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午夜在线观看,色偷偷伊人,免费一级毛片不卡不收费,日韩午夜在线视频不卡片

正在閱讀:《四川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的公告
資訊中心


《四川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的公告

2021-06-18 09:00:01來源:四川省司法廳 關鍵詞:固廢處理環境污染閱讀量:20249

導讀:四川省司法廳發布關于《四川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增強立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現將《四川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修改意見建議可通過信函、郵件等方式反饋至四川省司法廳。
 
  一、公開征求意見的起止時間
 
  2021年6月16日至7月16日。
 
  二、提出意見建議的方式
 
  1.通過信函方式將修改意見和建議寄至:四川省司法廳立法二處。
 
  《四川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修訂草案)》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依據】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保障公眾健康,維護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條例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及監督管理工作。
 
  放射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基本原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污染擔責的原則。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促進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降低固體廢物的危害性。
 
  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對所造成的環境污染依法承擔責任。
 
  第四條【政府職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監督管理職責。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機制,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把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經費列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統籌規劃固體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設施建設。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督促本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做好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配合查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違法行為。
 
  第五條【部門職責】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所屬的固體廢物管理工作機構,承擔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教育、科技、公安、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商務、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督、城市管理、環境衛生等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推動社會參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和支持科研機構、大專院校等開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和綜合利用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推廣先進的防治技術。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普及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科學知識,增強公眾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意識。
 
  第七條【多元參與】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減少固體廢物產生量的義務,并有權對造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舉報。
 
  單位和個人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以及相關的綜合利用活動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工業固體廢物
 
  第八條【工業固廢污染防治職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組織發展改革、經濟與信息化、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推動工業固體廢物集中處置等設施建設,推動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研究開發、推廣減少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和降低工業固體廢物危害性的先進生產工藝和設備,組織落實限期淘汰產生嚴重污染環境的工業固體廢物的落后生產工藝、設備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職能職責推動尾礦、煤矸石、廢石等礦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
 
  第九條【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省人民政府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財政等有關部門制定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優惠扶持政策。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推動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
 
  第十條【涉廢單位責任】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工業固體廢物全過程的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減少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降低工業固體廢物的危害性。
 
  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建立固體廢物管理制度和管理臺賬,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對工業固體廢物進行統一管理,實現工業固體廢物可追溯、可查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環境。
 
  第十一條【排污許可管理】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并執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合同要求】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的,應當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約定污染防治要求。
 
  受托方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合同約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將運輸、利用、處置情況告知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違反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外,還應當與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受托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貯存處置要求】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根據經濟、技術條件對工業固體廢物加以利用;對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或者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貯存工業固體廢物應當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
 
  第十四條【礦企減量化、視頻監控】礦山企業應當從源頭加強尾礦、煤矸石、廢石等礦業固體廢物的綜合治理,減少尾礦、煤矸石、廢石等礦業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貯存量,制定環境安全風險應對措施,落實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主體責任,并對尾礦、煤矸石、廢石等礦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采取視頻監控措施。
 
  第三章 生活垃圾
 
  第十五條【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統,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有效覆蓋。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和統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能力建設。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引導公眾養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督促和指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第十六條【分級職責】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生活垃圾分類、清掃、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理。
 
  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制定生活垃圾清掃、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理設施、場所建設運行規范,發布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目錄,加強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等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城鄉生活垃圾進行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
 
  第十七條【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建設】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安排建設城鄉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設施,提高生活垃圾的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置水平,防止污染環境。
 
  縣級人民政府城市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城鄉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建立農村生活垃圾日常衛生保潔制度,并按照戶分類、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方式,納入城鎮垃圾處理系統。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的分類收集、分類存放、分類轉運和分類處置。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有害垃圾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的環境監管。
 
  第十八條【分類投放和運輸】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法在指定的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隨意傾倒、拋撒、堆放或者焚燒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運輸專用車輛應當密閉,在運輸過程中不得隨意傾倒、丟棄、遺撒生活垃圾及滴漏滲濾液。
 
  第十九條【公共設施、場所生活垃圾收集處置要求】從事城市新區開發、舊區改建和住宅小區開發建設、村鎮建設的單位,以及機場、碼頭、車站、公園、商店、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有關環境衛生標準,配套建設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公路、鐵路、民航、水路交通運輸經營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收集、處置運輸活動中產生的生活垃圾。
 
