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北京市2021年創新型綠色技術及應用場景征集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實施方案》(京發改〔2020〕789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若干措施》(京發改〔2021〕1411號)和《北京市創新型綠色技術及示范應用項目征集遴選管理細則(試行)》(京發改規〔2021〕9號),為扎實推進北京市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截止。
二、征集范圍
本次創新型綠色技術征集范圍主要包括:碳達峰碳中和、大氣污染防控、節水和水環境綜合治理、節能和環境服務業、固體廢物減量化和資源化、污染場地與土壤修復、現代化能源利用、綠色智能交通、生態農林業、塑料污染防治、防止食品浪費、山區農村分布式能源等重點領域相關的新技術、新裝備、新產品。
本次征集的創新型綠色技術應用場景主要指:企業、公共機構、社區、產業園區等在生產生活中需要采用綠色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解決節能降碳、污染防治等痛點、難點問題的需求,明確相應需求的技術應用場景。
三、申報基本要求
申報的創新型綠色技術應具備先進性、適用性、推廣價值高等特點。技術水平國內領先,能夠反映綠色技術最新進展,對國家及北京市相關領域綠色發展具有引領作用;技術推廣價值高,經濟適用,推廣潛力大;知識產權明晰。
申報的應用場景應產權清晰,有明確的實施邊界。
四、具體流程
(一)創新型綠色技術
1.提交申報材料。申報單位應為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鼓勵技術研發單位與場景應用單位聯合申報。申報單位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無違法犯罪記錄和失信行為記錄。
申報材料包括:(1)北京市綠色技術申報表(附件1)及報告(大綱見附件2)。(2)營業執照復印件。(3)研發人才團隊的證明文件。(4)申報技術的知識產權狀況的有效證明文件。(5)技術檢驗檢測報告。(6)其他相關材料。
2.初步審核。由市發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申報單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進行初步審核。審核內容主要涉及申報單位經營狀況、信用記錄或其他違法情況,技術產品是否符合申報范圍,申報材料是否齊全等。
3.專家評審。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專家評審,根據情況組織申報單位參加答辯。專家組著重于技術的先進性、創新性、適應性、效益、應用效果和前景等方面進行集中評審。根據被評審技術有關情況,可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核查,可邀請技術產品潛在用戶參與專家評審,用戶意見僅供參考。
4.復核審定。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組織相關部門對通過專家評審的創新型綠色技術進行綜合審定。
(二)應用場景
1.提交申報材料。申報單位應為黨政行政機關、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事業單位,可以包括注冊在北京市外的企事業單位。應用場景必須在北京市域范圍內。
申報材料包括:(1)北京市綠色技術應用場景申報表(附件3)。(2)應用場景實施區域權屬證明等其他相關材料。
2.初步審核。由市發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申報單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應用場景權屬進行初步審核,并根據實際情況可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查看。
3.復核審定。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組織相關部門對初步審核符合條件的綠色技術應用場景進行綜合審定。
五、實施應用
(一)經綜合審定確定的綠色技術和應用場景,在市發展改革委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后,形成《北京市創新型綠色技術推薦目錄》和應用場景清單,并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對納入《北京市創新型綠色技術推薦目錄》的技術和應用場景,可優先獲得北京市綠色技術創新相關政策支持。
(三)市發展改革委將會同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發布的綠色技術和應用場景開展跟蹤評價,并進行動態調整。
六、其他
(一)請各行業主管部門、區發展改革委、行業協會按照通知要求組織本領域、本轄區、本行業內有關單位進行申報。
(二)請于2021年11月8日前,將申報材料加裝封面后,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盤或優盤)報送至市發展改革委。
聯系人及電話:資環處 費景耀010-55590316/0794(傳真)
郵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5號院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資環處)
附件:1. 創新型綠色技術申報表
2. 創新型綠色技術報告編制大綱
3. 創新型綠色技術應用場景申報表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10月9日
原標題:關于開展北京市2021年創新型綠色技術及應用場景征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