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近日公開2021年省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2021年6月22日至7月11日,省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宣城市開展了自然保護地專項督察,并于2021年12月15日正式反饋了督察意見。宣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嚴格對照督察反饋意見,逐條梳理,建立問題、任務、標準、責任“四項清單”,研究制定上報了《宣城市貫徹落實2021年省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報告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以縱深推進新一輪“三大一強”專項攻堅行動、“綠盾”專項行動為重要抓手,堅持“當下改”“長遠立”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實省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報告整改方案,著力改善全市生態環境質量,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積極探索“兩山”轉化實現路徑,大力推動生態保護修復,積極爭取國家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保護修復試點。推深做實河(湖)長制,深化新一輪林長制改革,全面推進全國林業改革發展綜合試點市建設。打造高質量引領、高水平保護、高精準治污、高協同聯動、高效率監管、高品質生活的生態文明建設“宣城樣板”。
《方案》對省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反饋意見進行全面歸納梳理,整理出4個方面12類,共計41個問題,明確了任務、措施、標準、責任。同時,嚴格按照《宣城市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市級整改驗收銷號工作辦法(試行)》要求,逐項實施驗收銷號,確保督察反饋的問題改徹底、改到位。
《方案》明確將進一步完善自然保護地“四有”基礎性工作,加強自然保護地管理能力建設,推動自然保護地信息化、規范化管理與建設;恢復被破壞的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有效保護自然保護地生物多樣性,使物種數量穩中有升、生態系統良性循環。
《方案》制定了五大類整改措施。一是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決用嚴的紀律、實的作風、硬的舉措,將整改工作全面落實到位。二是扎實推動自然保護地違法違規問題整改。建立全市自然保護地違法違規問題“一張圖”,做到問題登記進圖落位,同時按照“一問題、一檔案”建檔立案,扎實推動問題整改取得實效;堅持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重點完善保護區規劃編制、機構建設、職責履行等。三是構建多元共治的自然保護地治理體系。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職能部門以及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的職責,完善統籌協調、管理執行、科學咨詢和社會參與機制;建立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和監測制度,建設“天空地一體化”監測網絡體系,對自然保護地內基礎設施建設、礦產資源開發等人類活動實施全面監控;強化源頭治理,充實一線巡查隊伍,搭建聯防聯控工作平臺,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要求及《安徽省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方案》,有序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五是開展新一輪“三大一強”專項攻堅行動。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環境問題,加強常態化巡查,提前發現、主動解決問題。加大環境違法問題查處力度,切實解決問題,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
《方案》明確了四個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市委、市政府負總責,各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并明確一名負責人專司整改,建立相應工作班子,層層抓落實。二是嚴格責任追究,加大整改工作監督檢查和追責問責力度,以責任追究倒逼整改工作落實。三是嚴格督導檢查,實行掛賬督辦、專案盯辦、跟蹤問效,定期調度進展情況,不定期開展督導督辦。四是及時公開信息,及時公開整改落實情況,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努力營造環境保護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
宣城市將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從嚴從實、較真碰硬地抓好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堅決完成好各項整改任務,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原標題:宣城市公開2021年省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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