  第二十條【建設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場所要求】建設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場所,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保護和環境衛生標準。
 
  禁止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場所;確有必要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的,應當依法進行核準,并采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第二十一條【廚余垃圾相關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廚余垃圾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工作。
 
  產生、收集廚余垃圾的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廚余垃圾交由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收集、運輸、無害化處理。處理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技術規范對廚余垃圾進行集中處置和資源化利用。
 
  禁止將廚余垃圾排入公共水域、廁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類型的生活垃圾。
 
  禁止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利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廚余垃圾飼喂畜禽。
 
  第四章 建筑垃圾
 
  第二十二條【建筑垃圾防治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統籌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分類處理、綜合利用、處置設施建設、綜合利用產品推廣等工作。
 
  第二十三條【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制度,規范建筑垃圾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行為,防止污染環境。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推進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應用。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建設工程項目,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能夠滿足設計要求的,應當采購和使用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鼓勵社會投資工程優先使用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
 
  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應當符合國家、地方、行業標準或者經備案的企業標準。
 
  第二十四條【建筑垃圾收費制度】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收費制度,收費標準依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施工建筑垃圾處理】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完善施工現場建筑垃圾分類、收集、統計、處置和再生利用等相關標準,促進建筑垃圾減量化。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加強建設工程全過程管理,明確各階段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要求,并將相關費用列入項目投資。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建立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機制,分類設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筑垃圾排放控制指標。
 
  第二十六條【產生建筑垃圾單位管理要求】建筑垃圾產生單位和個人應當對建筑垃圾進行分類,不得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運輸建筑垃圾應當使用密閉式運輸工具,按照規定的時間、線路運送到指定的消納場地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第五章 農業固體廢物
 
  第二十七條【農業固廢綜合利用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制定農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規劃,指導農業固體廢物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推動農業固體廢物的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置,加強監督管理,防止污染環境。
 
  第二十八條【農業固廢處理責任單位】產生秸稈、廢棄農用薄膜、農藥包裝廢棄物等農業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對農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農田殘膜、灌溉器材和盛裝化肥、農藥等的包裝物進行分類收集、綜合利用,或者交由具備處置能力的單位無害化處置。
 
  第二十九條【農業固廢資源化利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展改革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農業農村、財政主管部門采取措施,推進秸稈還田、秸稈氣化、秸稈發電、秸稈飼料開發、秸稈工業原料開發等資源化利用。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區、機場周圍、交通干線附近以及當地人民政府劃定的其它區域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林竹草廢棄物;禁止將農作物秸稈、林竹草廢棄物棄置于河道、湖泊、水庫、溝渠等水體內。
 
  第三十條【從事畜禽養殖單位個人要求】從事畜禽養殖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收集、貯存、利用或者處置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病死畜禽、畜禽糞便、墊草墊料等固體廢物,禁止違反規定棄置或者向水體投放,避免造成環境污染。
 
  從事畜禽規模養殖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死亡畜禽處置檔案。
 
  第六章 其他固體廢物
 
  第三十一條【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污泥處置】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將污泥處理設施納入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推動同步建設污泥處理設施與污水處理設施,引導綜合利用,鼓勵協同處理,組織建設區域性污泥處理設施。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或者污泥處理單位應當安全處理污泥,保證處理后的污泥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建立管理臺賬,對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并報告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第三十二條【產生污泥單位污泥處理要求】污泥產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其產生的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不具備處置能力的污泥產生單位應當對其產生的污泥進行污泥穩定化和脫水處理,并委托具備相應能力的企業進行處置和利用,防止污染環境。
 
  產生的污泥屬于危險廢物的,其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應當符合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實驗室固體廢物部門職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科技、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等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各級各類實驗室及科研機構產生的實驗室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實驗室固體廢物管理制度】設有實驗室的企業、學校、科研機構以及其他相關單位應當建立實驗室固體廢物分類、登記等管理制度,并按規定對實驗室產生的廢藥劑、廢試劑、實驗動物尸體及其他實驗室固體廢物進行管理。
 
  實驗室產生的固體廢物應當分類暫存,不得直接傾倒。過期、失效及多余藥劑應當設置專門貯存場所分類存放,不得擅自棄置、填埋;屬于危險廢物的,應當按照危險廢物管理。
 
  第三十五條【假冒偽劣處置】依法收繳的假冒偽劣或者禁止流通的物品需要銷毀的,應當采取符合環境保護規定的方式進行處置,禁止露天焚燒;屬于危險廢物的,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集中處置。
 
