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揮發性有機物預處理裝置要求,促進行業整體設備質量提高、治理能力提升及環境水平的改善,山東建筑大學和中華環保聯合會VOCs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提出《揮發性有機物廢氣預處理專用設備 負壓式除塵除濕器》《有機物廢氣預處理專用設備 超細霧滴粒徑除霧器》2項團體標準,經中華環保聯合會評審,于2021年1月18日正式批準立項,歷時十個月完成了標準初稿的起草工作。
為了使標準編制更加科學、合理、符合實際應用,有效幫助揮發性有機物預處理裝置質量改善,促進行業規范化、標準化,形成良性循環的作用,按照標準管理辦法程序,中華環保聯合會于2021年11月18日以線上形式成功召開《揮發性有機物廢氣預處理專用設備 負壓式除塵除濕器》等兩項團體標準初稿討論會。
會議特邀解放軍防化研究院欒志強研究員、清華大學環境學院馬永亮教授、生態環境部環境標準研究所張國寧研究員、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杜雅蘭研究員、中國新時代國際工程公司蘇建華教授等五位行業專家與會指導。山東建筑大學、齊魯工業大學、大連信威技術工程有限公司、青島明華電子儀器有限公司、信發集團、山東山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廣東捷瑪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標準編制組單位代表參加了會議,以及中華環保聯合會環境技術推廣與應用事業部相關負責同志參會。
討論會上,由本標準起草工作組代表山東建筑大學張桂芹教授和蔣瑞婕科研員對兩項標準進行了匯報,從標準編制背景、必要性、技術特征、環境效益、標準主要技術內容等做了匯報,重點介紹了預處理設備的相關技術原理、關鍵技術參數及部分現場適用情況等內容。
與會專家組在聽取了完整匯報后,肯定了標準編制組的工作基礎和目標,并基于匯報內容及初稿文本,對標準立意、定位、成熟度、整體思路及框架、內容細節把控等進行了全面深入地研討。解放軍防化研究院研究員欒志強談到需要明確標準的適用范圍,聚焦高效預處理,避免與產品標準類似,定位于指引行業發展的團體標準去進行接下來的標準編制工作;清華大學教授馬永亮表示需要深入把握標準的定位及框架結構,標準中應對涉及到的技術指標進行要求;生態環境部環境標準研究所研究員張國寧指出文件需要在性能要求外增加結構要求,可以讓標準結構更加清晰;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杜雅蘭研究員表明標準應明確適用范圍,增加具體參數,著眼于檢驗方法和規則及結構組成功能;中國新時代國際工程公司蘇建華教授建議部分要求內容可以采用現有的模擬軟件方式,標準內容也應突出預處理的目的。
編制組與專家均秉承客觀、實際的原則進行了深切討論,會議交流氣氛熱烈,與會代表直抒己見,提升了標準編制組對兩項標準編制的深刻理解,指明了編制工作后續的開展方向。會后標準編制組將根據專家的意見對標準編制進行調整修改。
本兩項標準的制定將有助于完善標準體系、規范揮發性有機物預處理行業,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水平發展進步具有一定的引領指導作用,同時為落實揮發性有機污染防治政策與要求提供技術支撐,助力完善國內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推動社會高質量發展。
原標題:《揮發性有機物廢氣預處理專用設備 負壓式除塵除濕器》等兩項團體標準初稿討論會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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