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規劃要求,“十四五”時期,綠色低碳轉型成效顯著。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得到優化,綠色低碳發展加快推進,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強度持續降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續減少,環境空氣質量全面改善,優良天數比率持續提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水環境質量穩步提升,水生態功能初步得到恢復,海洋生態環境穩中向好,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生態服務功能穩步提升。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自然保護地體系逐步完善,塞罕壩二次創業取得新成果,首都水源涵養功能區、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危險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核與輻射環境風險有效管控,防范化解生態環境風險能力顯著增強。
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加快形成。生態環境監管和應急能力短板加快補齊,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健全,生態環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十四五”規劃指標包括環境治理、應對氣候變化、環境風險防控、生態保護四類共18項。
具體目標包括:
1、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3%以上,可再生能源裝機占全部電力裝機比重達到60%左右。
2、煤礦原煤入選率保持在90%以上。
3、到2025年,煤炭、礦石等大宗貨物集疏港綠色運輸方式占比達到80%以上。
4、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占新車銷量比重達20%左右。
5、到2025年,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80%。
6、到2025年,秦皇島、唐山、黃驊港80%的5萬噸級以上泊位(除油氣碼頭外)具備岸電供應能力,推動入港船舶安裝岸電受電設施。
7、到2025年,營運車輛和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分別下降4%和3.5%。
8、到2025年,重點城市穩定退出全國后十位,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力爭達到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9、到2025年,地級城市PM2.5濃度確保降至37微克/立方米,力爭降至35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確保達到75%,力爭達到80%。
10、到2025年,全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比率控制在0.9%以內。
11、到2025年,所有焚燒爐煙氣達到生活垃圾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
12、到2025年,年銷售汽油量大于3000噸的加油站全部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13、到2025年,建成完備的機動車排放“污染檢驗和維護”制度,生產(進口)的主要車(機)型系族年度抽檢率達到80%以上。
14、到2025年全省電爐鋼比例達到5%-10%。
15、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溶劑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別下降20%、10%,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下降20%。
16、到202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累計下降15%。
17、到2025年,地表水Ⅰ—Ⅲ類水體比例達到70%以上,力爭達到80%。
18、到2025年,完成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與勘界立標,縣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100%。
19、到2025年,淀區國控斷面水質達到地表水Ⅲ類及以上標準。
20、到2025年,衡水湖主要水域水質穩定保持地表水Ⅲ類標準,潘大水庫水質穩定保持地表水Ⅲ類及以上標準。
21、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省主要河流干流及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
22、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污水管網空白區,建制鎮污水收集處理能力明顯提升,城市和縣城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7%以上。
23、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國家要求,治理和管控措施覆蓋率達到100%。
24、到2025年,主要農作物達到綠色施肥與農產品有效供應的平衡狀態,主要糧食作物化肥利用率達到43%以上。
25、到2025年,主要農作物農藥利用率達到43%以上。
26、到2025年,農膜基本實現全回收,秸稈基本實現全面綜合利用。
27、到2025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全部配套糞污處理設施,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85%以上。
28、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10000平方公里,草原綜合植被蓋度穩定在73%以上,濕地保護率達到44%。
29、到2025年,城市按“300米見綠、500米見園”的標準,城市建成區公園綠地覆蓋的居住用地面積占總居住用地面積的80%,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保持在12平方米以上。
30、到2025年,地級城市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85%。
31、到2025年,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100%,60%以上的城市社區達到綠色社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