層單位、街道社區,形成條塊結合、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體系。要依托數字化平臺,加強環衛等信息采集,對不文明行為開展專項執法,推行違法行為追溯機制,及時處置違法行為,提高非現場執法效率。要積極打造“清潔城市”工作亮點,形成典型經驗。市城管委辦公室要將“清潔城市”行動納入城市管理綜合考核,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加分項目和評先樹優的重要依據,并適時組織召開現場觀摩會。
(三)加強宣傳,重點引導。各縣區(開發區)要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短視頻等媒體,加大“清潔城市”的宣傳力度,加強“清潔城市”理念的宣傳引導,推進中小學文明行為習慣宣教,宣傳展示專項行動成效,發動市民支持和參與“清潔城市”行動。要加強對環衛領域的公共監督力度,鼓勵市民通過市民通APP對不文明行為和衛生問題進行“隨手拍”。要重視發揮各類文明服務組織的作用,常態化開展文明志愿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