  第三十六條【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省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依法組織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的管理工作,統籌規劃和逐步建立布局合理、便捷利民、回收有序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體系。
 
  電子電器產品生產者或者其委托的銷售者、維修機構、售后服務機構應當回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交由有資質的處理單位進行處置。
 
  第三十七條【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要求】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實行分類收集和集中處理。從事集中處理的企業應當依法取得相應資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規范進行處置。
 
  處理企業應當建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數據信息管理系統,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收集、拆解、利用和處理的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的基本數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在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屬于危險廢物的,應當按照危險廢物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十八條【廢舊機動車部門職能職責】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對廢舊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建立完善與經濟發展水平和廢舊機動車處置規模相適應的廢舊機動車回收、拆解網點。
 
  廢舊機動車在拆解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屬于危險廢物的,應當按照危險廢物的有關規定管理。
 
  第三十九條【廢橡膠、廢輪胎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措施,促進廢橡膠、廢輪胎等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加強監督管理,防止污染環境。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遺棄或者焚燒廢橡膠、廢輪胎等固體廢物。
 
  第七章危險廢物
 
  第四十條【集中處置規劃】省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規劃和有關要求,組織編制全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建設規劃,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規劃的要求,組織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
 
  危險廢物集中貯存、處置設施、場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與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學校、醫院、機關、集中居住區等保持環境安全防護距離。
 
  第四十一條【危險廢物規范處置】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
 
  在常溫常壓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氣體的危險廢物應當進行預處理,使之穩定后貯存,否則,按易爆、易燃危險品貯存。
 
  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危險化學品廢棄時,所有者應當依法向所在地應急管理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進行申報。未申報的,適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不適用本條例。
 
  第四十二條【資質豁免管理】省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制定并動態調整全省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方案,在環境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資源化利用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
 
  第四十三條【管理計劃】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當包括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降低危險廢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
 
  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通過國家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已經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執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的規定。
 
  第四十四條【涉危廢單位管理臺賬要求】產生、經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要求采取信息化手段建立危險廢物臺賬,如實載明危險廢物的名稱、類別、時間、數量、去向等情況,并保存十年以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經營危險廢物的單位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將臺賬報送所在地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十五條【自行利用處置】鼓勵石油、化工、金屬冶煉行業等工業企業建設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設施,其設施設備、技術工藝及污染防治應當達到國家和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技術要求。
 
  第四十六條【就近集中處置】危險廢物的處置應當根據現有處置設施和處置能力就近集中處置。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依法辦理審批手續。
 
  第四十七條【轉移條件】申請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危險廢物接受單位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并同意接受;
 
  (二)危險廢物的包裝、運輸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技術規范和要求;
 
  (三)有防止危險廢物轉移過程中污染環境的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四十八條【轉移聯單】轉移危險廢物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運行危險廢物電子或者紙質轉移聯單。無轉移聯單的,收集、運輸、利用、處置單位不得接收。
 
  第四十九條【收集、貯存、利用、處置要求】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按有關規定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領取許可證;貯存危險廢物不得超過一年,確需延長期限的,應當報經頒發許可證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省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委托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開展危險廢物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按要求建立生產管理臺賬,安裝設施實施在線監控,并通過國家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報送經營情況。
 
  第五十條【填埋處置臺賬管理要求】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當將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情況記錄簿報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并由備案部門永久保存。對填埋危險廢物的場所,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設置永久性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第五十一條【醫療廢物監管職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要求推進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建立完善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健康、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等主管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對醫療廢物收集、貯存、運輸、處置的監督管理,防止危害公眾健康、污染環境。
 
  第五十二條【醫療廢物處置】醫療廢物實行集中無害化處置。在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處置產生的醫療廢物。
 
  偏遠地區醫療衛生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可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建立醫療廢物中轉場所或者實行運輸價格補貼。醫療廢物中轉場所的建設和運行應當符合衛生安全和環境保護要求。
 
  第五十三條【重大疫情期間醫療廢物處置】重大傳染病疫情等突發事件發生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協調醫療廢物等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處置等工作,保障所需的車輛、場地、處置設施和防護物資。衛生健康、生態環境、環境衛生、交通運輸等主管部門應當協同配合,依法履行應急處置職責。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預案,在重大傳染病疫情等突發事件發生時,統籌應急處置設施資源,建立可移動式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等應急處置清單。
 
