滎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滎陽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滎陽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常務會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1年11月26日
滎陽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
為扎實做好我市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圓滿完成各項既定目標任務,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結合《鄭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和我市重點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嚴格落實減污降碳總要求,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降低PM2.5濃度為主要目標,堅持標本兼治、遠近結合,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強化移動源、工業源、揚塵源、燃煤散燒等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氣應對,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確保完成省和鄭州市下達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
二、工作目標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不超過9天。
三、重點工作任務
(一)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
1.全面梳理排查全市“兩高”項目,對“兩高”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嚴格落實政策要求,分類組織實施。對于存量項目,對標國內領先水平,強化節能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對于在建項目,逐一評估檢查,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不符合能效標準的項目按有關規定停工整改;對于擬建項目,統籌考慮能耗“雙控”、碳排放、產業高質量發展和環境質量等因素,從嚴控制項目準入,嚴控鋼鐵、電解鋁、平板玻璃、水泥等行業新建、擴建過剩產能項目,實施產能減量置換。嚴厲打擊“兩高”企業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等各類違法行為,及時曝光違反排污許可制度的典型案例。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配合單位:市科工信局、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落實重點行業減排相關要求
2.嚴格落實重點行業錯峰生產。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切實抓好全市水泥、鋼鐵等重點行業秋冬季錯峰生產工作,對碳素、陶瓷行業實施調控生產。
牽頭單位:市科工信局、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積極穩妥實施散煤治理
3.加快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并穩定運行的地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4.嚴控散煤復燒。持續開展散煤燃燒專項治理,重點排查農村、城鄉結合部等散煤治理薄弱部位,打擊非法銷售、燃用散煤行為。對轄區內發現違規使用散煤的,按照責任追究辦法對鄉鎮(街道)進行量化追責。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散煤辦)
配合單位:市科工信局、城管局、交通局、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5.全力做好氣源、電源供應保障。加強“煤改電”用戶電力供應保障,做好配套電網設施運行維護,確保清潔取暖用戶溫暖過冬,積極采用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配合單位:市城管局、滎陽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6.持續控制煤炭能源消費。2021年度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鄭州市下達指標以內。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四)深入開展鍋爐和爐窯綜合整治
7.實施鍋爐、爐窯大氣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全面開展鍋爐、爐窯排查抽測,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依法依規處罰。采用氧化鎂、氨法、單堿法、雙堿法等脫硫工藝的,采用SCR脫硝工藝的,在秋冬季前要完成一次檢修,確保穩定運行。加強燃氣鍋爐運維檢查,確保達到特別排放限值。推動燃氣鍋爐取消煙氣再循環系統開關閥,確有必要保留的,要設置電動閥、氣動閥或鉛封等方式加強監管。生物質鍋爐應采用專用鍋爐,配套旋風+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禁止摻燒煤炭、垃圾、工業固體廢物等其他物料。煤氣鍋爐應采用精脫硫煤氣為燃料或配備高效脫硫設施。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扎實推進VOCs治理突出問題排查整治
8.加強涉VOCs企業檢查。組織企業針對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裝卸、敞開液面、泄漏檢測與修復、廢氣收集、廢氣旁路、治理設施、加油站、非正常工況、產品VOCs含量等10個關鍵環節完成一輪排查工作;生態環境部門對企業排查情況開展檢查抽測,對排污許可重點管理企業全覆蓋。2021年12月底前,對檢查抽測以及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監督幫扶工作中發現存在的突出問題,指導企業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治理要求進行整治。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9.加快重點行業綜合治理。2021年12月底前,完成52家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家具制造、機械制造等企業低VOCs含量涂料或油墨源頭替代工作;完成42家工業涂裝、包裝印刷企業無組織排放控制工作;完成6家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家具制造、鋁壓延、制鞋企業高效治污設施升級改造工作。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科工信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0.開展涉VOCs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加強對全市生產、銷售涉VOCs產品的監督檢查,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涉VOCs產品質量抽檢不少于10個批次。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1.加強自動監控設施安裝。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鄭州市下達的涉VOCs單位在線監控設施建設工作。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六)加快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
12.加快淘汰高排放車輛。以礦山和大型工業企業為重點,鼓勵出臺推進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或使用15年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標準生產的非道路用車)、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場內作業車輛淘汰更新政策。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2614輛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淘汰車輛要依法依規予以回收拆解,嚴禁已淘汰車輛在城市周邊、農村等地區非法營運或進入工礦企業內部使用。
牽頭單位:市交通局、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商務局、財政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3.加快推進新能源車輛替代工作。積極推進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場內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化。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全市新增水泥罐車、渣土車、輕型物流車、環衛車、公交、出租車、城市郵政快遞、垃圾轉運車等全部為新能源汽車;黨政機關及公共機構新增、更新公務車輛原則上全部為新能源汽車。
