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重慶市污水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方案》明確目標:到2025年,重慶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98%以上、鄉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85%以上,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20萬噸以上,全市城市污水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7%以上。詳情如下: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開征求《重慶市污水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門《關于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1〕13號)要求,加快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我委會同市級相關部門起草了《重慶市污水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有關意見建議和修改理由、依據請于2022年1月5日前通過以下方式反饋,我們將對征集的意見建議及時進行整理,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并吸納。
1.電子郵件:cqsthb@sina.com
2.傳真:(023)67575743
3.郵寄信件:重慶市渝北區洪湖西路16號 市發展改革委資環處(401121)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12月28日
重慶市污水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污水資源化利用對優化供水結構、增加水資源供給、緩解供需矛盾和減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態安全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門《關于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1〕13號)要求,加快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促進解決水環境污染和水生態損害等問題,推動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系統推進城鎮生活污水、工業廢水、農業農村污水資源化利用,以缺水地區和水環境敏感區域為重點,以城鎮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為突破口,以生態補水和市政雜用為主要途徑,加強統籌協調,完善政策措施,開展試點示范,推動我市污水資源化利用實現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節水優先、強化統籌管理。落實“節水即減污”理念,堅持節水優先,強化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提高用水效率。將再生水納入全市水資源統一調配,實現多水源聯合調度、優化配置,全面系統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工作。
堅持因地制宜、強化分類施策。根據各區縣水資源稟賦、水環境承載力、發展需求、經濟技術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分區分類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工作,實施差別化措施。科學確定目標任務,合理選擇重點領域和利用途徑。
堅持政府引導、強化市場驅動。明確區縣政府主體責任,強化標準約束,嚴格監管考核。完善價格機制,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充分調動社會資本參與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和運營的積極性,形成可持續建設經營模式。
堅持科技支撐、強化示范引領。增強科技支撐,加強關鍵共性技術裝備研發,推廣普及先進適用技術工藝。在有基礎、有條件的區域統籌開展各類污水資源化利用的示范試點,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污水資源化利用模式,以點帶面,推動全市污水資源化利用工作。
(三)總體目標。到2025年,全市污水收集處理效能進一步提升,區域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收集、處理能力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相適應;全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15%,其中主城都市區、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群、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群再生水利用率分別達到20%、8%、3%;污泥無害化資源化利用、工業用水重復利用和漁業養殖尾水資源化利用水平進一步提升,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80%以上;污水資源化利用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統、安全、環保、經濟的污水資源化利用格局。
表1-1 重慶市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指標表
二、聚焦提質增效,深入推進重點領域污水資源化利用
(四)加快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
持續提高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加快城鎮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推進城鎮污水管網破損修復、老舊管網整治更新、混接錯接漏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管網建設,補齊“毛細血管”,著力消除城市建成區污水直排口、污水管網空白區,持續提高污水收集效能。到2025年,改造建設污水管網5500公里以上。統籌優化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布局,適度超前建設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有條件的區域同步考慮污水再生利用。加快現有污水處理設施提標升級擴能改造,滿足城鎮生活污水處理需求。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98%以上、鄉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85%以上,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20萬噸以上,新建及提標改造城市污水廠出水水質達到或高于一級A標,基本實現城鎮污水全達標排放。(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委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快建設再生水利用基礎設施。根據生態用水、市政雜用、工業生產等用水現狀及需求,因地制宜布局污水再生利用設施。相對缺水或水環境改善壓力較大的區縣,在進一步提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運行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設。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生態濕地建設,進一步提高出水生態安全性。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可優先用于河湖濕地生態補水,同步積極推進在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生態景觀及消防用水等回用力度,提高再生水資源化利用水平。(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統籌協調城鎮污水廠污泥、排水管渠污泥、化糞池污泥安全處置,優化污泥處理設施布局。新建污水處理廠必須有明確的污泥處置途徑。不斷探索多元化的資源化利用方式,污泥無害化處理滿足相關標準后,鼓勵采取土地改良、荒地造林、苗木撫育、園林綠化和農業利用等污泥土地利用措施,制磚、制輕質骨料等污泥建材利用措施及干化焚燒聯用措施,充分挖掘污泥資源化利用潛力,提高污泥資源化利用率。鼓勵采用污泥和餐廚、廚余廢棄物共建處理設施方式,提升城市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水平。到2025年,全市城市污水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7%以上,其中中心城區城市污水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100%。(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積極推動工業廢水資源化有效利用