  第五十四條【退役費用預提】重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退役前,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設施、場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退役的費用應當預提,列入投資概算或者生產成本,專門用于重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的退役,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十五條【應急預案】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加強環境應急能力建設,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按要求開展環境應急演練。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進行檢查。
 
  第五十六條【應急措施】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接受調查和處理,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第五十七條【環境污染責任險】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第八章 監督管理
 
  第五十八條【環境目標責任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和監督管理體系,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納入政府環境保護目標,建立和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加強對各部門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檢查和考核。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十九條【檢查執法】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環境執法機構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進行現場檢查、指導和督促,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定期發布固體廢物的種類、產生量、處置能力、利用處置狀況等信息,制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調查處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
 
  第六十條【行業部門監管職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教育、科技、公安、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商務、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督、城市管理、環境衛生等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對管轄范圍內相關單位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其建立和完善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責任制度,依法查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違法行為。
 
  第六十一條【上級政府監管職責】上級人民政府及其行使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執法監督。
 
  第六十二條【不得干擾正常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指定固體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的經營單位,不得干擾固體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六十三條【監督舉報制度】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群眾監督舉報制度,及時受理和查處舉報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行為。
 
  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輿論監督。
 
  第九章 區域協作
 
  第六十四條【聯防聯控機制】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以與周邊相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協商建立跨區域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聯防聯控機制,統籌協調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跨區域合作事項,推動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
 
  省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經濟和信息化、農業農村、發展改革等主管部門可以與周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協商解決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跨區域合作的具體事宜。
 
  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縣(區、市)參照區域協作有關規定,建立跨區域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聯防聯控機制。
 
  第六十五條【“無廢城市”“白名單”制度等監管協同】省人民政府可以加強與同級人民政府協作,共同編制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污染防治等專項規劃,推進固體廢物專家團隊共建、危險廢物鑒別機構互認、固體廢物標準和規范共享,推動“無廢城市”建設。
 
  省人民政府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可以加強與有關主管部門協作,協商建立危險廢物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移“白名單”合作機制,提高審批效率。
 
  第六十六條【設施共享】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經濟和信息化、農業農村、發展改革等主管部門可以出臺支持政策,鼓勵相鄰地區統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區域性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促進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工業固體廢物、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物等利用處置設施跨區域共建共享。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建立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等固體廢物跨區域轉移處置的生態環境保護補償機制。
 
  第六十七條【信息互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與有關主管部門建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信息互通機制,推動固體廢物產生、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有關信息的區域共享。
 
  第六十八條【執法聯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可以與有關主管部門建立聯合執法檢查和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相互告知機制,開展跨行政區域固體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聯合調查與執法,預防和處置跨區域污染糾紛。
 
  第六十九條【應急協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可以與有關部門協作,建立健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突發事件預警和協同處置機制,協同采取措施預防和控制污染,共同推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突發事件生態環境修復。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七十條【用地保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時,應當統籌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等固體廢物轉運、集中處置等設施建設需求,保障轉運、集中處置等設施用地。
 
  第七十一條【資金保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按照事權劃分的原則安排必要的資金用于下列事項:
 
  (一)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
 
  (二)生活垃圾分類;
 
  (三)固體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
 
  (四)固體廢物信息化建設及運行維護;
 
  (五)突發事件固體廢物應急處置;
 
  (六)涉及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其他事項。
 
  省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貧困地區、民族自治地方和戰略資源開發區的固體廢物處置基礎設施建設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監管能力建設的扶持力度。
 
  第七十二條【信息保障】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生態環境、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經濟與信息化、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商務、應急管理、衛生健康等主管部門建立全省危險廢物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化管理平臺,加強信息共享和協作,推進固體廢物收集、轉移、處置等全過程監控和信息化追溯。
 
  第七十三條【投資保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鼓勵、支持社會各類投資主體參與固體廢物利用處置項目建設的投資和運營,鼓勵和支持有利于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措施的推廣應用,促進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置。
 
  第十一章法律責任
 
  第七十四條【銜接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五條【主管部門違法責任】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依法作出許可決定或者辦理批準文件的;
 
  (二)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后未予查處的;
 
  (三)對違法行為進行包庇的;
 
  (四)違法實施行政處罰的;
 
  (五)違法實施行政強制的;
 
