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國務院正式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提出2021年起部分地區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80%;至2035年,公共領域用車全面電動化。2020年以來,新能源環衛車入選工信部發布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占比維持在40%以上。國家和各地加速向環衛領域用車新能源替代政策傾斜,新能源環衛車已成為政府部門推廣使用的主要對象。
截至 2020 年底,我國半數以上的省市相繼出臺新能源環衛車采購和使用政策。其中,上海提出至2022 年,新增環衛車輛力爭全面實現電動化;鄭州、山西、深圳等省市提出至 2020 年,完成部分區縣新能源環衛車的全部替換;天津、昆明、合肥、溫州等省市在2020年以來,也相繼規定新增和更新的環衛車使用新能源車的比例不得低于80%。目前,全國各地環衛領域用車新能源替代政策相繼出臺,新能源環衛車市場發展前景遠大。
一、國家環衛領域用車新能源替代相關政策
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國家發改委:2013年9月,《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機關、公共機構等領域車輛采購要向新能源汽車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務、物流、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國內不少城市重點推廣新能源環衛車。
國務院辦公廳:2018年7月,《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提出重點地區新增和更新的新能源環衛車比例需達到80%,涉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45各省市區。
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2020年4月,《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要求加強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在2020年底前,每一個地級以上城市至少將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下調10%,而對環衛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2020年補貼標準不退坡,2021-2022年補貼標準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
工信部:2020年1月,《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0年第1批):新能源專用車占比48.6%,環衛車型在細分車型中占比50%。
工信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273批公告,純電動環衛車有效公告已達到207個,涉及46家環衛車輛改裝企業19種車型。
二、全國各省市環衛領域用車新能源替代相關政策
廣州:2017年11月,《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環衛領域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車輛,選用新能源汽車的比例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5個百分點,其中純電動汽車比例不低于30%且逐年提高5個百分點。
黑龍江:2018年1月,《關于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擴大新能源環衛車產業規模,在環衛領域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車應用比例。
東莞:2018年4月,《東莞市藍天保衛戰行動方案》:自2018年5月起,全市新招標道路清掃工程使用電動車輛比例不低于80%,2019年1月1日起,全市新招標道路清掃工程使用電動車輛比例達到100%。
深圳:2018年5月,《深圳市城市管理局關于推廣使用純電動環衛車的通知》:2018年12月31日前實現推廣使用純電動環衛車1000輛以上和淘汰柴油環衛車1000輛以上,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柴油環衛車全部更換為純電動環衛車的目標。
上海:2018年7月,《上海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8-2022年)》: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環衛車中新能源車或清潔能源汽車比例達到80%以上;到2022年,環衛新增車輛力爭全面實現電動化。
山西:2018年7月,《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環衛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全省使用比例達到80%,2020年底前11個設區市城區環衛車輛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
河南:2018年8月,《河南省新能源及網聯汽車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原則上全省新增及更新的市政環衛車輛全部純電動化,鄭州市城市建成區2020年年底前市政環衛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車。
廣西:2018年9月,《支持新能源汽車發展的若干措施》:環衛領域新增和更新車輛時,新能源汽車的比例應逐年增加。
北京:2018年9月,《北京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到2020年,輕型環衛車輛(4.5噸以下)基本為電動車。
江蘇:2018年10月,《江蘇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規劃在環衛領域,到2020年底前其使用新能源環衛車比例達到80%。
山東:2019年2月,《山東省打好柴油貨車污染防治攻堅戰作戰方案》: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環衛車輛采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使用比例達到80%。
上海:2019年3月,《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關于加強推進新能源環衛車配臵工作的通知》:優先采購新能源環衛車,加強安全運行管理,鼓勵民營環衛企業在新增和更新環衛作業車輛時選購新能源車。
武漢:2019年11月,《關于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全市新增及更新環衛垃圾收集車、高壓清洗車,原則上應當100%使用新能源汽車。
天津:2020年3月,《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0年工作實施方案》:2020年7月1日起新購置環衛作業車輛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或者達到國六標準。新建成區新增或更新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80%。
海南:2020年4月,《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推廣2020年行動計劃》:新增及更換的城市環衛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比例不低于50%。
福建:2020年7月,《關于進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產業高質量發展推動“電動福建”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全省新增和更新的中心城區環衛用車原則上采用新能源汽車。政府購買環衛服務時,將新能源環衛車配備比例作為評審因素,引導環衛市場優先選擇新能源汽車。
昆明:2020年10月,《昆明市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試行)》:自2020年2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新增和更新的環衛車等市政工程用車,除新能源汽車不能滿足功能需要外,原則上全部采購和使用新能源汽車。
鄭州:2020年10月,《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方案》:重點區域1公里范圍內自10月1日起全部使用新能源環衛車輛:國三柴油環衛車輛、未升級改造的國四柴油環衛車輛10月底前全部調整至四環以外使用,年底前國三柴油環衛車輛淘汰完畢;新購置環衛車輛原則上全部為新能源車輛。
四川:2020年10月,《四川省支持新能源與智能汽車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鼓勵新能源汽車在環衛領域的應用。
合肥:2020年11月,《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從2021年起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用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
溫州:2020年12月,《溫州市級2020-2021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支持政策》: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環衛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新增和更新使用達80%以上。
海南:2021年2月,《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推廣2021年行動計劃》:全省新增及更換的城市環衛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0%。
重慶:《重慶市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加大城市環衛領域新能源汽車的更新更換力度,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優化改善新能源環衛車使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