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重慶市“碳惠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平臺管理辦法(試行)》的政策解讀
現將《重慶市“碳惠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平臺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積極探索“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實現路徑,市生態環境局于2019年7月啟動了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試點工作。2020年9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宣布了“30·60”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就落實這一目標提出了要求和具體措施。2021年4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決策部署,深化重慶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試點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開展了“碳惠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平臺建設工作,為規范平臺建設運行及監督管理,結合重慶市實際,研究制定了本《管理辦法》。
二、文件意義
《管理辦法》的出臺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決策部署和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于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是“兩山”轉化路徑的創新探索,為加快建立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平臺,規范平臺的建設運行及監督管理,補齊碳配額缺口,完成碳履約,激活碳減排動力,助推綠色低碳發展,引導公眾培養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六章34條,內容如下:
一是總則。明確辦法編制的目的和意義以及適用范圍,對主管部門、運營主體、交易中心的職責進行界定,并確定了平臺相關活動的參與主體范圍。
二是“碳惠通”方法學、項目及減排量管理。主要參照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有關規定,結合重慶實際情況制定,確定了“碳惠通”方法學、項目及減排量的備案原則、程序、資料等,明確了項目要求,規定了項目的投運時間應于2014年6月19日之后、減排量應產生于2016年1月1日之后、減排量均應產生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碳惠通”方法學應由開發者向市生態環境局申請備案;“碳惠通”項目和減排量的開發需采用經市生態環境局備案的方法學,由第三方機構審定與核證合格后,向市生態環境局提交備案申請;市生態環境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技術評估,評估通過后予以備案;運營主體對以上備案、審定與核證、評估信息在“碳惠通”平臺上進行登記管理。
三是“碳惠通”減排量抵消管理。明確減排量交易應按照重慶市碳排放權交易有關規定執行,包括碳履約和碳中和兩個層面。納入重慶碳市場的配額管理單位按照碳排放權交易相關規定,購買一定比例的減排量抵消碳排放量,完成碳履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購買減排量抵消實際活動中產生的碳排放,實現碳中和。
四是“碳惠通”低碳場景建設。鼓勵企事業單位、團體、協會等社會組織按照評價規范要求參與“碳惠通”低碳場景創建工作;運營主體負責制定及評估低碳場景評價規范,采集低碳行為數據、換算碳積分并發放至個人賬戶;碳積分用于個人在運營平臺上兌換“碳普惠”商品或服務。
五是監督與管理。明確了市生態環境局對運營主體、交易中心等的監督管理要求以及對積極參與“碳惠通”平臺建設工作的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在氣候投融資工作等方面的激勵政策支持。
六是附則。主要對文中涉及專業名詞進行了解釋,并明確本辦法自2021年10月14日起施行。
原標題:關于《重慶市“碳惠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平臺管理辦法(試行)》的政策解讀
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站注明“來源:環保在線”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環保在線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環保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站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站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環保在線)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如其他媒體、平臺或個人從本站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環保在線”,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鑒于本站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與本站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聯系電話:0571-87759680;郵箱:hbzhan@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