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雖然起步晚,但是重視程度高,發展勢頭迅猛,尤其是關乎人民“菜籃子”安全的農用地重金屬污染治理,接連獲得政策標準以及執法監管的重點“關照”。時值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開展之機,關于如何保障農用地土壤安全,如何高效治理重金屬污染農用地,如何科學推動土壤修復工作的展開等問題的討論之聲愈發熱烈。
在此背景下,ACI聯合環保在線共同舉辦了
“農用地重金屬污染防治及檢測研討會”(←點擊回顧直播),這場線上研討會邀請了
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高級工程師劉婉蓉,以《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法規及調查技術解讀》為主題進行了分享。

劉婉蓉工程師先對三次全國土壤普查情況進行了梳理:第一次,1958年開始,歷時3年,了解土壤肥力、指導農業生產;第二次,1979年開始,歷時16年,查清全國土壤分布和土地資源,發布了《中國土壤》、《中國土壤普查技術》、《中國土壤普查數據》多項成果;第三次,自2022年起,計劃用4年時間建立土壤普查數據庫與樣品庫,編制全國耕地質量報告和全國土壤利用適宜性評價報告。
另外,我國還進行了一次“十一五”全國土壤污染狀況專項調查,一次“十二五”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試點,一次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十三五”建成了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
目前,先后落地的有關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法規包括《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農用地士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農業部關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進一 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
按照“土十條”的要求,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達到95%以上。千呼萬喚始出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更是進一步明確了責任主體,建立起了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制度以及土壤環境監測制度,在風險管控方面也進行了系列部署。
據劉婉蓉工程師介紹,目前《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已經更新到了GB15618-2018版,創造性提出了風險篩選值、風險管控值兩大概念,這對于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來說又添加了新的保障。
總體來看,我國農用地污染可防可控可治,農產品質量有保障!
重金屬污染農用地主要分布在湘鄂皖贛區、閩粵瓊區和西南區,南方土壤酸化趨勢明顯,且部分地區輕微污染現象有所增加。基本可以歸因為工業“三廢”、污水灌溉、城市生活和交通、農業投入品、地質元素高背景、土壤酸化等,緊接著劉婉蓉工程師也詳解了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狀況調查中點位布設原則與方法、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采樣點位的布設要求、土壤環境風險監控點位的布設要求等等。
比如重點行業企業(含工業園區)周邊地區土壤、固廢集中處理處置場地周邊地區土壤、油田周邊地區土壤、采礦區周邊地區土壤、歷史污染區域及周邊地區土壤(污灌區、工業遺留遺棄場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河流型)、主要果蔬種植基地、規模化畜禽養殖基地周邊土壤等土壤環境風險監控點位的布設要求就不盡相同。
劉婉蓉工程師總結道,“我國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法規體系有待繼續完善,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狀況調查技術更科學,也更規范了”。想要了解更多劉婉蓉工程師在“農用地重金屬污染防治及檢測研討會”上做的主題演講,就來回顧這場線上會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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