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8日,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舉行了“北京市2021年生態環境執法工作新聞發布會”。會議就北京市2021年生態環境執法工作情況、2021年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并答記者問。
北京市2021年生態環境執法工作情況
2021年,圍繞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的核心目標,以保護生態空間和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為重點,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全市生態環境部門查處各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近2.23萬起。固定源方面,立案查處5860起,實施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等案件650起;移動源方面,分別處罰超標重型柴油車1.42萬輛次,非道路移動機械2219臺次,檢測場19起;全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1.47億元。
結合污染源特點和生態環境管理目標,北京市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了藍天、碧水、凈土、自然生態保護等11個方面60項具體執法任務,為改善生態環境提供了堅強執法保障:
市級生態環境部門對68個街道(鄉鎮)、工業園區等開展了七輪次精準執法,共檢查點位3384個,推動解決各類環境問題870起,進一步壓實屬地環保責任。圍繞“保好水、治差水、護飲水”目標,扎實推進碧水保衛戰。組織開展污水處理廠、涉重金屬排放單位、地下水污染防治單位、入河排污口、飲用水水源地等重點行業執法檢查,推動解決涉水問題835起。
市級生態環境部門將全市污染源分為重點、特殊和一般污染源,以“雙隨機、一公開”作為日常監管執法的基本手段,按照不同比例隨機抽查,做到分類管理、差異化執法。全年完成雙隨機執法檢查2.27萬家次。利用在線監控系統,對540余家工業企業的排污情況實施全天候監控;在全國率先試點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網格報警功能,提高執法精準性;強化對機動車檢驗機構三級網絡監管,檢查檢測場1.24萬場次,處罰違法行為19起。
在“點穴式”執法中,市級生態環境部門統籌,首次以“市區兩級混編、被檢查區兩兩相互交叉”的檢查模式開展執法;組織東城、西城兩區執法人員,開展餐飲行業和報警網格交叉幫扶,共發現環境問題917起,交由屬地督促整改。在執法檢查過程中,整合執法力量,相互學習經驗,發揮了“1+1>2”的效果。
2021年北京市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
大氣類環境
2021年4月,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對北京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該單位于2019年取得排污許可證,后續新增的表面處理工序,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規定,應對相關工序重新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但執法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該單位未重新申請。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單位三個月內改正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罰款。
《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實施《條例》,是推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是落實企事業單位治污主體責任,實現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有力舉措,《條例》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在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內,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口數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種類、排放量、排放濃度增加,應當重新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
水環境
2021年9月,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對北京一家污水處理廠開展執法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糞大腸菌群數超過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排放濃度。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單位改正,處二十二萬四千五百元罰款。
《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對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單位的法律責任作了嚴格規定。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超過許可排放濃度排放污染物、超過許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等行為,都加大了處罰力度。對未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未按照規定提交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等違法行為,規定了按次處罰的措施。對復查發現排污企業繼續實施違法行為或者拒絕、阻撓復查的違法行為,規定了按日連續處罰的措施。
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有關負責人提出了“點”“線”“面”這三方面的環境科技執法手段。
關于“點”,主要是對于單體的污染源,主要利用在線監控系統,實時掌握企業的排污情況和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另外這些年,國家在對排污企業監管上,推行了排污許可證制度,建立了國家排污許可證后管理平臺。我們的執法人員可以通過這個平臺,了解到排污許可企業的自我管理情況。對于檢測場,已經全部安裝了視頻監控系統,能夠對機動車檢測場進行全部錄像,倒查發現檢驗過程中弄虛作假等違法問題。像通報查處的19家檢測場的問題,基本上都是通過視頻監控發現的,這是在點上的科技運用。
在“線”上的主要是移動源。借助安裝在重點路段的黑煙抓拍、尾氣遙感遙測這些設備,輔助篩查高排放車輛。通過這些設備,就能篩選出哪些車合格、哪些車不合格,進一步開展精準執法。
在“面”上主要是針對生態空間、保護區等。主要通過無人機、衛星遙感這些高科技的手段,對比發現問題,提高執法的廣度和覆蓋度。這些都是我們在科技執法方面的舉措。
(會議全文實錄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