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全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有關部門:
《關于進一步推進全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經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中共河北省委宣傳部
河北省文明辦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教育廳 河北省科技廳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
河北省商務廳 河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共青團河北省委 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
2021年6月10日
關于進一步推進全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國家12部委《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建城〔2020〕93號),嚴格貫徹《河北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加快構建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因地制宜、市場化運作的垃圾分類長效機制,結合實際提出如下措施。
一、明確目標和分類標準,扎實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一)確定強制分類區域。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城區、雄安新區啟動區和三縣城區、廊坊市北三縣城區、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廊坊區域、沿海各縣(市)城區強制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到2023年,強制分類區域內所有公共機構、公共場所、企事業單位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到2025年,強制分類區域的居民社區實現垃圾分類全覆蓋,基本建成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結合本地實際,在其他有條件的縣城和農村推行垃圾分類工作。(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和有關縣(市)政府負主體責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監督指導。以下均由各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和有關縣(市)政府負主體責任,不再列出)
(二)統一垃圾分類標準。參照《生活垃圾分類標志》(GB/T 19095-2019),在全省統一實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類標準,依次按照紅、藍、綠、黑四種顏色分別標識垃圾桶站、垃圾箱房等投放設施。因地制宜采取“4+N”分類模式,在四分類基礎上增加家庭裝修垃圾、大件垃圾、廢舊家電、園林垃圾等分類標準,設置統一規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方便居民分類投放生活垃圾。重大疫情等應急狀態下,生活垃圾需要進行特殊分類的,有關部門要及時發布分類規則并指導實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監督指導)
二、加強全鏈條管理,嚴格落實分類制度
(三)推進垃圾源頭減量。堅持從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系統推進垃圾減量化工作。在生產環節,鼓勵企業對產品進行生態設計,提高產品可回收性;督促企業嚴格執行綠色包裝技術標準,生產可循環的包裝材料,并在產品包裝上設置醒目的垃圾分類標識,推動產品包裝綠色化、減量化。(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
在流通環節,督促乳品、飲料、釀酒等企業通過銷售渠道建立本企業產品包裝物回收機制;深入推進郵政快遞業包裝袋和封裝膠帶專項整治,提高包裝物回收利用率,減少包裝廢棄物產生;落實國家和我省有關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規定,有序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利用。(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郵政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供銷社、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
在消費環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加快推廣無紙化綠色辦公,鼓勵使用再生紙制品;限制一次性消費品使用,督促餐飲、賓館住宿等行業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在餐飲經營單位深入開展“光盤行動”,減少餐廚垃圾增量。(省機關事務局、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
(四)建立垃圾分類責任人制度。有物業管理的居住區,物業服務企業為責任人;無物業管理的居住區,小區所屬單位或業主委員會為責任人;無人管理的小區,屬地居委會為責任人。黨政群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辦公場所,本單位為責任人。各類公共場所,其經營者或管理者為責任人。農村居住區,村民委員會為責任人。管理責任人應建立日常管理制度、開展分類宣傳、設置分類投放設施、督促引導分類投放、將分類垃圾交由符合規定的單位分類收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
(五)科學設置投放設施。居住區垃圾分類投放推行“定人定點定時”模式。綜合考慮居住區生活垃圾產生量和服務半徑等因素,逐步推行投放設施“撤桶并點”,在投放點按四分類標準合理設置垃圾桶、垃圾箱等投放設施,根據需要配備分類指南宣傳欄、遮雨棚、洗手裝置、除臭裝置、視頻監控等設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監督指導)在單位辦公場所投放點設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類投放設施,根據需要增設廚余垃圾投放設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局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在廣場、公園、機場、客運站、軌道交通站(點)及旅游、文化、體育、娛樂、商業等公共場所設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兩類投放設施,餐飲門店設置廚余垃圾投放設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商務廳、省體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大型社區和較大單位鼓勵設置大件垃圾、裝修垃圾、園林垃圾的集中投放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監督指導)