加快推動工業企業水循環利用。加強用水定額管理,推動企業開展用水審計、水效對標和節水改造,鼓勵企業采用節水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和新裝備,建立水循環利用和節水目標考核制度,加強節水型企業創建,提高企業用水效率。火電、石化、鋼鐵、有色、造紙、印染、食品等高耗水行業項目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但未有效利用的,要嚴格控制新增取水許可。鼓勵企業加快廢水深度處理及中水回用項目建設,加大處理和回用力度,實現廢水減量化、資源化。有效引導新建園區企業之間用水系統集成優化,實現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級利用。到2025年,規上工業企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92%以上,創建節水型企業100家。(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積極推進工業園區廢水資源化利用。以園區總體規劃等為指引,加快推進工業園區配套污水處理廠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有序推進現有園區污水處理設施改造,提高運營管理水平,確保工業廢水達標排放,為園區工業廢水的資源化利用創造條件。鼓勵園區與市政再生水生產運營單位合作,逐步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及配套管網。積極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將城市生活污水、市政再生水作為園區工業生產用水的重要來源,減少新水取用量。逐步開展工業廢水再生利用水質監測評價和用水管理,推動園區和重點用水企業搭建工業廢水循環利用智慧管理平臺。(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大數據發展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有序開展農業農村污水資源化利用
系統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及利用。根據修訂后的《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監測和監督管理,提高排水達標率。合理布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在農村常住人口200戶或500人以上的人口集聚區、鄉村旅游集聚區等區域優先實施,其他區域逐步完善。對污水排放相對集中且具備條件的農村區域,有序開展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推進污水回用。對污水排放相對分散的農村區域,積極探索多元化的資源化利用方式,鼓勵農戶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園、小果園、小花園等,實現生活污水就地就近回用。到2025年,全市新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350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40%,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取得一定成效。(市生態環境局、市鄉村振興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文化旅游委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持續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以畜禽糞肥就地就近科學還田利用為主,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模式,進一步提升畜禽糞污綜合利用水平。加強畜禽養殖污染監管,提升畜禽養殖污染執法與普法宣傳力度,提高畜禽養殖場戶污染防治意識,督促畜禽養殖場戶履行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指導畜禽養殖場戶建立完善畜禽糞污處理臺賬。“十四五”時期,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80%以上。(市農業農村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鄉村振興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動水產養殖尾水循環利用。大力推廣稻漁綜合種養和池塘魚菜共生生態種養模式。加快實施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鼓勵采取進排水改造、生物凈化、人工濕地、種植水生植物等措施開展養殖尾水治理,到2025年基本實現規模養殖場尾水有效治理,養殖尾水綜合治理示范面積1.5萬畝以上。(市農業農村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污水資源化利用示范引領
(七)實施污水收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工程。實施一批城鎮生活污水配套管網工程,補齊城鎮污水管網短板弱項,完善排放總量與收集能力相適應的城鄉污水收集網,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各區縣基本解決市政污水管網混錯接問題,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因地制宜實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分類施策降低合流制管網溢流污染。鼓勵城鎮采取就近集中聯建、城旁接管等方式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推廣“生物+生態”污水處理技術。有序實施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利用項目。合理規劃建設再生水管網,新建城區探索提前規劃布局再生水管網,形成自來水和再生水雙管供水系統。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建設一批新型“新概念”污水處理廠、資源能源標桿水廠,探索污水能源利用、污泥熱能利用、設備運營節能和光伏發電等,助力碳達峰、碳中和。推進一批污泥無害化資源化利用工程,提升污泥無害化處置及資源化利用能力。(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實施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工程。推動建設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保護、水循環利用有機結合的綜合治理體系,在長江、嘉陵江等重要河流入河排污口下游,河道支流入干流處、河流入湖口、梁灘河等重要次級河流關鍵節點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等工程設施,對處理達標后的排水和微污染河水進一步凈化改善后,納入區域水資源調配管理體系,優先用于區域內生態補水、市政雜用和工業生產。在有條件的區縣積極開展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示范。(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實施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工程。在有條件、有基礎的工業園區,依托工業企業用水大戶,實施園區水資源梯級利用、園區廢水循環利用、園區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園區污水再利用等項目,實現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和分級回用,降低工業企業的用水量和排污量,加快全市工業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步伐。重點圍繞火電、鋼鐵、化工、紡織、造紙、印染、食品等高耗水行業,開展工業企業節水改造、工業企業廢水循環利用等項目,提高企業水重復利用率和污水回用率,力爭到2025年,新增一批國家級綠色工廠、國家級企業水效“領跑者”。(市經濟信息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實施農業農村污水資源化利用工程。將污水資源化工作融入鄉村振興中,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加快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快補齊處理能力缺口。在農業基礎較好以及有資源化利用條件的區域,實施農業污水再利用項目,處理達標后實現就近灌溉回用;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持續推進畜禽糞污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構建特色生態循環農業新模式;實施養殖尾水處理、養殖標準化改造等項目,實現養殖尾水的達標排放或循環利用,降低水產養殖污染物排放和改善水產養殖環境。(市農業農村委、市生態環境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實施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創新試點工程。