牽頭單位:市交通局、城管局、住建局、機關事務管理局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財政局、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4.開展油品和尿素質量抽查。建立非標油部門協作機制,參照成品油監管機制對內燃機燃料進行管理,堅決打擊非標油品,對油品進口、生產、倉儲、銷售、運輸、使用等全環節加強監管,全面清理整頓無證無照的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船)和黑加油站點,2021年12月底前,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加大車船油箱實際使用柴油抽測力度,對發現的非標油問題線索進行追溯,嚴厲追究相關生產、銷售、運輸者主體責任;嚴厲查處在乙醇汽油封閉推廣區域銷售非乙醇汽油行為。2021年12月底前,對5%以上的在營加油站油品質量進行監督性抽測;國道、省道沿線在營加油站尿素質量進行監督性抽測。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商務局、應急局、交通局、農委、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5.加強在用車執法監管。2021年12月底前,組織開展國六排放標準重型燃氣車專項檢查,對后處理裝置查驗數量不低于注冊車的80%,對80家重點用車企業安裝門禁系統,累計安裝110家。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6.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檢查。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開展執法檢查,嚴厲查處場內作業機械、車輛超標和冒黑煙問題,2021年12月底前,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檢查抽查450輛以上,做到施工工地、物流園區等重點場所全覆蓋。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市控塵辦、商務局、市場發展中心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七)推進大宗貨物“公轉鐵”
17.嚴格實施清潔運輸。以重點行業及工業園區為重點,開展大宗貨物運輸摸底調查,逐一核實鐵路、管道等清潔運輸情況,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重點行業大宗貨物運輸結構調整“一企一策”方案。2021年12月底前,全市煤炭清潔運輸(鐵路、管道、新能源或國六貨車)比例達到70%,同比提高5個百分點。
牽頭單位:市交通局、科工信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8.加快聯運方式轉變。推進“內集外配”的城市物流公鐵聯運方式,研究制定支持鐵路貨物運輸的碳排放政策,將具備條件的“公轉鐵”碳排放納入地方政府評價考核體系,加大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力度。
牽頭單位:市交通局
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八)強化秸稈禁燒管控
19.加強秸稈焚燒管控。嚴格落實轄區主體責任,推進“人防”“技防”結合,綜合運用衛星遙感、高清視頻監控、無人機等手段加強執法監管,確保全市秸稈焚燒“零火點”。
牽頭單位:市農委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0.加強秸稈綜合利用。2021年12月底前,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3.5%以上。
牽頭單位:市農委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九)加強揚塵綜合管控
21.強化降塵量控制。細化降塵量控制要求,降塵量不高于7噸/月•平方公里。
牽頭單位:市控塵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2.加強施工工地管理。嚴格落實施工工地“八個百分之百”、開復工驗收、“三員”管理、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等制度,嚴格落實信用評價聯合懲戒制度。
牽頭單位:市控塵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3.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根據氣象條件采取灑水、濕掃等方式,確保全市道路達標,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7%以上。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交通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十)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24.加強會商研判,精準預報污染過程。按照應急預案依法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采取應急減排措施。
牽頭單位:市攻堅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5.實施差異化管理。根據國家、省績效分級結果,進一步完善應急減排清單,實施差異化減排,嚴禁“一刀切”。
牽頭單位:市攻堅辦
配合單位:市科工信局、控塵辦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6.加大重污染天氣執法力度。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期間,要充分運用智能監控平臺,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超標排放、弄虛作假、未落實管控要求的企業,要依法依規嚴格處罰和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牽頭單位:市攻堅辦
配合單位:市控塵辦、生態環境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科工信局、住建局、滎陽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7.加強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期間連續施工項目管理。對建成區內因存在安全隱患、施工工期有特殊要求(如供暖管網)、混凝土連續澆筑等原因,需在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期間連續施工的,市控塵辦嚴格按要求進行審核,需使用新能源水泥罐車;渣土運輸的需使用新能源渣土車。
牽頭單位:市控塵辦
配合單位:市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
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作為“十四五”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的關鍵舉措,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嚴格落實責任,加強工作謀劃,制定相應的專項方案,確保承擔工作按時完成,同時,要堅決防止“一刀切”,不得采取“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簡單粗暴措施。
(二)加強監督幫扶
各級各部門要圍繞主要任務,精準、高效開展監督執法幫扶,對排放穩定達標、運行管理規范、環境績效水平髙的企業,納入正面清單;對監督執法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有關企業嚴格整改,并舉一反三加強監管;對違法情節及后果嚴重、屢查屢犯的,要依法嚴厲查處,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加強聯合執法,在油品質量、煤炭質量、涉VOCs產品質量、柴油車尾氣排放抽查等領域實施多部門聯合執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形成執法合力。加大易發多發問題監管,對企業污染治理設施安裝運行情況、廢氣旁路管理情況、排污口設置情況、運行記錄臺賬等開展排查,加強執法監測聯動。重點查處通過旁路、廢棄煙道等偷排直排,未安裝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治污設施,超標排放,排污口不規范,臺賬弄虛作假等行為。
(三)嚴格獎懲考核
市攻堅辦每周要對各鄉鎮(街道)空氣質量進行排名,排名結果按照《滎陽市環境空氣質量獎懲辦法(修訂)》(滎政辦〔2020〕16號)執行。對新發現“散亂污”企業、違規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量化追責。
(四)加大財政支持
嚴格落實價格政策支持、財政政策支持;加大污染防治支持力度,重點保障污染減排、能力建設等重點領域。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激勵支持企業實施治污減排,幫助企業降低治理成本。要做好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期間的物資保障工作,配備相應執法裝備、防寒物資,做好使用人員的考勤管理,切實提高工作效率。
(五)完善監測監控體系
加強污染源監測監控,依法將涉VOCs和氮氧化物的重點企業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覆蓋率不低于工業源VOCs、氮氧化物排放量的65%,對已安裝自動監測設備運行情況開展檢查,對未保證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監測數據造假等違法問題要及時嚴肅查處。
(六)確保調度質量
市攻堅辦根據工作任務實施周調度,各單位按要求實施周報制度。各牽頭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將各項工作任務開展情況于每周五(遇節假日為節假日前一天)報市攻堅辦,每月29日前報當月工作總結,2022年4月3日前報送秋冬季攻堅總結。
(七)做好宣傳引導
各級各部門要加大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宣傳力度,暢通社會工作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渠道,充分發揮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等新媒體的作用,及時公布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等相關措施解讀,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原標題:滎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滎陽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