(六)嚴格垃圾分類收運。建立健全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相銜接的運輸網絡,配齊四分類標準的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車輛,做到“日產日清”。所有收集、運輸車輛噴涂相應分類標識,加裝監控設備和衛星定位裝置,納入屬地環衛車輛信息化監管。發揮群眾和生活垃圾清運單位的積極性,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建立“不分類不收運”“不分類不得進出小區”的雙向監督機制,杜絕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裝混運。收運生活垃圾的企業和個人,應當通過電子或者紙質轉移聯單,準確登記生活垃圾種類、重量、去向等信息,確保生活垃圾收運情況可核查、可追溯。(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監督指導)
(七)完善中轉收集系統。對現有垃圾中轉站實施改造,確保滿足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類中轉需求;不具備改造條件的,要采取“車載桶裝、換桶直運”等運輸方式,將服務范圍內廚余垃圾直運至垃圾處理廠。(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監督指導)按照設區市每個區規劃建設1個分揀中心,每1-2個街道規劃建設1座回收站,社區每2000-4000戶設置1個可回收物投放點的標準,優化布局可回收物“投放點、回收站、分揀中心”三級回收體系,提高可回收物收集比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供銷社、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標準,統籌規劃建設有害垃圾貯存點,加強無害化收集管理。對有害垃圾貯存點分揀出的危險廢物,嚴格按危險廢物管理,交由有資質的經營單位負責運送和處置。(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
(八)提高分類處理和回收利用能力。根據全省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分布情況,統籌規劃建設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園區、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因地制宜建設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建筑垃圾、糞便垃圾、飛灰等處置設施,優化技術工藝,提高處理質量。(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強化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產生熱能、蒸汽和爐渣的綜合利用,支持發展垃圾生物制品,推廣廚余垃圾堆肥、沼液、沼渣等產品在農業、林業生產中的應用,最大限度提升資源利用能力和水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草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農村地區可根據自然條件、產業特點和經濟實力等情況,選擇適宜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模式和技術路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
三、推行市場化運作,促進可持續開展
(九)培育專業化企業。落實國家垃圾分類稅收優惠政策,研究制定延長企業服務期限、拓展服務范圍等扶持政策,培育“作業專業化、經營企業化、管理規范化”的生活垃圾分類企業。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特許經營、PPP等模式,將生活垃圾清掃、分類、運輸、分揀回收、無害化處置等公共服務打包,交由專業化企業運營。研究制定提高生活垃圾分類行業準入門檻等行業管理政策,支持規模化經營的專業企業整合分散的市場資源,實現企業收益和社會效益雙贏。(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
(十)加強餐廚垃圾管理。以城市為單位,建立和完善“統一收集、統一運輸、統一處置、統一管理”的餐廚垃圾封閉管理機制。由專業企業從事餐廚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餐飲企業產生的餐廚垃圾必須交由符合條件的企業,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地溝油”行為,切實守護百姓餐桌安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
(十一)推動“兩網融合”。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清運體系和生活源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兩網融合”。規劃建設一批可回收物分揀中心,促進玻璃、織物、紙類、金屬、塑料等可回收物在分揀中心分類歸集,集中運至相關利用企業。培育一批“兩網融合”骨干企業,負責可回收物有償回收、集中分揀、集中運輸、集約化經營,全面提高回收效率和再生利用的經濟效益。大型物流商貿企業和電子商務企業探索利用現有的貨場和分揀運輸體系,回收回流商品包裝等可回收物。(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
(十二)推廣“垃圾銀行”運營模式。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積分賬戶管理“垃圾銀行”,由城市政府主導,委托企業運營。通過信息化手段采集居民正確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情況折算成積分、采集可回收物回收情況折算成等值金額,存入“垃圾銀行”。由政府制定積分兌換規則,居民可實現用“垃圾銀行”積分在各類商場超市、移動通信等兌換獎品,或者直接通過“垃圾銀行”現金消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監督指導)
四、強化宣傳教育引導,推動群眾習慣養成
(十三)培養居民自覺。強化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統籌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力量,通過向居民發放生活垃圾分類指南、發放“其他垃圾”“廚余垃圾”兩類帶碼垃圾袋、利用社區宣傳欄和電梯間廣告屏等群眾身邊的宣傳媒介,做好對居民的宣傳指導工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會同管理責任人按照每300戶不少于1人的標準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指導員,指導居民分早、晚兩個時段在指定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各市黨委和政府、雄安新區黨工委和管委會、有關縣(市)黨委和政府負主體責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民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
(十四)堅持從娃娃抓起。以青少年為重點,將生活垃圾分類教育納入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課程學習、社會實踐,每學期安排不少于2學時的課程,結合勞動教育、環境教育、創新教育等推動垃圾分類習慣養成。編制生活垃圾分類課外讀本,推動家校共育。(省教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團省委、省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
