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發布
日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以及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民政部聯合制定的《團體標準管理規定》,依據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和《中華環保聯合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全國團體標準《農藥污染地塊土壤異味物質識別技術指南》(T/ACEF 027—2021)經中華環保聯合會批準于2021年12月15日正式發布,自2021年12月15日起實施,批準發布公告和標準文本已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進行發布。
該標準由天津市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和中華環保聯合會VOCs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主編,浙江省生態環境科學設計研究院副主編,生態環境部土壤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技術中心、中科鼎實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實樸檢測技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和蘇州精英環保有限公司等相關企事業單位參與編制。據了解,該標準的編制依據是科技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農藥行業場地異味清除材料與控制技術”(2019YFC1806100)的考核指標要求。
編制背景與需求
污染場地土壤環境管理與修復是近些年來我國在環境保護當中遇到的重要問題,同時也是難題。工業泄漏和溢出、原材料隨意處置等行為導致大量有機物釋放到土壤環境,其中大部分污染物是有毒的、致突變的。為此,國務院于2016年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加快推進有機污染土壤修復工作,確保有效控制土壤污染。然而,在土壤修復過程中,由于部分具有氣味性質的有機污染物透過土壤揮發到空氣中,導致場地頻繁出現異味污染問題,周邊居民投訴率不斷攀升,對居民的日常生活、人體健康帶來巨大的影響和危害。充分了解土壤污染物、切實掌握土壤修復過程釋放的異味物質是解決土壤異味污染問題的重要環節之一。然而,此前針對場地異味污染的識別技術尚未有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及團體標準出臺。
天津市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擁有國家環境保護惡臭污染控制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惡臭重點實驗室”),是專門從事惡臭污染控制研究的部級重點實驗室,近年來承擔《國家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93)修訂、《惡臭嗅覺實驗室建設技術規范》、《橡膠制品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惡臭氣體在線監測技術規范》、《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橡膠和塑料制品工業》、《天津市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修訂)等多項環境標準制修訂工作,努力構建并不斷完善我國惡臭污染控制標準體系。2020年惡臭重點實驗室承擔了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農藥行業場地異味清除材料與控制”之課題1“農藥行業場地異味物質識別及衰減和釋放機制研究”,依托此項目,對我國農藥行業生產工藝與相關污染物以及農藥場地異味物質進行了系統調研和深入分析,建立了農藥行業場地異味物質識別和篩查方法,構建了農藥場地異味物質組成清單,這些成果為本標準的編制奠定了扎實的前期基礎。
據該項團體標準主編李偉芳介紹,《農藥污染地塊土壤異味物質識別技術指南》(T/ACEF 027—2021)對農藥等污染地塊異味物質識別的技術要求做了全面規定。在借鑒國內外異味物質篩選識別及氣味評價方法的基礎上,結合農藥污染地塊的特性,形成了完整的土壤異味污染物識別技術方法體系。提出異味物質識別的工作程序、現場氣味強度等級評定方法、潛在異味物質識別方法和優控異味物質篩選方法,明確土壤異味點位的判斷依據。國際上目前尚無量化評估污染土壤異味的方法,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彌補現有土壤管控污染物存在的空白,為國內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相關工作提供相關依據。
本文件規定了農藥污染地塊土壤異味物質識別的原則、內容、程序和技術要求。本文件適用于農藥及農藥中間體生產行業污染地塊土壤異味物質識別,為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 提供基礎數據和信息,其他有機物污染地塊可參考本技術指南。
供稿:中華環保聯合會
原標題:彌補行業空白!《農藥污染地塊土壤異味物質識別技術指南》正式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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