  (六)擅自指定固體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置經營者的;
 
  (七)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行為的。
 
  第七十六條【礦山企業違法責任】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礦山企業未對尾礦、煤矸石、廢石貯存設施采取視頻監控措施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七條【違法處理生活垃圾責任】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隨意傾倒、丟棄、遺撒生活垃圾及滲濾液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對單位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八條【違法處理廚余垃圾責任】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將廚余垃圾隨意傾倒、堆放和排入公共水域、廁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類型的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九條【污泥產生單位違法責任】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不具備處置能力的污泥產生單位未對其產生的污泥進行污泥穩定化和脫水處理的或者未委托具備相應能力的企業進行處置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條【違法處理實驗室固體廢物責任】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直接傾倒實驗室產生的固體廢物、擅自棄置或者填埋過期、失效及多余藥劑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一條【危險廢物產生、經營單位違法責任】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產生、經營危險廢物的單位未按照要求建立和保存危險廢物臺賬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二條【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違法責任】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利用或者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未建立生產管理臺賬的或者未按照規定安裝設施實施在線監控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三條【未設置危險廢物標識責任】違反本條例第五十條規定,未按照規定對填埋危險廢物的場所設置永久性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八十四條【名詞解釋】本條例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經無害化加工處理,并且符合強制性國家產品質量標準,不會危害公眾健康和生態安全,或者根據固體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程序認定為不屬于固體廢物的除外。
 
  (二)工業固體廢物,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
 
  (三)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四)建筑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棄土、棄料和其他固體廢物。
 
  (五)農業固體廢物,是指在農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
 
  (六)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七)貯存,是指將固體廢物臨時置于特定設施或者場所中的活動。
 
  (八)利用,是指從固體廢物中提取物質作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動。
 
  (九)處置,是指將固體廢物焚燒和用其他改變固體廢物的物理、化學、生物特性的方法,達到減少已產生的固體廢物數量、縮小固體廢物體積、減少或者消除其危險成分的活動,或者將固體廢物最終置于符合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填埋場的活動。
 
  第八十五條【施行時間】本條例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原標題:四川省司法廳關于《四川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的公告
我要評論
評論
文明上網,理性發言。(您還可以輸入200個字符)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

    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站注明“來源:環保在線”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環保在線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環保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站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站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環保在線)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如其他媒體、平臺或個人從本站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環保在線”,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鑒于本站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與本站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聯系電話:0571-87759680;郵箱:hbzhan@vip.qq.com。

    不想錯過行業資訊?

    訂閱 環保在線APP

    一鍵篩選來訂閱

    信息更豐富

    推薦產品/PRODUCT 更多
    環保商城:

    氣浮機曝氣機COD測定儀TOC分析儀污水提升器帶式壓濾機格柵除污機污泥泵潛水攪拌機污泥濃縮機污泥攪拌機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高壓清洗機油煙凈化器板框壓濾機無軸螺旋輸送機氣體分析儀煙塵檢測儀油霧凈化器超聲波清洗機泳池水處理設備

    我要投稿
    • 投稿請發送郵件至:(郵件標題請備注“投稿”)hbzhan@vip.qq.com
    • 聯系電話0571-87759680
    環保行業“互聯網+”服務平臺
    環保在線APP

    功能豐富 實時交流

    環保在線小程序

    訂閱獲取更多服務

    微信公眾號

    關注我們

    抖音

    環保在線網

    抖音號:hbzhan

    打開抖音 搜索頁掃一掃

    視頻號

    環保在線

    公眾號:環保在線

    打開微信掃碼關注視頻號

    快手

    環保在線

    快手ID:2537047074

    打開快手 掃一掃關注
    意見反饋
    我要投稿
    我知道了
    主站蜘蛛池模板: 南澳县| 哈尔滨市| 铜陵市| 安化县| 文山县| 江孜县| 年辖:市辖区| 迁安市| 西城区| 伊宁县| 曲麻莱县| 陇西县| 新乐市| 丹棱县| 盐城市| 青神县| 武邑县| 石屏县| 南乐县| 西昌市| 柳河县| 梅州市| 霍城县| 常州市| 清徐县| 临澧县| 定边县| 寿光市| 静海县| 江陵县| 彭水| 泰来县| 平山县| 鸡东县| 安庆市| 巩留县| 留坝县| 应城市| 页游| 容城县| 怀安县|