(十五)建立健全社會服務體系。依托城市規劃展覽館、科技館、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廠、青少年活動中心等,建設一批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教育實踐活動。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管理、執法人員和社區、物業工作人員、志愿者等的培訓。動員志愿者、社區“雙報到”黨員、“老黨員”“老干部”“老教師”“老軍人”“老勞模”等老同志和愛心人士,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旁站指導和宣傳引導。(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
(十六)廣泛宣傳發動。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移動終端等各類媒體,以及樓宇廣告、戶外大屏、公交車(出租車)電子屏等宣傳載體,普及生活垃圾分類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滾動播放生活垃圾分類公益廣告,增強群眾的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分類意識。開展“垃圾分類從我做起”的全民宣傳動員活動,推進生活垃圾分類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企業、進機關、進商場(市場)、進賓館(酒店)、進窗口“八進”宣傳活動,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教育和實踐等活動,全面提升社會各界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的能力。開展學校、家庭、集體、個人等生活垃圾分類先進典型選樹活動,選樹“垃圾分類時尚學校”“最美垃圾分類家庭”“垃圾分類示范單位”“最美垃圾分類達人”,形成人人主動參與分類的良好氛圍。(各市黨委和政府、雄安新區黨工委和管委會、有關縣(市)黨委和政府負主體責任,省委宣傳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
五、加強科學管理,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十七)構建以法治為基礎的管理機制。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河北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常態化執法,嚴肅查處和曝光違反法律法規的典型案件。推動有條件的設區市加快生活垃圾分類立法工作,細化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要求和技術標準,形成適合地域特點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司法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
(十八)強化資金保障。市縣政府安排財政專項資金,切實保障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項目建設及運營管理。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加快建立分類計價、計量收費、便于收繳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生活垃圾處理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納入預算管理,對預算安排為生活垃圾處理支出的應當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理等,不得挪作他用。(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
(十九)加強科技支撐。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的研發應用,重點解決一次性塑料替代品、焚燒飛灰處置、滲濾液處理、廚余垃圾處理等問題。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互聯網等技術手段,建設具備實時監控、視頻取證等功能的信息化監管平臺,統計分析生活垃圾類別、數量、去向等信息,逐步實現來源追溯、車載稱重、路線追蹤、處理監督等生活垃圾全過程監管。(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
六、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考核問責
(二十)壓實主體責任。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由省級負總責,城市負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加快建立市、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農村)黨組織四級聯動機制,明確城市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清單,層層抓落實。省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督促指導各市、雄安新區和有關縣(市)履職盡責,及時研究解決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各市黨委和政府、雄安新區黨工委和管委會、有關縣(市)黨委和政府負主體責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
(二十一)強化基層治理。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基層治理的重要內容,建立社區黨組織、居委會、業委會、樓門長、物業企業、綜合服務站“六位一體”工作機制,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宣傳、知識普及、分類引導等各項工作。廣泛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基層協商機制,推動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治理體系。(各市黨委和政府、雄安新區黨工委和管委會、有關縣(市)黨委和政府負主體責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民政廳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
(二十二)嚴格監督考核。市縣政府應當明確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目標和任務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綜合考核制度,考核結果納入對同級部門和下一級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納入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園林城市創建內容。推行樓道“榮譽榜”、社區“紅黑榜”、街鎮“排名榜”、縣區“績效榜”“四榜公示”制度。省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綜合采取專業調研、第三方評估、社會監督等方式,對各市生活垃圾分類系統建設情況、任務落實情況、資金投入使用情況等進行評估排名,在全省通報。(各市黨委和政府、雄安新區黨工委和管委會、有關縣(市)黨委和政府負主體責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明辦、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