選擇有代表性、有實施條件的重慶高新區、璧山高新區、榮昌高新區、永川高新區等國家級高新區,逐步有序開展技術綜合集成與示范,研發集成低成本、高性能工業廢水處理技術和裝備,打造污水資源化技術、工程與服務、管理、政策等協同發力的示范樣板。(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綜合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試點示范。以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等開發區以及璧山區、大足區、銅梁區、江津區等區域為重點,加快補齊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短板,提升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及再生利用水平,完善污水處理和再生水使用收費機制,促進污水資源化利用。根據重慶山城沿江的地勢特點,選擇一批新建污水處理廠作為試點示范,逐步推廣應用“污水處理廠+尾水發電”“污水處理廠+分布式光伏發電”“污水處理廠+沼氣發電”,提供自發自用的清潔能源。在有條件的區域示范推廣“污水處理廠+尾水余能利用”模式,利用尾水余能為建筑物供冷供暖。探索建設資源能源標桿再生水廠。鼓勵從污水中提取氮磷等物質,從污泥回收利用能量資源。力爭到2025年,成功創建一批污水資源化利用示范區縣。(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污水資源化利用體制機制
(十三)健全法規標準。推動落實《重慶市水污染防治條例》,制訂條例細化落實分工方案,強化依法治污鮮明導向。加快完善相關政策標準,積極探索將再生水納入城市供水體系,引導新建用水單位充分利用再生水。建立健全覆蓋節水目標控制、規劃設計、評價測算、用水統計和管理的全流程標準體系。加快制修訂工業、農業、城鎮生活及農村生活等各方面用水定額,強化用水定額管理。推動制修訂市級各類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分區分類提出差別化的污染物排放要求和管控措施。研究制定我市污水資源化利用分級分質標準、評價標準和監管標準等。(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委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構建政策體系。將污水資源化利用納入市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十四五”專項規劃,明確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任務。按照國家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典型地區再生水配置試點、工業廢水循環利用、污泥無害化資源化利用、工業廢水近零排放科技創新試點等各項實施方案,形成污水資源化利用“1+N”政策體系,細化落實推進,逐一明確任務,實行清單化管理,從緊從實協調推進。制定鼓勵非常規水利用的考核政策,將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加強水資源及取水許可管理,研究建立污水資源化利用統計方法與制度。(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完善費價稅機制。建立健全激勵提升供水質量、促進節約用水的價格形成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合理制定城鎮供水價格。堅持“先建機制、后建工程”,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合理制定污水處理費標準,考慮污水排放標準提升和污泥處置成本增加等因素動態調整。探索開展污水排放差別化收費機制,促進企業污水預處理和污染物減排。鼓勵建立運營服務費與污水處理廠進水污染物濃度、污染物削減量掛鉤、按效付費機制。放開再生水政府定價,由再生水供應企業和用戶按照優質優價的原則自主協商定價。對于提供公共生態環境服務功能的河湖濕地生態補水、景觀環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勵各區縣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推動污水資源化利用。(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水利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完善財金政策。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對污水資源化利用重大工程及示范試點項目的支持,推動資源化利用試點示范工程。支持有條件的區縣使用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符合要求的污水資源化利用項目。建立多元化資金投入保障機制,鼓勵和吸引各類社會資金通過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股權合作、PPP等方式參與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和運營。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給予中長期信貸支持。鼓勵企業采用綠色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手段,依法合規拓寬融資渠道。落實環境保護、水資源節約、污水資源化利用等方面稅收優惠政策。(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重慶市稅務局、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委、人行重慶營管部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強科技創新。針對工業污水處理難度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效率低、資源回收率低等問題,鼓勵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業等單位聯合開展產學研合作,研發工業廢水近零排放、污水深度處理、污廢水再生處理、農村生活污水精準化治理及資源化利用等關鍵共性技術與裝備。支持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領域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委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保障措施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污水資源化利用工作的領導和組織,統籌推進全市污水資源化利用工作。各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加強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污水資源化利用工作,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各區縣政府擔負主體責任,制定本地區污水資源化利用的實施方案行動細則,細化分解各項目標,明確分工及責任部門,落實各項任務,集中推出一批有引領作用的試點示范工程,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強化監督管理。嚴格執行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強化水資源管理考核和取用水管理,確保《重慶市節水行動實施方案》落到實處。嚴格監督實施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的要求。加強自備井管理,限期依法關閉未經批準和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井。健全污水資源化水質全過程監測體系,逐步建立覆蓋污水資源化全過程的風險防控預警體系,確保污水資源化安全利用。(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農業農村委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大宣傳力度。結合世界環境日、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全國城市節水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全方位、多層次、多形式深入開展宣傳工作,加強科普教育,增強公眾的水環境保護意識,提高公眾對污水資源化利用的認知度、認可度和接受度,消除公眾顧慮,增強使用意愿。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充分發揮輿論監管、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污水資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圍。(市發展改革委、市委宣傳部、市水利局、市經濟信息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委、市機關事務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原標題: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開征求《重慶市污水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